第四百五十一章 糖果精靈凱瑞森

“什麽?這家店不是你的?”對於糖果精靈凱瑞森這話,我感到驚愕,並且無法相信:“如果我有這麽好的生意,哪怕是借錢,我都會盤下這家店麵!不過,我很奇怪,這家店的東家究竟是誰?竟然能說動你幫他打工?”

糖果精靈凱瑞森想了想,怯怯的說道:“我看您的等級不低,應該會認識我們東家,其實,他就是這朱雀城範圍內最富盛名的瘦爺,或許,我這樣說您可能不會太明白,但如果我說瘦爺的全名,您肯定認識,他的全名是——待爆豆的瘦爺。請使用本站的拚音域名訪問我們.”

聽完這話,我差點連隔夜的飯都噴出來:“什麽?那家夥的勢力已經開始侵占城鎮了?我擦!”不經意間,我就罵了出來。

見此,糖果精靈凱瑞森自然知道其中定然有內情,於是便問我說:“難道,您認識我們東家?”

點了點頭,我沒有否認這點,因為這沒有什麽好否認的:“當然,那家夥不僅和我認識,而且相熟的很,自打出娘胎我就知道這家夥是個什麽品性,不過,我看你應該不是中國人,中國人不可能有這般蔚藍如水的眸子。”

糖果精靈凱瑞森也點了點頭,同樣也是沒有否認我這個觀點:“其實,我是個中英混血。”

“難怪。”我點了點頭,緊接著說:“看你的打扮,像極了《查理與巧克力工廠》中的威利.旺卡。”

“哈哈。”聽到我這話,糖果精靈凱瑞森輕聲笑道:“事實上,他是我的偶像。”

“但他並不存在。”我反駁了一句。

“他活在我的心中,一隻都是。”糖果精靈凱瑞森天真的像個孩子,竟然和我辯解了起來,看來,他的心和年紀,並不像他的外麵那般成熟。

“好吧,你是對的,事實上,他也曾經是我的偶像,在我很小的時候,那個年齡是我最喜歡吃甜食的時候。我想,你現在應該帶我去看糖果了。”看著糖果精靈凱瑞森,我用溫柔的語氣說道。

“好的,先生,請跟我來。”說著,他解下圍裙,打開櫃台的門,從中走了出來:“咖啡,你能過來幫我招呼一下客人嗎?”糖果精靈凱瑞森向一旁正在忙著介紹甜點種類的漂亮mm說道。

定眼一看,這個高智能的mm竟然會是一個npc,見此,我明顯有些錯愕。

見此,糖果精靈凱瑞森趕忙給我解釋說:“其實,咖啡是我從大街上救起來的一個在街道上流浪的小姑娘,當時那個城市正在下雪,而我也正在漫無目的的流浪,恰巧便碰上了她,當時她的身體幾乎全部凍僵了,而更恰巧的是我身上還有僅存的1兩白銀,那時候,我請她喝了一杯咖啡,自此之後,咖啡mm便以咖啡為名,一直跟隨我到這個城鎮才安定下來。”

三步兩步走過來,這咖啡mm的工作效率很高:“凱瑞森先生,你可以去忙了,這裏交給我就好。”說著,她還向我點了點頭,很客氣的女生。

“你撿到了一個寶。”看著咖啡mm,我又看了看我身邊的富江,滿臉無奈的輕歎道。

“嗬嗬。”笑了笑,糖果精靈凱瑞森帶我走進了糖果店的裏間,不得不說,這裏的糖果讓我眼花繚亂:“這些糖果中,還有很多是我尚在研製中的,盡管已經是半成品了,但沒有經過完全的測驗,我還是不會將它們拿給我的客人吃。”

一邊聊一邊走,糖果精靈凱瑞森帶著我們來到了一個常溫室內,目測掛在一旁的溫度計,這室內溫度在0度整。

“這裏便是我的儲藏室,盡管糖果不是很多,但是,您要的34袋糖果大可以在這裏挑選,糖果每包裝是20粒,售價為20兩黃金。而巧克力,每盒是八顆,售價要貴上一些,80兩黃金,而您要的34袋糖果和巧克力的總價格為1040兩黃金,其中巧克力為6盒,糖果味28袋。”糖果精靈凱瑞森非常紳士的給我介紹道,但我現在的感覺卻是有點紳士不起來。

於是,我便問:“哦,我的天啊,你們這裏可以賒賬嗎?為什麽賣這麽貴還有人買?難道裏麵加入了毒品嗎,能把人吃上癮?”1040兩黃金就是1040塊錢,這個價格我明顯有點接受不了。

“不是的,您顯然是在開玩笑,之所以我的生意這麽好,那是因為,我在每一顆糖果或者巧克力中都融入了愛心,吃我的糖果或者巧克力的人,他們自身會有一種幸福感。”糖果精靈凱瑞森對於我的調侃,並沒有動怒,這說明他的自身涵養比較不錯。

“我可以試試嗎?”打開裝有巧克力的盒子,我輕聲問道。

“當然。”做了個請的手勢,糖果精靈凱瑞森並沒有阻止我的試吃行為,事實上,買食品的時候試吃,是再平常不過的事情了,現實中如此,遊戲中自然也要如此,如此一開,才能帶動銷售成績。

“我也要。”富江開始看著我,乞求道。

“我也要。”

“我也要。”

“我也要。”

而另外三個家夥也在起哄。

無奈之下,我隻好將這盒巧克力盡數分給了他們。

剝開一顆,放入最終,初時,這巧克力在口中是苦的,就像是一個孩子在哭泣,那是一種完完全全的孤寂,沒落,但是,隨著它滑入喉嚨,殘留在嘴中的餘味卻又變的異常香甜,那不是單純的好吃,閉上眼,我可以充分的體會到這其中的幸福感覺,這讓我情不不禁流下了一滴眼淚,從這顆小小的巧克力上,我感受到了糖果精靈凱瑞森的一生:“可以告訴我在你身上發生的故事嗎?”身上沒有故事的人,絕對做不出這種能讓人吃出人生五味的甜品。

糖果精靈凱瑞森沉默了一會兒,說:“其實,我在很小的時候,父母因為某些事情拋棄了我,我從三歲開始流浪到五歲,小的時候當扒手差點讓人打斷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