踏歌睜著圓圓的眼睛,一句話也不說,隻是看著手裏的錢包。

“不好意思哈老板娘,我的錢包在我男朋友那裏,我一會給您付賬。”踏歌隻能這麽說了,老板娘肯定看出來是發生了什麽事情。

她走到老板的身邊對老板說:“這兩個人是不是會白吃啊。”

老板打量了一下踏歌說:“不像是,還是等等吧。”踏歌看著兩個老板都在齊刷刷的瞅著自己,心裏不是一個滋味。

“哈哈。”林峰隻是在那裏傻笑,踏歌不和他要錢,他才不會給踏歌錢呢。

“笑什麽?”踏歌看著可惡的林峰。

“沒錢了吧。”林峰再一次問他。

“不是啊,我有錢啊。”踏歌還是一口不承認,踏歌覺得丟死人了,沒想到來了這麽一出。

“好吧。”看踏歌這麽不承認自己也沒有辦法。

林峰還是一個勁的再吃,踏歌坐在凳子上托著下巴想怎麽才可以取到錢,附近有沒有自動取款機,難道今天就要丟人丟到這裏了嗎?

“好啦,吃飽了。”林峰站起來摸了摸肚子。“結賬了嗎?咱們走人吧。”林峰故意說。

“怎麽可能結賬,”踏歌可憐巴巴的看著林峰。

隻見林峰走到老板娘的身邊說:“老板娘,結賬。”說著,林峰拿出錢包去結賬。

林峰終於可以大顯身手了,或者說自己可以耀武揚威了。

“老板娘,多少錢?”林峰邊拿錢邊對著踏歌看,好像是故意在炫耀,你看我就可以結賬,你就不可以了吧。

“總共一百五,小夥子。”

不會這麽倒黴吧,今天出賓館的時候忘了帶錢,身上隻有八十左右了。

林峰立刻尷尬的紅了臉,他後頭瞅了瞅踏歌,踏歌看到這麽久還是沒有付款,估計也沒有拿錢吧,踏歌立刻笑了,轉過頭像什麽都沒有看到一樣,在那裏傻笑。

“靠,要不要這樣,交不上錢,咱們誰也別想出門。”林峰想。“可是踏歌不是這樣想的啊,原來踏歌隻是想看笑話。”

林峰像熱鍋上的螞蟻,急的在那裏直跺腳,可是踏歌還在凳子上坐著,最可惡的是竟然還在哼著小曲。

“老板娘,可不可以刷卡?”

老板娘一看情況不對。

“不可以。不是,你們兩個人怎麽都這樣啊。”老板娘開始不耐煩了。

“實在是抱歉,我們真的沒有帶夠錢,這件事也太巧了,”林峰開始向老板娘解釋,可是老板娘怎麽會聽呢。

“哎呦,怎麽哪天都帶夠錢了,就今天沒有帶夠錢,是不是想要吃霸王餐啊》”老板娘掐著腰,眼睛睜的大大的看著林峰。

“不是,老板娘,要不這樣,你們附近有沒有銀行取款機啊。”

“沒有,小夥子,我可告訴你哦,看著你也不想吃霸王餐的人,你可知道在我們這裏吃霸王餐的最後都是躺著出去的。”

林峰麵對老板娘的威脅倒是沒有緊張,或者什麽,而是自己付錢的問題,讓自己很尷尬,弄的自己吞吞吐吐。

突然林峰想到了今天在海灘上撿到了一個珍珠,聽說像那些大珍珠是很值錢的。

“老板娘,大珍珠可不可以換錢啊。”說著,林峰拿出了一顆珍珠。

“你當我們是當鋪啊。”

這個時候老板正好看到林峰拿的那個珍珠走過來。

“讓我瞧瞧。”老板說。

老板是一個十分喜歡珍珠的人,家裏也存了好多的古董,他看著說:“珍珠,在珠寶界被譽為“寶石皇後”。珍珠的珍貴和罕見,從現代衍生而出的珠寶鑒定這一職業中可見一斑。在珍珠係列中,最貴的珍珠是“銀珠”,皮色類似帶魚磷那種銀白色;其次是“金珠”,然後是“黑珠。”看著老板這麽有研究,林峰巴不得它是一個極品呢。

“那老板,你看看,這個珍珠值多少錢?”

“這個珍珠已經有三年以上了,而起尺寸也大於八毫米,是個寶貝啊。”

林峰欣喜若狂。

“不可以。”踏歌奪走了老板手裏的珍珠。

老板眼巴巴的看著珍珠被拿走了,他說:“我花一萬買下來如何,這頓飯我也不要錢了。”

林峰想這樣當然好,因為現在沒有錢。

“你還多少錢?”

“八十。”林峰不好意思的說。

“我這裏還一百,夠了。”說著踏歌扔下一百八十塊錢就走了。

林峰跟在後麵,老板看著他們直搖頭說:“到嘴的食物就跑了,可惜了。”

老板娘嘟念著:“什麽啊,不就是一個破珠子嘛。”

老板瞪了她一眼說:“你懂個p啊!”說著,遺憾的離開了。

踏歌有點興奮,林峰說:“沒想到這個珍珠這麽值錢。”

“值錢你就買了啊。”踏歌說。

“不是還沒有賣嘛。”林峰看著踏歌高興的樣子,眼神老是往珍珠上飄。

“下一步怎麽辦?”

“回去,珍珠還是你拿著唄。”踏歌說。

沒想到踏歌沒有嫌棄自己,還是讓自己保管這麽珍貴的珍珠了。

“走,上公交。”踏歌拉著林峰就上了公交。

不過今天遇上的事情還真是尷尬,不過也值了,林峰可是什麽也沒有感覺,隻覺得撿了一個寶貝,那個大大的值了。

車上很靜,踏歌和林峰在車上站在,突然踏歌聽到有人在哼著小曲。

“閃閃的星星魯冰花。”是林峰在那裏哼著小曲,音調都山路十八彎了。

踏歌看著前麵的兩個女生盯著林峰看,她用胳膊肘蹭了一下林峰,可是一蹭他不要緊,要緊的是他的聲音更大了。

“靠,林峰,你這個奇葩。”踏歌在心裏想,不過她也被林峰這個賣萌的樣子所深深地折服。

“你在唱什麽?”

“唱兒歌,你知道這部片子是什麽時候拍的嗎?”林峰竟然上癮了。

“不會吧,兒歌,十八歲的孩子啊。”頓時踏歌覺得自己蒼老了很多。

“這是一個非常感人的故事,裏麵講了一個小男孩的故事,可是最後這個小男孩死了。”林峰說,像這樣的故事,踏歌自然看過很多,最後結局這麽感傷的,表示接受不了。

“嗯。”說著,林峰又開始用幼稚的聲音唱了起來,沒想到一唱歌就不可收拾,踏歌就納悶了,難道林峰不知道自己五音不全嗎?

估計是沉浸在裏麵了,而忘了自己。

這次挺好,贏得了百分

之九十的回頭率,大家都看著一個老是跑調的人在那裏唱歌,而那個人卻無動於衷。

踏歌低下了頭,捂著臉。

“別唱了。”踏歌說。

“好聽嗎?我的聲音是不是很甜。”

“我暈,得了吧,調調都不知道上哪個姥姥家去了。”踏歌看著他很無語,能說什麽,隻是覺得在自己麵前是個孩子。

全車上的人都開始捂著嘴笑,而林峰像是沒有事情的人,顯得如此的淡定。

他們下了車,來到了一處休閑的地方。

“林峰,你知道為什麽在車上不讓你唱歌嗎?”踏歌說。

“不知道啊。”

“你看到前麵的兩個女生看你了嗎?”踏歌接著說。

“哈哈。”林峰不好意思的笑了起來,現在才意識到自己當時有多麽的鬱悶。

說著說著,踏歌都想笑了,這些習慣踏歌以前從來接受不了的,尤其是林峰身上出現的那些情況。

比如說,一個男生會織圍巾,這樣踏歌覺得這個男生很娘,比如,一個男生不顧形象的在公共場合亂唱,這樣踏歌覺得這個男生沒有素質。

可是自從踏歌和林峰談了戀愛,這些並沒有讓他去放棄林峰,踏歌不僅接受了這麽多的事實,而且最重要的一點,她把它當成生活中的樂趣。

踏歌坐在公園裏的一個凳子上休息了一會。

可是屁股還沒有碰到凳子,這個凳子立刻碎成了兩半。

踏歌一屁股坐在地上。

“哧。”隻聽見衣服被撕開的聲音傳到了踏歌敏感的耳朵裏。

林峰快笑噴了,他一動不動的看著踏歌。

踏歌立刻站起來,捂住那裏,“笑什麽!快點給我一件衣服啊。”

“哦。”林峰立刻脫下自己的外套綁在踏歌的身上。

“很好笑是嗎?”

“不是啊。”林峰解釋。

踏歌不敢動彈了,生怕一動會出現什麽情況。

“靠,今天踩了什麽狗屎了,竟然遇到這麽多的事情。”他們兩個人就這樣在這裏傻站著,看著來來往往的行人不斷的用異樣的目光看著自己。

“沒有啊,我感覺挺好的。”林峰說,突然吹來了一陣寒風,凍得林峰打了一個寒顫。他說:“踏歌,我有點冷。”

“那怎麽辦?”踏歌說。

“回去吧。回去暖和點。”

踏歌想自己也不能就這麽走出去,他必須要找一個人背著自己。

踏歌摸了摸林峰的頭說:“現在都要靠你了。”

“幹嘛?”林峰不知道踏歌又要索取自己的什麽東西。

“你背著我回去。”踏歌笑著說。

“什麽啊,我身上還有還多的東西呢,回去之後不得累死。”林峰想。可是踏歌說的話他怎麽敢違抗,說著,他把零食的包裝袋掛到了林峰的左肩上,包包掛到了林峰的右肩膀上,自己則妹妹的躺在林峰的後背上。

林峰現在是一個勤勞的駱駝,在沙漠中前行。

終於走了一個多小時,到站了,林峰慢慢的放下踏歌,一下子癱在了地上。

“嘻嘻。”踏歌對著林峰傻傻的笑了笑。

“開心吧。”林峰還是無私的說了一句。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