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人如果擁有自信,也就等於有了向前衝的力量,因為這種力量來自於每個人的自身,是支持生命的理念,是讓你通向成功的保障,是你人生路上不可或缺的財富。自信既是一種對自我能力的肯定,也是一種對自我的審視。

斯圖爾特是2008年代表美國參加“環球小姐”選美大賽的選手,在說到自己支持哪位候選人時,她說:“對於民主黨和共和黨的候選人,我都非常欽佩和欣賞,但是我更喜歡奧巴馬。他的自信和感召人的方式一直在吸引著我。”

隻有自信才能讓一個人強大起來。奧巴馬是一名黑人,按理說黑色皮膚應該給他的生活帶來很大的困擾,讓他不能過正常的生活。事實上也是如此,奧巴馬的童年過得並不愉快,他在很長一段時間裏都找不到自己的目標,找不到人生應該有的意義。可是他在競選總統的道路上卻表現出一股強有力的氣勢,這之前發生的轉變,便是奧巴馬自信心的建立。

奧巴馬之所以自信,是因為在哥倫比亞大學讀書時對人生的重新審視,他將自己的人生進行了重新規劃,他要沿著父輩的足跡前進。

奧巴馬擁有其他人不能比擬的口才,他能像他的偶像林肯和馬丁·路德·金一樣,做出能打動人心的演講。更重要的是,他能讓自己的價值得到最大的體現,而不僅僅是靠迷人的演講去打動他的聽眾,他更是用自己的實際行動去說事,說每一個聽眾所知道的事,讓他們能更清楚地認識到美國的現狀。

美國大作家愛默生說:“自信是成功的第一秘訣。”的確,如果一個人沒有自信心,做什麽都將是空談。因為自信是一種對自己能力的充分估計,擁有自信的人能很準確地做出判斷,知道自己可以做什麽,清楚自己能做些什麽。所以他們在製訂計劃的時候,能做到有條不紊,而不是想得美好,卻無實際能力去實現。

在整個競選的過程中,奧巴馬經曆過多次失敗,比如在新罕布什爾州,他在形勢大好的情況下敗給希拉裏,使自己的攀升勢頭大大減弱,甚至一度處於不利局勢。但是失敗後的奧巴馬非但沒有灰心,反而更加自信滿滿地喊出“是的,我們能!”的口號。他想讓所有支持他的人明白,他隻是暫時性失敗,他有取得最後勝利的決心。

在這場競選中,奧巴馬陣營在大部分時間都落後於對手,他們也一直都知道接下來的道路會走得非常艱難。但是奧巴馬的支持者用手中的選票創造了曆史。他們為他挺身而出,大聲疾呼期待改變。在美國,任何看似不可能發生的事情都會發生,滿懷希望永遠不會有錯。

接著奧巴馬高喊:“是的,我們能!是的,我們能擁有機會與繁榮!是的,我們能帶領我們的國家走出困境!是的,我們能拯救這個世界!是的,我們能!”

奧巴馬能在失敗之後不氣餒,仍然滿懷自信地向目標進發,他鼓舞的不僅是自己,更是無數支持他的選民。他想讓所有人看到:無論我經曆多少失敗,我都有決心和毅力取得最後的勝利,我絕不會對自己說“不能”。在他成功當選總統後,他組建了超級豪華的內閣團隊。

國務卿是希拉裏,國防部長是羅伯特·蓋茨,財政部長是紐約聯邦儲備銀行行長蒂莫西·蓋特納,個個都是頂尖的“大腕”。有人擔心奧巴馬短短的幾年政壇資曆無法“降服”這些實力派人物,但是奧巴馬一點也不擔心,他說:“我所選擇的成員對彼此都有共同的認知,我歡迎不同的意見和聲音,但是他們是為總統工作,是對總統負責,無論什麽事情,最後的決策都由我來定。”

如果一個人不能對自己做出正確且合理的評價,那麽他很可能會在預算中摔一個大跟頭,最終他起初的自信心會在失敗中一點點地消磨掉。自信既是一種對自我能力的肯定,也是一種對自我的審視。

但是很多人去審視自己了,最後仍然沒有信心,反而變得自卑起來,感覺自己做什麽都會做不好。這是很不幸的一件事,因為每個人都有自己的優勢,一個人需要看到自己的優勢,通過自己的優勢來建立自己的信心,而不是隻看到自己的缺點,那樣隻會向相反的方向過渡。

如果一個人缺乏自信,是很容易自卑的,相反,一個人如果建立了自己的信心,那麽在他麵前就不會有過不去的難關,因為他相信自己的能力,在做事的時候,能全身心地投入,而不會因為自卑變得畏首畏尾。這是一種超越自我的表現,同時也是一種對自己的信任。

很多時候,想要別人看得起自己,首先要自己看得起自己,如果連自己都看不起自己,連讓別人認識你、了解你的勇氣都沒有,如何讓別人看得起你呢?

奧巴馬在競選總統時,表現出了強大的自信心,這種自信傳染給了他身邊的每一個人,甚至得到了媒體的肯定。在2006年,奧巴馬就成為美國政壇上最耀眼的一顆明星,並成為美國《時代》周刊的封麵人物,在封麵上有一句讓任何人都驚訝的話,作為美國影響力最大的刊物,《時代》給奧巴馬的定位竟是:“下一個總統?”

他們這麽相信奧巴馬能當選美國總統是很有理由的,因為奧巴馬作為一個黑人,在從政生涯並不長的時間裏,創造了無數個奇跡。在他們看來,奧巴馬成為美國曆史上第一位黑人總統並非沒有可能,奧巴馬似乎就是為了創造曆史而生。果不其然,在2006年10月,奧巴馬表示自己可能會參與競選2008年的總統。

2007年2月10日,奧巴馬正式宣布競選2008年美國總統。在那次演講中,奧巴馬將地點選在了林肯當初競選總統的地方,他要從林肯當初起步的地方起航,要沿著他偶像的足跡開創屬於自己的未來。而且在十年前,奧巴馬正是在這裏當選伊利諾伊州參議員,從此開始職業政治生涯的。

在演說中,奧巴馬發出變革的呼聲:“任何時期,都有新的一代湧現,完成需要他們承擔的任務。今天,我們再次聽到召喚,現在是我們這一代人做出回答的時候了。”

2007年當奧巴馬宣布競選總統時,很多人認為膚色對奧巴馬來說是一個大問題,可是隨著選舉的開展,奧巴馬的優勢表現得更為明顯。在愛達荷州,奧巴馬取得開門紅,要知道這是第一場預選所在地,而且白人人口占95%以上,可以說這次勝利給奧巴馬帶來了很大的信心,同時也讓奧巴馬捕捉到了一種超越種族狹隘的自豪感。

每一個想要實現自己理想的人,都應該對自己充滿信心,隻有擁有信心的人,才有可能成功,奧巴馬正是如此,他依靠自己的信心慢慢建立了自己的優勢。奧巴馬告誡自己:麵對人生,充滿自信,任何時候做任何事情都應如此,讓自己更加有信心麵對今後的人生。自信不僅是一種心態,更是一種精神依靠。

一個人隻有相信自己,才能感受到生活的快樂,才能不斷地挖掘自身的潛力,從而更容易取得成功。每一個成功的人都擁有十足的信心,他們相信自己能取得成功。如果一個人沒有自信,那麽他就會失去嚐試的勇氣,永遠不可能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