範曄的史學思想,最重要的兩個方麵,用他自己的話來說,一是關於“以意為主,以文傳意”,二是關於“因事就卷內發論,以正一代得失”。對於前者,所討論甚少,本書特提出來加以闡發。對於後者,屢屢有論者提到[98],有的論者也有一定的論述,頗多啟發,有的論者則未予以展開。本書意在發展、豐富已有的陳說,時亦提出新的認識,把這一問題的研究向前推進一步。對於範曄的曆史思想,作者擬另撰專論,本文一般不予涉及。

這裏,首先討論關於“以意為主,以文傳意”的問題。

範曄在“自序”中突出地寫了他關於“意”與“文”的認識,他說:

文患其事盡於形,情急於藻,義牽其旨,韻移其意。雖時有能者,大較多不免此累,政可類工巧圖繢,竟無得也。常謂情誌所托,故當以意為主,以文傳意。以意為主,則其旨必見;以文傳意,則其詞不流。然後抽其芬芳,振其金石耳。此中情性旨趣,千條百品,屈曲有成理。自謂頗識其數,嚐為人言,多不能賞,意或異故也。

對於這一段話的理解,論者往往把它局限在關於“文”的範圍之內,這是一種比較狹隘的理解。其實古時文史不分,後來文史分途但二者仍有聯係。劉勰《文心雕龍》是文學理論著作,但也有《史傳》篇專論史學。《昭明文選》“選”的是“文”,但它也有“史論”專卷[99]。劉知幾《史通》是史學批評著作,但它反複強調“國史之美者,以敘事為工”[100]。章學誠所著《文史通義》,更是兼論文與史的理論著作。這樣來看,則對於範曄所論“以意為主,以文傳意”的思想,是不應當理解得太狹隘,而要把它同作為史學家的範曄聯係起來進行考察,庶可得其真諦。要之,這是認識範曄史學思想及《後漢書》有關問題的關鍵。

其一,關於史論。範曄在《獄中與諸甥侄書》中所強調的,有兩點很值得注意:一是他說“吾雜傳論,皆有精意深旨”和《循吏》以下及“六夷”諸序論“筆勢縱放”,是突出“精意深旨”和“筆勢縱放”,同前文所說“以意為主,以文傳意”絲絲相扣。二是他說班固史論“任情無例,不可甲乙辨”,是突出了“任情”之不可取,同前文所說“情急於藻”也是絲絲入扣。

其二,關於“紀傳例”。範曄《獄中與諸甥侄書》又稱:

紀傳例為舉其大略耳,諸細意甚多。自古體大而思精,未有此也。恐世人不能盡之,多貴古賤今,所以稱情狂言耳。

這裏提到了“紀傳例為舉其大略耳,諸細意甚多”的問題。關於《後漢書》的“紀傳例”問題,前人少有論及。值得注意的是,在“舉其大略”的背後,包含著“諸細意甚多”,再次突出了“以意為主”的思想。現在我們隻有從《後漢書》紀傳本身及其序、論去探討範曄所謂“諸細意甚多”了。劉知幾在論及序例問題時,批評範曄改變了《史記》、《漢書》的傳統,他說:

爰洎範曄,始革其流,遺棄史才,矜衒文彩。後來所作,他皆若斯。於是遷、固之道忽諸,微婉之風替矣。若乃《後妃》、《列女》、《文苑》、《儒林》,凡此之流,範氏莫不列序。夫前史所有,而我書獨無,世之作者,以為恥愧。故上自《晉》、《宋》,下及《陳》、《隋》,每書必序,課成其數。蓋為史之道,以古傳今,古既有之,今何為者?[101]

劉知幾的這個批評是不對的。他在《史通·序例》篇起首就指出:“孔安國有雲:序者,所以敘作者之意也。”既然如此,不同時代的作者,必然有其不完全同於古人或前人之“意”,倘無“序”則難以明其“意”,這是顯而易見的道理。可見劉知幾此處所論,不無自相矛盾之嫌。範曄的“諸細意甚多”應是《後漢書》研究者所應當特別關注的。

其三,關於作史的目的。範曄還寫道:

欲遍作諸誌,《前漢》(按指班固《漢書》——引者)所有者悉合備。雖事不必多,且使見文得盡;又欲因事就卷內發論,以正一代得失,意複未果。

顯然,“因事就卷內發論,以正一代得失”,是範曄作誌之意,也是他作《後漢書》之意;他說“意複未果”,指作誌的目的沒有達到,乃引為憾事。劉昭對他的遺憾深為理解,故在《後漢書注補誌序》中對此強調指出:“書雖未明,其大旨也。”可以認為,劉昭對《後漢書》所作的“注補”之舉,的確是深得範曄作誌之意。唯其如此,劉昭在中國史學史上留下了難能可貴的一頁。範曄《後漢書》紀傳與司馬彪《續漢書》八誌的結合,不僅是中國史學上的一段佳話,也使東漢曆史撰述得以成為完璧。

還需要指出的是,範曄所謂“以意為主,以文傳意”的思想,在中國古代史學思想史上並不是孤立存在的,亦有其來龍去脈。司馬遷在《史記·五帝本紀》後論中講到他對有關黃帝的文獻抉擇去取時,有這樣幾句話:“非好學深思,心知其意,固難為淺見寡聞道也。”這裏,司馬遷十分強調“好學深思,心知其意”的重要。這個“意”的核心即史家作史之旨趣。範曄所謂“以意為主”,當與此相近。清人章學誠談到別人以其與劉知幾相比喻時,他不讚成這一比喻,認為:

吾於史學,蓋有天授,自信發凡起例,多為後世開山,而人乃擬吾於劉知幾。不知劉言史法,吾言史意;劉議史館纂修,吾議一家著述:截然兩途,不相入也。[102]

章學誠說的“蓋有天授”,實是指他在史學方麵所具有的天分和氣質,或指悟性與創造性。他說的“史意”,當包含兩層意思,一是指對曆史的內在本質及其演變的軌跡的認識,二是指史家為史之意即作史的目的。一般說來,劉知幾重在討論“史法”,章學誠重在討論“史意”;但若謂“截然兩途,不相入也”,就把事物看得絕對化了。值得注意的是,章學誠也曾引用過司馬遷的話,用以表明自己的史學思想。他這樣寫道:

太史公曰:“好學深思,心知其意。”當今之世,安得知意之人,而與論作述之旨哉?[103]

從這些話裏,我們可以更清楚地看到,所謂“心知其意”的“意”,“知意之人”的“意”,同“作述之旨”的關係了。

討論至此,回過頭來再看範曄說的“以意為主,以文傳意”的史學思想的內涵及其理論價值,就不難理解了。

其次來談“因事就卷內發論,以正一代得失”的問題。

範曄撰《後漢書》,計劃中應有十誌,後因獲罪而未果。李賢等注《後漢書》曾謂:

沈約《謝儼傳》:“範曄所撰十誌,一皆托儼。搜撰垂畢,遇曄敗,悉蠟以覆車。宋文帝令丹陽尹徐湛之就儼尋求,已不複得,一代以為恨。其誌今闕。”[104]

此事與範曄所說不符,劉昭注補誌序亦不曾提及。南宋洪邁在《容齋四筆》中已說明這一點,並進而指出沈約《宋書》並無《謝儼傳》這一事實,認為此事“殊不可曉”[105]。清人浦起龍《史通通釋·古今正史》於此事亦有詳盡注文,結論是“異說備考”。這裏,有一點疑問可以作為參考,即李賢注文隻是說“沈約《謝儼傳》”雲雲,而洪邁《容齋四筆》則說是“沈約作《宋書·謝儼傳》”雲雲。今查《宋書》,確無《謝儼傳》。這裏至少存在兩種可能性:一是李賢等人對沈約《謝儼傳》確有所據,但並非收入《宋書》而已,故洪邁從《宋書》中尋找根據自無結果;二是洪邁疑問可以成立,則李賢等所據不確。看來至今也還隻能是“異說備考”。

從史學思想來看,範曄即使將十誌托給謝儼,最多也隻是限於史事部分,而“欲因事就卷內發論,以正一代得失”,則是他人所不能替代的,這一點自無疑義。當然從廣泛的意義來看,卷內發論,以正得失,是多數史家的作史目的,同時也反映了他們的社會責任感和曆史責任感。一般說來,這裏沒有本質的區別而隻存在高下之分。現在,我們已不可能得知範曄是怎樣將擬議中的十誌於卷內發論的,在典章製度上其所正得失是何所指。那麽,我們是否也可以從《後漢書》紀傳中,尤其是紀傳的史論中窺見其有關的見解呢?答案自然是肯定的。

準此,我們還是可以試圖從《後漢書》紀傳中來揭示所謂就卷內發論,以正得失的具體表現的。綜觀《後漢書》紀傳,涉及這方麵的內容是很豐富的,主要歸結為教化與刑罰,妥善安置功臣,注重改良風俗,外戚與宦官對政治的侵蝕,黨錮的教訓等。這些方麵的得失,有的是同前朝相比較而總結出來的,有的則從東漢本朝的政治後果而揭示出來的。

關於教化與刑罰問題。這是一個新的朝代建立起來首先麵臨的一個重大問題,對於社會的安定有關鍵性的作用。範曄對此二者,不持絕對不同或互相排斥的看法,認為二者都有必要,都會起到積極的社會作用。這從他對漢明帝和漢章帝的評價可以看得十分清楚。他稱讚明帝“善刑理”,故法製能夠做到“內外無倖曲之私,在上無矜大之色”[106],可謂不易。這裏或許有所誇大,但總不能沒有任何根據。東漢社會的穩定,與此有極大關係。但是,社會的相對穩定,僅僅依靠法製是不夠的,還應同時實行教化。範曄認為漢章帝在這方麵是做出了成績的。他在《章帝紀》後論中寫道:

章帝素知人厭明帝苛切,事從寬厚。感陳寵之義,除慘獄之科。深元元之愛,著胎養之令。……平徭簡賦,而人賴其慶。又體之以忠恕,文之以禮樂。……在位十三年,郡國所上符瑞,合於圖書者數百千所。烏呼懋哉!

一方麵減輕負擔,一方麵實行教化,以“寬厚”來淡化“苛切”,使社會繼續保持安定的局麵。這同人們稱道“建武、永平之政”是相反相成的。

關於妥善安置功臣。東漢“中興”,多有功臣;對功臣如何安置,是政治上的一件大事。所謂“中興二十八將”的安置,是一個突出問題。範曄對於“議者多非光武不以功臣任職,至使英姿茂績,委而勿用”的評論,提出不同的認識。他認為光武的做法,“原夫深圖遠籌,固將有以焉爾”,即是從政治上的長遠利益考慮的。他進而指出,西漢初年大封功臣為王,“或崇以連城之賞,或任以阿衡之地,故勢疑則隙生,力侔則亂起。蕭、樊且猶縲絏,信、越終見葅戮,不其然乎!”這種情況,延續到漢武帝時,還是“宰輔五世,莫非公侯。遂使縉紳道塞,賢能蔽壅,朝有世及之私,下多抱關之怨,其懷道無聞,委身草莽者,亦何可勝言”。這就不僅僅是“隙生”、“亂起”的問題,而且更有堵塞賢路、埋沒人才之弊。範曄見解的深刻,在這裏顯得十分突出。他說,正因為如此,“故光武鑒前車之違,存矯枉之誌”,才作出不同於西漢初年大封功臣的決策。這個決策的結果是:既穩定了社會,又沒有虧待功臣。最後,範曄作了理論上的概括:“夫崇恩偏授,易啟私溺之失,至公均被,必廣招賢之路,意者不其然乎!”[107]這是東漢政治上一條極其重要的曆史經驗,而範曄此論則是《後漢書》中的一篇宏論,世人稱為“中興二十八將論”。梁昭明太子編纂《文選》時,收入此論[108]。

關於興經學,重世風。範曄認為,東漢一朝在這兩個方麵是有成績的。範曄對於東漢經學之盛作了具體分析,雖利弊皆有而從政治上看則利大於弊。他指出:東漢經學的發達,以至“其耆名高義開門受徒者,編牒不下萬人,皆專相傳祖,莫或訛雜”。經學之盛成為東漢社會中的一個突出特點。範曄認為,東漢經學之盛,盡管帶來不少弊端,如:“分爭王庭,樹朋私裏,繁其章條,穿求崖穴,以合一家之說”,“故通人鄙其固焉”,真正有成就者並不多,這是一方麵。另一方麵,“然所談者仁義,所傳者聖法也。故人識群臣父子之綱,家知違邪歸正之路”,對一代社會風氣有很大影響,以致東漢末年的“權強之臣”、“豪俊之夫”,都不能無所顧忌。東漢自桓、靈以下,衰頹之勢不可逆轉,“而能多曆年所者,斯豈非學之效乎!”[109]東漢末年皇權的延續,是諸多因素所決定的,而“皇權”本身實質上已是有其名而無其實,但範曄所論及其所舉出的曆史事實,說明世風對於社會以至於政治所產生的影響,不是沒有道理的。範曄還列舉李固、周軍、左雄、黃瓊、桓焉、楊厚、崔瑗、馬融、吳祐、蘇章、欒巴、寵參、虞詡、王龔、張皓、張綱、杜喬、張衡等人,顯示各方麵的才能,致使“東京(按指東漢——引者)之士,於茲盛焉”。即使到漢桓帝時,依然是“宏儒遠智,高心潔行,激揚風流者,不可勝言”。這裏範曄得到同樣的結論:東漢末年,“所以傾而未顛,決而未潰,豈非仁人君子心力之為乎”[110]!在範曄看來,東漢經學的盛行,雖然存在不少可議之處,但它對於社會倫理的規範在當時所起到的積極作用,乃至對於政權的穩固和延續所起的積極作用,是很重要的。

關於外戚幹政和宦官專權。範曄認為,外戚幹政和宦官專權,是東漢政治上的兩個嚴重教訓。他強調說他在《後漢書》中撰《皇後本紀》的目的,是為了要說明:“權歸女主”,“委事父兄”,“終於陵夷大運,淪亡神寶”[111]。在皇後和外戚的紛紛得勢、覆滅的過程中,東漢皇朝也走向“淪亡”。這個教訓,可謂嚴重至極矣。舉例來說,如漢安帝時:“權歸鄧氏,至乃損撤膳服,克念政道。然令自房帷,威不逮遠,始失根統,歸成陵敝。遂複計金授官,移民逃寇,推咎台衡,以答天眚。”[112]鄧氏把朝政搞得一塌糊塗,最後還要嫁禍他人,去追究三公的“責任”。而鄧氏一門,則公、侯、牧、守無數。史載:

鄧氏自中興後,累世寵貴,凡侯者二十九人,公二人,大將軍以下十三人,中二千石十四人,列校二十二人,州牧、郡守四十八人,其餘侍中、將、大夫、郎、謁者不可勝數,東京莫與為比。[113]

顯然,即使在當時的曆史條件下,這種現象也是極不正常的,其有害於政治統治,是不言而喻的。

從這些曆史現象中,範曄進而揭示出其中帶有規律性的認識,即外戚們不可逃脫的曆史悲劇命運。他這樣寫道:

漢世外戚,自東、西京十有餘族,非徒豪橫盈極,自取災故,必於貽釁後主,以至顛敗者,其數有可言焉。何則?恩非己結,而權已先之;情疏禮重,而枉性圖之;來寵方授,地既害之;隙開勢謝,讒亦勝之。悲哉![114]

這段話概括了幹政的外戚們必遭禍敗之理:或承寵於先帝,不結恩於後主;或後來得寵者,而先代權臣必不相容;等等。這在當時的政治權力的分配、爭奪中,都是不可避免的現象,也是難以克服的痼疾。從範曄的分析當中,不難看出,外戚極易走上幹政的路徑,而這樣的外戚則必定成為當時政治肌體上的一個毒瘤。範曄的認識可謂一針見血,給後人啟示良多。

東漢時期的宦官專權、跋扈,危害政治,也是十分突出的。範曄指出,鄧後以女主臨朝,放手任用宦官;而此時的宦官,“手握王爵,口含天憲”[115],是一個權勢顯赫的群體。他們所起的作用是:“阿旨曲求”,“直情忤意”,“漢之綱紀大亂矣”,他們的“敗國蠹政之事”,不可單書[116]。由此,範曄總結了三代以來的曆史教訓,他寫道:

自古喪大業絕宗禋者,其所漸有由矣。三代以嬖色取禍,嬴氏以奢虐致災,西京(按指西漢——引者)自外戚失祚,東都(按指東漢——引者)緣閹尹傾國。成敗之來,先史商之久矣。[117]

這個概括,雖不盡全麵,但其所論卻是抓住了一個重要環節。作為一個史家來說,範曄的思考是深刻的。

關於黨錮的曆史教訓。所謂“黨錮”,是東漢末年政治腐敗、宦官專權所釀成的一出嚴重的曆史悲劇。對此,範曄在繼承司馬彪《續漢書·黨錮傳》及有關傳記的基礎上,頗用心力,為陳蕃等六人作專傳,記荀翌等三人行事而附於他人之傳,而對劉淑、李膺等二十一人則立為《後漢書·黨錮列傳》,並為此傳撰寫了約一千五百字的長篇序文,略述“黨錮”之始末原委。所有這些,都表明範曄對於“黨錮”這一曆史事件的十分重視。這篇序文,實為範曄《後漢書》史論中的傑作之一。範曄認為,所謂“黨錮”發生的深層原因是:“桓、靈之間,主荒政繆,國命委於閹寺,士子羞於為伍,故匹夫抗憤,處士橫議,遂乃激揚名聲,更相題拂,品核公卿,裁量執政,婞直之風,於斯行矣。”但對於這種“婞直之風”,專權的宦官是不能容忍的。因此,“若範滂、張儉之徒,清心忌惡,終陷黨議,不其然乎!”在範曄看來,盡管“黨人之議”本始於士人之間的“互相譏揣”,但它被宦官集團所利用並製造了東漢曆史上一個政治大悲劇,是有其必然性的。漢桓帝時,宦官對士人羅織的“罪名”是“養太學遊士,交結諸郡生徒,更相驅馳,共為部黨,誹訕朝廷,疑亂風俗”,李膺等“黨人”於是被“逮捕”、“收執”,而受牽連者“二百餘人”。其後,雖“赦歸田裏”,但卻“禁錮終身”。漢靈帝時,張儉等被誣告“圖為社稷”,靈帝詔令大捕“黨人”,致使各級官員“百餘人,皆死獄中”;受其牽連,“其死徙廢禁者,六七百人”。直到黃巾起義,靈帝才被迫“大赦黨人,誅徙之家皆歸故郡”。範曄對於“黨錮”一事的性質也有明確的評論,他寫道:“凡黨事始自甘陵、汝南,成於李膺、張儉,海內塗炭,二十餘年,諸所蔓衍,皆天下善士。”他認為“黨錮”給予人們最重要的啟示和教訓是“上好則下必甚”[118]。他的結論是中肯的。

為了進一步說明範曄在“以正一代得失”方麵的見解的深刻,這裏不妨就《後漢書·黨錮列傳》序所引發的有關評論,再贅述幾句。清人王鳴盛指出:“袁宏《後漢紀》第二十二卷論黨錮一段,蔚宗雖亦稍取之,然彼乃深斥黨人之非,用意與蔚宗不同。”[119]《後漢紀》關於“黨錮”之論,也是作者的精心之作,但其主旨在於強調“野不議朝,處不談務,少不論長,賤不辯貴”的“先王之教”,與範曄論旨迥然不同。在對這樣一個重大曆史事件的認識上,袁、範的異趣,向人們提出了一個具有普遍意義的問題:正確地認識曆史,正確地總結曆史經驗教訓是多麽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