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三章 冥神像的端倪
(第三更送上!!!)
王明麵露激動的神情,向著林幽飛奔而來似乎要給他一個大大的擁抱。。
“滾……”林幽一腳將王明踹開,林幽的肉身力量是何其的強大,這一腳之下直接將王明踹出十丈之遠。當然,林幽並沒有動用力量,隻是將他送出,他可受不了一個大男人跟自己摟摟抱抱,想想就起雞皮疙瘩。
此事也算是告一段落,兆明域城主麵若死灰,他從來沒有敗得這麽徹底過,自己蓄勢已久的最強神通竟然都無法傷林幽分毫,自己的幾件靈寶也不想動用了,用出來也隻不過是貽笑大方罷了。其實他根本不知道林幽的身體內又著雷靈本源的存在,這種造化根本就是億中無一,可能放眼整個人界都找不出有何林幽相同境遇的人了。
王明得意解救,心情大好,看到方青霞這個小美女後更是恭恭敬敬的稱呼了一聲:“主母!”因此林幽又是給了他一腳,這一次可沒有那麽輕快了,林幽用上了一些力氣,踹的他嗷嗷直叫。要不是自己與王明認識太久,也算是自己為數不多的故人,否則單憑他這張臭嘴林幽就可以將他殺掉。
看到了林幽嚴厲的一麵,似乎王明想起了當年認識林幽的時候,又想起了林幽帶他殺人時的場景,心中一緊,連忙告誡自己道:“差點忘了,他可是個大煞星,可不能得罪他啊!一旦他生氣了……”想到這時王明的心中湧起了陣陣的寒意,林幽狠辣的一麵他是見過的,所以他才會這麽畏懼林幽。
方青霞聽到王明的稱呼後沒有半點羞澀之意,反而挽上了林幽的手臂。林幽哪受的了這般對待,連忙板著臉一本正經的說道:“現在不是玩鬧的時候,我們現在已經離開了兆明域,可這裏的冥神像我們還沒有見到,所以我們現在應該商討一下如何重新潛入兆明域,我總感覺這個冥神像有問題!”
看到林幽的表現後王林忍不住哈哈大笑,很明顯,林幽根本是被方青霞搞得亂了分寸,這才一本正經、語無倫次。也就隻有王明和方青霞敢笑,王明哪敢笑話林幽,隻有裝作不懂從旁附和道:“恩恩,沒錯……沒錯!”
“…………”這隻是四人之間的一段小插曲,林幽有正事要辦,王明也是一樣。他們二人絕對不相信會有這麽神乎其技的東西,僅僅膜拜一番就能獲得造化。修為到了如今的地步,兩人都已經開始初涉天道,自然不會相信這些虛無縹緲的東西。
四人又重新潛回了兆明域,當然了,他們沒有走正門,而是尋找到了禁製薄弱處進入。
兆明域不算很大,冥神像更是在此區的一個偏僻之處,四人全力甘露之下隻用了兩天的時間久已經趕到。在路上林幽問清楚了王明的情況,王明也全部說了出來:“最開始的時候我依舊待在新安界王家,秦婉兒也是安安靜靜的待在秦家。我們一麵修煉一麵打聽您的消息,後來得知您自己一人獨上劍池宮,我們很擔心,就連同秦婉兒一起上了悟道宗。還好,我們在山腳下就見到了道青青,並將您交給我的東西交給了她。她當時表現的很震驚,並將我們先行安排了下來。”
“後來得知你安然無恙的消息後,我們本打算離開,可道青青卻邀請婉兒姑娘加入悟道宗。左右權衡之下,婉兒姑娘還是決定加入悟道宗,而我,則在婉兒姑娘的請求下,將我送到了西北域。您也知道,仙劍門和拜月教為了抓捕你開出的酬勞太高了,我的處境十分危險,他們都想通過我來找到您。為了我的安全,婉兒姑娘將我送到了西北。”
林幽長長的歎了一口氣,他不知道道青青是敵是友,也不知道道青青收留秦婉兒是出於好心還是出於惡意。可是無論怎樣,林幽再遇到道青青時都得小心行事了,秦婉兒在悟道宗一天,那林幽的弱點就存在一天。
不過現在不是想這件事的時候,現在最重要的還是去探一探冥神像究竟是什麽東西。
這一天中,冥神像處依舊人來人往,慕名而來的居多,大家都自覺排隊進行拜祭。當然了,不是你想拜祭就能拜祭的,這是需要一定的手續的。要想拜祭冥神像必須到兆明域的管理處辦理相應的手續,林幽四人沒有打算走這正常的渠道,他不相信出現在眾人麵前的就是真的冥神像!
“主子,要不我去給您辦理一下手續,然後您好………”林幽擺了擺手示意不必,他在沉思。
“現在這個冥神像肯定是假的,我在上麵感受不到任何的大道痕跡,並且,這冥神像上麵的後造痕跡十分明顯,這分明就是人造的!這個東西已經成為了兆明域斂財的工具,那麽……真正的冥神像在哪裏?”
林幽開口問道:“王明,從你來的時候這個冥神像就存在嗎?”王明點了點頭。得到王明肯定的答複後,林幽也就知道了青遊拜祭的也應該是假的神像。
“那麽真的神像在哪兒?”這個問題一直困擾著林幽。王明突然說道:“如果這個神像是假的,哪真的一定也在這裏,而且絕對距離不遠!因為當年有人在這裏拜祭過神像,所以就算他們要偽造,也一定會在相同的地點偽造!”
“可是……為何不是兆明域的修士將神像搬走了呢?既然這是個大寶貝,他們沒理由放在這兒啊。”方青霞一臉疑惑,低聲問道。
“不會,如果能搬走的話早就有人搬走了,根本就輪不到兆明域的修士。”
而就在眾人一籌莫展時,林幽突然發現了一個行為鬼祟的人,這人沒有辦理證明,就這麽站在神像的外麵,眼睛一直盯著神像像是在觀察,實則眼角的餘光一直在留意著附近。
“這人,或許就是冥神像的突破口!”林幽心中暗暗說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