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59章 我擅長用槍

對任務詳細了解之後,秦焱跑去找金剛和金絲那邊,三個男人湊一塊胡吹海侃。

就這樣,金剛和金絲很容易接受他了。

原因?

他們都不是普通人,都是淩駕於很多事物之上的強者,背後更是有‘影’作為依仗,尋常人等他們壓根就不會搭理。然而,雖然目前在‘影’組織內的地位,秦焱跟他們差了十萬八千裏,但他們卻打心眼裏把秦焱平等對待。

或者,他們對秦焱的忠誠度也不完全放心,並不確定他會忠誠於‘影’、忠誠於炎黃,卻不影響在相處時的對等地位。

隻因,秦焱曾經有一個名號叫貪狼!

那是除去極少數九重天強者之外,最為強大的存在,跟他們處於同一層次,他們又怎麽可能在貪狼麵前擺架子?

特別是金剛。

他跟秦焱很久之前就認識,曾經還因為一次任務大打出手,被秦焱所重傷。後來秦焱叛出‘天命’來到平江實力大損,反過來被金剛一拳打成重傷。這一來二去並沒有樹下難以化解的恩怨,加之秦焱現在名義上也是‘影’的一員,兩個人的關係看起來更像是老朋友一樣。

有時候,友誼就是來得那麽莫名其妙,隻不過這友誼的深淺,就有待商榷了。

“貪狼……”

“我都說了,叫我秦焱!”秦焱沒好氣的瞪了金剛一眼。

“你小子還真夠狠的。”

金剛性格粗獷也不介意,摸著胸口嘿嘿笑道:“當初要不是我及時後退那麽一點,心髒肯定被你劈成兩半。那個時候老子就在想,你小子千萬別落在我手裏,誰知道……靠!誰知道再次碰到,你竟然隻剩下六重天初期,我也不好意思殺你撒。”

“你確定是你及時後退了一點,而不是秦焱故意饒你一命?”金絲扶了扶眼鏡,慢吞吞的問道。

“靠!金絲猴,你丫是懷疑老子的實力?”

“我隻是就事論事。”

“要是換成你這小身板,肯定被秦焱一刀劈死!”

“說你呢,怎麽扯到我身上了?你有毛病吧?”

“你說誰有毛病?”

“你覺得呢?”

“信不信老子一把掐死你!”

“哎呦!我好怕啊!”

“狗日的,老子……”

“閉嘴!”

就在這倆貨眼看著又要掐起來,秦焱準備閃人時,聲音從角落傳來,不知什麽時候狂刃走到三人麵前。

他冷冷看了金剛和金絲一眼,最終目光落在秦焱身上:“你用刀?”

“不是。”

秦焱看著這個性格內向的家夥,立馬意識到了什麽,指了指放在自己身邊的木盒:“你怎麽知道是刀?”

狂刃擠出一抹笑意,他不是冷漠,而是內向,所以不像冷漠的人很少露笑,隻是很少跟人說話。

金剛難得的沒繼續跟金絲互掐,嘿嘿笑道:“這你就不知道了吧?狂刃天生有一種很奇怪的能力,他對刀有與生俱來的感應。”

這樣都行?

秦焱一愣,聽金剛這麽說好像很玄乎的樣子。

“我隻是帶了一把刀,其實……我更擅長用槍,不是冷兵器的那種槍。”秦焱羞澀地笑道。

賤人!

這是在場所有人的想法,人家問你是不是用刀你說不是就行了,或者你可以說你擅長用劍、用矛、用斧鉞勾戟,有必要說出用熱武器的槍械嗎?熱武器跟冷兵器之間根本沒有可比性好吧?

“有機會我們比刀。”

狂刃是除了秦焱本人的四個人中,唯一沒有露出鄙夷神情的:“早就聽說貪狼很強,金剛都不是你的對手,或許你我可以切磋一下。”

從對方的眼神裏,秦焱看到的了熾熱的光芒:狂刃不是對戰鬥癡狂,而是對刀癡狂,或者說他想跟自己切磋的原因,不是要打敗自己,也不是要比拚修為的強弱,純粹就為了刀技。

“刀技我不如你。”

秦焱的直接認輸讓大家一愣,身為武者,而且是最頂級的高手,不戰而敗是一種懦弱的表現。

沒辦法,秦焱說的是事實。

他說擅長槍械確實不假,而在冷兵器裏麵,他最擅長的是劍。武者世界的九重天,在秘典中隻不過處於第一階碎星境,在這個階段秘典裏幾乎沒有實質性的戰技,比如什麽劍法什麽刀法的。

所以,他在冷兵器方麵的使用方法,更多還是來自於以前,之所以棄劍選刀,那是因為唐刀的威力驚人。

真要說到在刀技上的造詣,他當然不可能跟狂刃相比,這家夥用刀在武者世界都是出了名的。

就連狂刃都被他的直接認輸搞蒙了,不過秦焱接下來一句話,卻讓所有人大驚失色:“不過戰鬥比的不僅僅是刀技,真要打起來,你不是我的對手。”

沒錯!

比刀技他確實比不過狂刃!

可是,他現在不是八重天中期,他有陽關三疊的禦氣法門,他有無堅不摧的唐刀,狂刃哪會是他的對手?

“那任務結束後,我們切磋一下。”狂刃的語氣明顯不悅。

“我不跟自己人戰鬥。”

秦焱淡淡的笑著,這句話說出換來的是更多的鄙視眼神:你丫一邊說狂刃打不過你,當對方提出切磋,你又說不跟自己人打,什麽話都被你一個人說完了,說到底還不都是嘴上功夫?

反正不動手,你說你天下第一都行,關鍵得有人相信啊?

“貪狼,你也太不厚道了吧?”金剛撇嘴。

“叫我秦焱。”秦焱嗬嗬笑道。

“我可不可以看看你的刀?”狂刃有些不甘心。

“不可以。”

“……”

狂刃一臉的不爽,不甘心的瞪了秦焱一眼,又回到角落的座位上,掏出一柄飛刀繼續把玩。

三寸餘的飛刀泛著銀光,在他的指尖翻轉,靈動之極,如同一隻在水中遊弋的小巧銀魚。

他喜歡的不僅僅是長刀還有飛刀,他擅長的也不僅僅是長刀

這是狂刃的習慣。

他性格內向不喜歡跟人說話,一個人獨處的時候,就會不停的把玩飛刀,好像這是他唯一的興趣愛好。

“狂刃很少主動跟人說話,包括跟我們幾個。”金絲說道。

“看得出來。”秦焱點頭。

“你得罪他了。”

“然後呢?”

“他以後不會再跟你說話了。”

“……”

秦焱還以為金絲會說‘他要對付你’之類的話,誰知道竟然是這個:他可不在乎狂刃跟不跟他說話。

飛過平原。

飛過河川。

飛過高山。

經過三個多小時的長途飛行,跨越數千公裏,幾乎把炎黃的版圖從東到西橫穿,客機出現在一望無際的沙漠上空。

緊接著,五個小黑點從艙門墜落下來,在距離地麵不足千米時,五多巨大的傘花彈射出來。

幾分鍾後,客機早已從視野中消失,四男一女聚集在一塊,通過儀器校準方位後,朝著沙漠深處走去……

黃沙千裏,一望無際。

這是炎黃最大的沙漠,有著全世界著名的惡劣環境,普通人即便有充分準備,也隻能在邊緣區域活動,深入沙漠無異於找死。

哪怕實力遠超普通人的武者,來這裏的時候都必須有充分準備,飲水、食物、全球定位係統必不可少。否則,一旦在沙漠裏迷了路,哪怕九重天強者也會死,武者並不是萬能的,同樣需要喝水吃飯,隻是忍耐力超過常人罷了。

沙漠裏的晝夜溫差非常大,現在是正午時分,周圍溫度足有四十七八度,到了晚上則足以把人凍僵。

“太特麽熱了,這還讓不讓人活啊?”

金剛抹了抹滿是汗水的額頭,武者對環境的適應力比較強,那也是相對而言,在這種氣溫下還是會出汗。

“別說話!”

秦焱低聲叱道,灌了一大口富含鹽分的營養液,然後把水壺遞給金剛,他也同樣滿頭大汗。

五個人,四男一女。

他們伏在一座沙丘上麵,除了狂刃之外,人手一支狙擊步槍,秦焱、金剛、金絲三人拿著狙擊步槍瞄準遠方,雪影的槍放在身邊,她手裏拿著一個小巧的儀器,眼睛一眨不眨的盯著屏幕。

這是一種偵測儀器,可以探測到方圓數十公裏的人,他們所在的位置,是敵人的必經之路。

“好了!”

雪影突然擰緊眉頭,沉聲道:“可以確定對方的行走路線了,我們往南移動三千米,恰好可以截在對方前麵,走!”

金黃色的沙漠一望無垠,這裏生命跡象幾乎為零,滿眼望去隻有黃沙,但絕非一馬平川。

大量高矮不等的沙丘遍布,那些沙丘就是最佳的製高點。

二十分鍾後,五人出現在另一座沙丘上。

這座沙丘是附近最高的地方,可以俯瞰很遠距離,隻要有狙擊步槍在手,足以在很遠的地方狙殺目標。

時間一點點的過去……

終於,透過狙擊步槍上的高倍瞄準器,看到一群人從遠處走進。

一個……

兩個……

三個……

總共竟多達23人!

“怎麽這麽多人?”金剛低聲驚呼。

“現在距離4500多米。”雪影看了看秦焱說道。

“狙擊步槍射程4000米,但是要想對八重天武者起到殺傷力,必須在500米以內才能射擊。”

秦焱皺了皺眉頭,語氣有些凝重:“你們發現沒有,這些人全都是生麵孔。很明顯,他們都是‘天命’暗中培養,卻始終沒有放到台麵上的高手,隻有這樣才容易滲透進來,這對我們來說絕非好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