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六章 和和美美
好容易把李冰潔安慰好,甚至親手把‘凶兆’和‘內酷’給李冰潔穿上,羞的李冰潔麵如重棗,眉如臥蠶……
“呃……”上官能人撓撓頭:冰潔,我相信咱倆上輩子就是兩口子,沒有比咱們更有夫妻相的了。
穿好衣服,拉著忐忑的李冰潔走出臥室,見所有人的目光都對準了自己和李冰潔,上官能人幹笑兩聲,拽拽李冰潔:“冰潔,去洗臉刷牙,該吃飯了。”
“我……”李冰潔低著頭,眼睛悄悄上抬,掃了李新風和孫希芳一眼,見倆人一臉無奈,卻沒有任何怒色,終於鬆了口氣,輕嗯一聲,去衛浴間洗漱。
氣氛有些尷尬,李新紅連忙說道:“好了,孩子們的事就不要管了,兒子,去把百果酒拿來,還有參酒,今天陪你舅舅、舅媽好好喝兩杯。”
“哎!”上官能人趕緊答應著,拿了百果酒和參酒過來,等李冰潔洗漱完畢,兩家人坐了一塊,上官能人和李冰潔一起給家裏大人倒酒。
看著這對金童玉女,兩對父母倍感安慰,同時李新風和孫希芳也被上官能人自釀的百果酒震驚了一下。
雖說百果酒男人喝了還不如參酒作用大,但李新風從沒喝過,總要嚐嚐味道才好,這一嚐,李新風不由誇讚道:“味道不錯。”
“……”
完了?
上官能人撓撓頭:“舅舅。您反應是不是平淡了點?”
“怎麽了?”李新風笑了笑:“你以為我該怎麽反應?”
“呃……這個……”
“哎呀!味道可真好。”孫希芳抿了一口百果酒。驚訝的睜圓了眼睛:“這酒怎麽這麽好喝?比葡萄酒強多了。”
上官能人:“……”
見上官能人看著自己,李新風哈哈笑道:“味道確實是不錯,不過這酒太娘們了,一點也不烈,還是白酒好,你這參是百年野山參?那可是大補,我得多喝點。”
得!感情百果酒給李新風喝,就是對牛彈琴,牛角牡丹,全浪費了。
“嗬嗬……”上官義笑了笑。道:“不知不覺,又一年過去了,記得去年這個時候,家裏可沒這麽熱鬧。那時候條件也不像現在這麽好,過去一年變化太大了。”
上官義有感而發,兒子暑假過後突然長大了,家裏也是從那以後,小日子過的越來越好。
上官義很清楚,家裏一切的變化都是因兒子而起,如果不是兒子突然爆發式的展露出驚世才華,這個家也不會像現在這樣美滿。
“是啊!”李新紅拉著李冰潔的手,微笑道:“去年是一家三口,今年卻是六口人都到齊了。尤其是冰潔,嗬嗬,以前我可是做夢都沒想到自己的兒媳婦這麽漂亮,以後呀!我們兒子有福了。”
李冰潔臉蛋泛紅,又羞又喜:“大姨,沒有的……”
孫希芳笑道:“是啊!其實冰潔跟了小能人才有福呢!你看咱兒子,又高又帥,還能掙錢,學習又好,多才多藝。連做飯釀酒都這麽好,這麽好的老公上哪找去?嗬嗬,把冰潔交給小能人,我們當爹媽的放心。”
“咳,舅媽。您說的我都不好意思了。”上官能人趕緊給孫希芳夾了一條雞腿過去,好舅媽。我記住你了。
“哈哈,倆孩子都是好孩子,打小就一塊玩,知根知底,以後結了婚也沒矛盾,家和萬事興,這比什麽都強。”上官義笑了笑,對上官能人道:“兒子,以後記得對冰潔好一點,要是讓冰潔受了委屈,看我怎麽收拾你!”
上官能人連連點頭:“爸,您放心!我就是委屈了自己,也不會讓冰潔受半點委屈。”
“別把自己說的那麽可憐。”上官義笑罵道:“你們小兩口以後日子過的和和美美就行,我們也老了,唯一的盼頭就是咱們全家人平平安安的,逢年過節能聚在一塊團圓,爸知道你有本事,以後缺不了錢,但千萬注意身體健康,出門什麽的也多注意點安全,人這一輩子不容易,從生到死,求的無非就是平安兩個字,平安是福。”
聽著上官義的感歎,望著他頭上比去年多出的幾根白發,上官能人鼻子酸溜溜的:“爸,您放心吧!以後咱們家的日子肯定過的和和美美,一家人平平安安的,等以後我跟冰潔結了婚,再給您生個大胖孫子,您就天天在家哄孩子玩吧!”
一番話說的所有人大笑,李冰潔抿嘴輕笑,臉蛋通紅,對生孩子有些憧憬,更多的還是好奇。
心裏忍不住,李冰潔問李新紅:“大姨,生孩子是什麽感覺呀?”
“是啊!”提起生孩子的事,孫希芳也一臉唏噓和感慨,對一個不能生育的女人來說,一輩子不能生個孩子,注定她不能享受到一個女人完整的經曆,這麽多年了,孫希芳雖然已經看開,卻多少會有些遺憾。
“雖然聽說生孩子很痛苦,但真的很好奇啊!”
見這母女倆對生孩子的事這麽好奇,李新紅滿麵紅光,笑道:“生孩子是挺麻煩的,倒不是說生的時候很痛苦,現在科技進步了,生孩子的時候要是怕疼,劃上一刀就能行,不會很痛苦,就是懷胎十月是個負擔。”
說起自己從懷孕到臨盆的經曆,李新紅就刹不住嘴了,嘡嘡嘡說了半個多鍾頭,這會兒仨女的在那‘生孩子”爺仨則在說著有關學習和事業方麵的事。
“我跟舅舅說了那麽多,可舅舅就是不願過來,爸,您說我落什麽好了?我還不是想讓舅舅多賺點錢嗎!再說舅舅跟舅媽要是搬過來住,冰潔在這邊上學的時候才不會想家不是?”上官能人這次沒藏著掖著,把自己當初的想法全都倒了出來。
聽完上官能人的話,上官義看著李新風,道:“新風,你外甥說的對,現在我的生意越來越好,也越來越忙,現在跟我幹的人,每個月輕輕鬆鬆上萬塊,你手藝也不錯,過來掙得肯定比在縣城裏多,冰潔要是今年來這邊上高中,肯定得想家,你們到這邊來住,這事兒就解決了,怎麽樣?考慮考慮。”
當時上官能人沒和李新風提跟李冰潔有關的影響,李新風也沒想過到這邊來安家,但現在一說,李新風不由動搖了。
確實,李冰潔從小到大都沒離開過青遠縣,要是今年到這邊來上學,雖然有姐姐跟姐夫照顧著,可也難保李冰潔不會想家,要解決這個問題,似乎全家搬過來住,才是最好的解決辦法,可李新風也不是二十多歲的年輕小夥子了,要是拖家帶口的搬過來,麵對全新的環境,適應起來肯定不像單身小夥子那麽容易,再說自己的老娘是故土難離,如果自己也搬走了,誰照顧老娘?單靠相鄰的老頭老太?那不扯淡嗎!
“這個……姐夫,讓我再想想吧!”李新風左右為難:“主要我是怕我媽那麽大歲數了,要是我再走了,誰跟著照顧?但凡能把我媽勸過來一塊住,我二話不說就搬華北來,可問題是老太太不願走啊!”
“這倒是個問題。”提起自己這個丈母娘,上官義也有點頭疼,老太太是個貪戀故土的人,老了老了要是離開故土,那比殺了她還難受,做兒女的可不能勉強老人,李新風的顧慮的確是大難題。
上官能人倒是沒想到舅舅有這方麵顧慮,問道:“姥姥就不能過來住嗎?”
“難!”李新風麵色沉重:“難如上青天!”
“可是……”上官能人撓撓頭:“在華北這邊的日子過的比縣裏更好,為什麽就不過來享享清福?”
“嗬嗬……”上官義笑了,端起酒杯滋一口,道:“咱們天朝人講究落葉歸根,越是到老了,越是留戀故土,金窩銀窩,終歸是不如自己的草窩,故土難離啊!”
“可不是嗎!”李新風抄著筷子吃幾口菜,含混道:“就跟你在華北住了十幾年,乍一換個環境,你能習慣嗎?”
“不能。”這沒什麽好否認的,以上官能人的性子,哪怕現在就去瑞士定居,也肯定會留戀家鄉故土,這是天朝人數千年來深刻在dna中的天性。
當年天朝動**,很多本土百姓不得不逃離內地,偷渡到國外生活,即便是帶給過他們無數痛苦回憶的天朝大地,卻因為深刻在骨子裏對故土的眷戀,很多在國外混的功成名就的華人,終歸是想回到故居看一看,為故鄉的發展做些力所能及的貢獻,這才是真正的天朝百姓,寧戀故鄉一撚土,不貪他國萬兩金。當然世間都有正反兩麵,對於那些不認祖宗的香蕉人,能死多遠就死多遠好了。
“是啊!你才生活了十幾年就舍不得離開家鄉,更不用說你姥姥,已經在青遠縣生活了快六十年的人了。”李新風笑了笑:“哪怕你姥爺在著的時候,我也能放心的到這邊來,可現在你姥姥就一個人,舅舅這當兒子的,能舍得老人自己走嗎?”
現在,還欠17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