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自行逃走的屍體
先不說這幾個問題,單說剛才讀到的文字,也就是小刑警陳培的筆錄。這份筆錄,無論是時間線索,還是事件前後邏輯,都清晰得很。誰要是說錄這份筆錄的陳培精神失常了,我看說這話的人才tm精神失常呢。
如果說陳培被認定為精神失常,多半是因為他講的事情太過離奇。特別是在那個大反封建迷信的年代,這些烏七八糟的事簡直就是禁忌。這個小刑警陳培,年紀太輕,少不更事,竟然實話實說,被認定為精神失常。但在我看來,這份筆錄的可信度,比珠穆朗瑪峰還高。
有個問題是:筆錄裏說,小刑警陳培和老李趕到林家宅三十七號時,遇到五個不認識的聯防隊員。說他們之間不認識,是因為陳培說他們“來不及互相介紹”……而樂水大伯在這個標題下寫“多一個人,房簷上有鉤索痕跡”,難道是說,他當時就在門口站著,看到進去的是七個人,出來的還是七個?但是,明明有一個聯防隊員失蹤了不是嗎?
多了的那一個,必定就是房子裏種種異象的製造者。他穿著黑色衣服,藏在二樓,模仿了小孩的聲音,把人吸引上去,然後用了某種手段,弄昏了跟著陳培上樓的那個聯防隊員,把他從窗戶裏塞出去,掛在房簷的鉤索上。因為二樓沒有燈,陳培並沒有看見這個一身黑衣的家夥。
接著,趁房間裏的人們分頭找暗格的時候,這個家夥繞到房後,把鉤索降下來。此時,站在二樓窗戶邊的陳培看到一個一閃而過的紅影子,其實就是降下去的聯防隊員手臂上的紅袖章。那個年代的聯防隊員,穿的是深色的衣服,在夜色裏隻有紅袖章最顯眼。
那個家夥換上聯防隊員的衣服時,陳培正在一樓大廳裏和大家說著剛才的可怕經曆。於是,被嚇壞了的六個人一起逃出林家宅的大門,而那個家夥也趁著亂,擠在人群裏混了出來,根本沒有人注意到他。
這個神秘的家夥,之所以要換衣服逃出來,原因不外乎一個:中國人哪,實在是太愛看熱鬧了,屁大個事都會馬上湧過來一群人圍觀(但是真正出手救人的卻沒幾個)。林家宅三十七號出了這種詭異事,警察進去之後,別說門口了,我想整棟房子都會被裏三層外三層的各種路人圍個水泄不通,換了你是那個神秘人,你敢大搖大擺逃出去麽?
而他之所以沒有打暈陳培換上公安製服,主要的原因是,在1953年到1959年之間,警察穿的是公安部新設計的“55式製服”,以草綠色和白色為主,象征著“公正清廉”。白色在黑夜中過於顯眼,當然不是個首選的冒充對象。
不管怎麽說,這個家夥臨場應變能力之高、身手之快、時點把握之準,如果說他是達度拉組織的一員,我絕不懷疑。再加上會模仿小孩聲音這一條,很有可能就是襲擊過我的那個青麵小胡子。
還有一個疑點,這種人要入室殺人,怎麽會從大門進去?但是大門確實開著,而二樓餐桌上又有一條剛砍下來的女人手臂……看來,撕破封條、打開大門的人,應該就是這個女人。隻是,她是逃走的,就不得而知了。
再往下看,筆記中“許皮匠”的標題下麵,寫著一行小字:“劉誌明的化名”。
劉誌明?這個名字相當耳熟,好像方言老大爺提起過。哦,對了!這個人就是林家宅三十七號的主人葉先國的師傅,一個驪山道士。
驪山道士?我馬上想到了秦始皇陵墓,也是在驪山。而陳子奇別墅下麵的密室裏,那張地圖上,驪山位置也有一個標記圖釘。
劉誌明為什麽在林家宅案件事發兩年後的1958年,化名成許皮匠,來找葉先國?難道他不知道葉先國已經失蹤了麽?沒錯,很有可能就是因為他不知道葉先國失蹤,找不到人,所以才向街坊鄰居打聽,以至於暴露了自己,被抓進了局子。
而最後一個標題,也是字數最多的一個標題“妻女、腐爛、手勢、消失”下麵,小一號字體寫著:“此事大致了結。血掩蓋未死事實,躲避殺手。惟死屍不腐、尚能重生一事,令人費解。”
我恍然大悟。原來大伯已經解開了林家宅三十七事件的秘密。男主人葉先國和陳子奇一樣,都是預知到有殺手要來殺他全家,所以事先打電話給警察,並偽造了全家死光的假象,想要逃過追殺。真正的殺手,那個青麵小胡子,來到他家時,遇到了一個不知為何破門而入的女人,兩人爭鬥時,女人被砍斷手臂。小胡子則接著聯防隊員衣服作為掩護,也逃離了現場。兩年後,葉先國的師傅劉誌明化名許皮匠來尋葉先國,卻被當做現行反革命抓了起來,葉先國也在不久之後鋃鐺入獄,這個事件便無人再知曉。再過半年,宅子地下的藏屍大缸出土,葉先國的妻子兒女死而未腐,複又重生,這個事件也就不了了之了。
大伯說這個事件“大致了結”,是因為這裏麵還有兩個疑點。第一,那個被砍斷手臂的女人,是什麽人?第二,是誰救活了如屍體般沉眠的葉先國的妻子兒女?
另外,還有一點。如果葉先國不是達度拉組織的人,他的妻子兒女是被他親手下藥裝缸入土,那麽,為什麽妻子兒女在出土時,手勢是呈三環嵌套形狀的?
(很多朋友問,什麽叫三個人的手勢拉成三環嵌套的形狀?我特意做了個圖,放在下麵。這樣應該就明白了吧。手機看文的朋友,可以在電腦上瀏覽該圖片;看盜版的朋友請到磨鐵瀏覽圖片。)
這些,我也想不出答案。隻有翻過一頁,繼續向下看去。
據筆記記載,葉先國的妻子兒女三人確認死亡後,被送到了殯儀館,準備隔日火化。大伯聽聞三人死得蹊蹺,便帶著方言和一個懂得開鎖之人,夜闖殯儀館,要探個究竟。
看到這裏,我不禁一陣激動。這位大伯可真是和我一個心性。為了解開心中的謎團,哪怕是陰曹地府,也敢闖上一闖。
那時候的殯儀館可沒有現在的條件,特別是無人認領或者沒有親屬憑吊的屍體,直接就被隨意丟進地下室裏,到第二天就拉出去燒掉。也許你會奇怪,為什麽這三個人死後數年,屍體不腐,卻沒有被“專家”、“科學家”拉去做實驗搞研究?答案其實很簡單,就是在那個時候,官員們麵臨著土葬改火葬的壓力,要盡一切辦法提高火葬人數,作為政績的一部分。
要知道,在“入土為安”的觀念根深蒂固的中國,土葬改為火葬經曆了多大的困難。1956年4月27日,毛、朱、劉、周、鄧等151名高級官員聯合簽名,以個人名義倡導火葬,但是到了時隔兩年後的1958年,也沒有取得理想的效果。這三具無人認領的屍體,正是官員們用來充火葬人數的絕佳機會。
正因為事態緊急,大伯才會選擇當夜就闖入殯儀館。當然,他也隻是想研究一下那三具不腐奇屍,可不敢像我偷走蕭璐琪一樣,把它們帶走。如果隔天發現屍體不翼而飛,指望著政績的官員還不要急得跳腳、滿城搜捕盜賊?那真是給自己添了老大麻煩。
找到停屍的房間之後,細心的大伯還問開鎖的人:這鐵鎖有沒有人動過?開鎖的人是個資深專家,他說這種老式的鐵鎖隻要被強行打開過,一定會留下痕跡,逃不過他的眼睛,但是他看不到任何痕跡,說明從來沒有人破門而入過。
待到三人開了鎖進去一看,三具屍體早已不翼而飛。非但如此,地上竟還有大片血跡,仔細查看這儲屍間,也隻有幾個小氣窗與外界流通空氣,然而氣窗大小,僅有手臂粗細。別說小孩鑽不過,用筆記上的原話來說就是:“狗亦難行,惟鼠可過”。
從這些情況來看,唯一的可能,就是三具屍體突然複活,自己打開了門逃走。可是,這怎麽可能呢?
我望著大伯寫下的那個問號,心想:這並非不可能。隻是寫這些文字時,大伯還不知道假死藥的存在,更不知道,有一種東西能讓死屍暫時活動起來。
沒錯,那就是像墨墨這樣的靈貓的某種特殊氣味。
說到貓,它的特性之一,就是它能用胡子測量鼠洞寬度,鑽進洞裏抓老鼠。所以,一個隻有老鼠能鑽的洞,貓,說不定也能過。
隻要把靈貓的卵巢囊腫掏出來,像鈴鐺一樣,係在另一隻貓的脖子上,由它帶進去。中了假死藥的三具屍體便會蘇醒過來,然後用一個空筒插進氣窗,對著裏麵大聲喊話,念出口訣和命令,屍體就自己開門逃走,順便放走了那隻貓,根本不會留下任何痕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