齊菲菲怒吼的對象顯然不會是楚吟,莫朗親眼目睹眼前的人,從和煦微笑秒變成怒氣衝衝,一時之間愣在原地。

楚吟也是一頭霧水,齊菲菲認識莫朗?

“你給我走開!”齊菲菲伸手把楚吟拉到她旁邊,毫不隱晦的瞪著莫朗,“別進來。”

莫朗的脾氣也不是特別好,齊菲菲看他的眼光如同看傻逼,還有隔開他和楚吟的動作,讓莫朗十分不爽。

但齊菲菲是楚吟的好友,他們今天是來做客的,莫朗深吸一口氣,禮貌的問道:“我們之前並沒有見過吧?”

“你沒見過我,我可見過你。”齊菲菲把楚吟朝自己身後扯,似乎想完全隔絕好友和這個壞男人,“昨天下午,我在xx商場看到你和一個女孩手牽手逛街!”

“昨天下午?”楚吟和莫朗異口同聲的反問,問完,兩人對視一眼,“你確定?”

齊菲菲重重點頭,非常肯定的樣子:“就是他,我沒看錯。”

莫朗鬆了口氣的同時很無語,雖然他也不知道為什麽會鬆一口氣:“你肯定認錯了。”

“我沒……”

楚吟忍笑的拉住好友的胳膊:“你真的認錯了菲菲,昨天一早我們兩去了外地,今天剛回來。”

這下輪到齊菲菲愣住:“外地?你們一起?”

“昨天早上乘坐八點四十二的高鐵,於九點五十到達S市,一直呆在S市直到今天下午回程。”莫朗一板一眼解釋著,還把錢包裏的高鐵票拿出來給齊菲菲看,上頭,清楚記錄著他離開本市和回來的時間。

齊菲菲使勁眨巴著眼睛,死死盯住莫朗看:“阿吟,你一直和他一起?”

楚吟點頭,表示莫朗說的是對的。

“那,那個人為什麽和你這麽像?”齊菲菲盯著莫朗和楚吟來回看了好幾遍,兩人臉上的表情均告訴她:我們也不知道。

意識到的確是自己認錯人,齊菲菲的臉立馬漲紅了,忙不迭的請莫朗進屋:“對不起對不起,是我眼花認錯了人,不好意思啊,你,你們趕緊進來坐。”

莫朗當然不生氣,雖然齊菲菲確實看錯了人,但站在楚吟角度看,有這麽一個維護她的朋友,楚吟應該是欣慰的,再說,也不是什麽大事:“沒什麽,不是大事。”

楚吟見好友雙頰漲紅,不敢正眼瞧莫朗,安慰的拍她:“沒關係的,他不會放在心上。”

莫朗嘴巴動了動,眼睛看著楚吟,對齊菲菲說道:“是,我不會放在心上的。”

兩人雖然都這麽說,齊菲菲到底還是鬧了個不大不小的烏龍,往輕了說,隻是認錯人而已,但往重裏說,如果不是莫朗昨天一直和楚吟在一起,莫朗是有嘴說不清了。

“我很好奇,真有人跟我長的那麽像嗎?”莫朗察覺到齊菲菲的不自在,微笑著問楚吟,“昨天在學校門口,也是這樣。”

齊菲菲立刻表示好奇:“什麽?”

楚吟:“昨天在S市,有個人把他當成大學同學,後來發現也是認錯了。”

“真的?昨天也發生了這樣的事?”齊菲菲心下稍微放鬆了些。

莫朗點頭,端著茶杯喝水,漫不經心道:“大概我的臉太大眾,24小時之內有兩個人認錯我,所以沒什麽奇怪的。”

這話把楚吟和齊菲菲給逗笑了,莫朗沒什麽表情,繼續喝茶,眼睛卻流露出笑意,時不時看一眼楚吟。

原本,對於今天過來,莫朗還有些忐忑,齊菲菲是楚吟的好友,是個女人,莫朗實在不知道怎麽打交道,除了他媽和楚吟,莫朗和女人打交道的次數少到可憐,談不上害怕,卻著實是有些不安的。

沒想到,剛見麵,發生了這麽一個小插曲,很好的緩解莫朗的緊張情緒不說,也讓他不費吹灰之力就跨過了初次見麵的不自在和尷尬,接下來就沒他什麽事了,兩個好友去廚房端菜,讓他在客廳喝茶看電視。

“阿吟,真的不好意思,我不是有意的。”麵對楚吟齊菲菲還是有些不好意思,在廚房擺盤的時候,她再次表示歉意。

楚吟搖頭:“真的沒什麽的,這麽小的事。”

“我知道,但是,但是如果你們兩沒有一直在一塊,豈不是會因為我吵架……”這是齊菲菲覺得最抱歉的一點。

楚吟擦筷子的動作頓了頓,搖頭:“不會的,即使我們昨天沒有一直在一塊,我也不會因為這個懷疑他。”

“這麽相信他?”齊菲菲好奇。

楚吟不點頭,也沒搖頭,隻是淡淡的說了句:“差不多吧,我也說不清楚。”

因為這個意外的小插曲,一頓和睦的晚餐後,莫朗和楚吟向齊菲菲告辭,齊菲菲拉住楚吟的胳膊,低聲說道:“他很喜歡你。”

“嗯?為什麽?”

齊菲菲對朋友的態度一直很明朗,朋友是朋友,朋友的對象是另一個層麵的,這也是齊菲菲今天一開門把莫朗大罵一頓的理由,在齊菲菲的價值觀裏,所有的行為都以朋友利益為先,倘若真的被齊菲菲看到朋友的對象有出格行為,她不會秉持“寧拆十座廟,不破一門親”的原則藏著掖著。

齊菲菲搖頭,湊在楚吟耳邊說道:“我也說不清楚,就是覺得他看你的時候很專心,當然,這是我的觀察而已,你的感情,還是你自己說了算。”

楚吟莞爾:“我知道,謝謝你的招待,我們先回去了。”

“路上小心。”

回去的路上,馬路車道不負眾望的再次被各種車子塞滿,莫朗和楚吟的車正是其中一輛。

莫朗時常考慮,塞車這件事到底是怎麽產生的?很多時候,明明沒有發生碰擦事故,也沒有不要命的闖紅燈,信號燈的設置時間也很合理,這華麗麗的大長車流到底是怎麽形成的?

塞車塞的煩悶,莫朗隨手打開車載CD,裏頭傳出歌手輕柔的歌聲,聽了會兒,楚吟問道:“你喜歡這首歌?”

“喜歡。”莫朗將聲音調高些,“他所有的歌我都聽過。”

楚吟:“我最喜歡他的第二章專輯,主打歌叫作……”

“《It’s Still Mine》,於2007年發行。”莫朗快速把問題接過去,答完後頗意外又加些小驚喜看著楚吟,“你也聽過他的歌?”

“不僅聽過,他也是我最愛的歌手,讀大學的時候買了他所有專輯,還想去看他的演唱會,可是他從來沒在國內開過演唱會。”

莫朗不知道自己為什麽會有那種突如其來的喜悅感,很淡,很忽然,就在他意識到楚吟和他喜歡著同一樣東西的時候,來不及由他思考什麽,這種感覺就騰空而起,在他心裏和腦袋裏輕輕炸開。

“你記得他第一個單曲嗎?他發的第一首歌。”

“當然記得,那時候他剛十六歲,被媒體和樂評人成為不世出的音樂奇才,一炮而紅。”

“最開始不喜歡他的歌,越聽越有意思,很多人說他恃才傲物,但我覺得他當得起。”

“不少有才之人都覺得難以被人理解,而身邊之人又覺得此人和世界格格不入,兩者都沒錯,隻是所想所思不同。”

“我最遺憾的是沒聽過他演唱會,這幾年他很少出唱片,演唱會也越來越少。”

“下次如果他開演唱會,去國外看吧?一起去。”

就著那個歌手,兩人展開了長達兩小時的討論,從唱歌延伸到演唱會,從去國外看演唱會延伸到旅遊,再從旅遊扯到歌手祖國最近的政治大新聞,不管提到什麽,兩人似乎都能接上話,都能和對方暢通無礙的聊下去,以至於塞車結束,駕車到家的時候,兩人都有些不想下車。

“就這麽說定了,下次他開演唱會,我請你去看。”莫朗精神十足的下車,他的心情今天很好,特別是這會,好的不像話,有些飄飄然了,“怎麽樣?”

楚吟跟著下車:“去國外看場演唱會?”

“沒錯,趁他還能唱,以後徹底不唱了,去外太空也看不到,再怎麽可惜都沒用了。”

被莫朗的說法逗得笑了一下,楚吟認真點頭:“好,你請我去國外看他的演唱會。”

隔著車體對視一眼,兩人同時笑了起來。

那場演唱會還不知道在猴年馬月,甚至有沒有那場演唱會都沒人說得準,兩個加起來超過六十歲的男女,居然跟小學生似的做這種承諾。

可他們從對方的眼睛裏看到自己笑起來的樣子,今天,此時此刻,他們是真正的開心著的。

三天假期著實不算長,四號,每個人又要回到既定的軌道中,學生仍然早起上學,上班族也要趕著朝九晚五養家糊口。

“楚經理,我有點事和你聊,是關於下一年度的春季新品。”清晨例會結束後,蘇遙在會議室叫住了楚吟。

楚吟重新坐回椅子:“蘇總監請說。”

“下一年度的春季新品,我有個想法。”蘇遙把幾張設計圖紙放在楚吟麵前,公事公辦的語氣和表情,“這是其中一個係列,我已經和莫總溝通過,他認為可以嚐試。”

楚吟盯著圖紙看了片刻,平靜道:“你不覺得這個係列過時了嗎?”

“不。”蘇遙忽然扶住楚吟的椅背,頭一低,嘴唇幾乎要觸碰到楚吟的劉海,“有的東西,永遠不會過時的。時尚本就是一個又一個輪回,你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