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木屋,把螃蟹丟進火堆裏去燒,把魚分開後用自己製作的鹽醃製一下,掛起來。
留出我們倆吃的魚,其他的就好辦多了。
我跟金普也算混熟了,接下來這兩天我什麽都做不了,因為,沒有工具。
但是我們倆也不能閑著,除了搜集物資,就是教我用槍。
金普抽著亂七八糟葉子卷在一起的煙很滿意。
“看來你真是天生的玩槍高手,你要是當兵絕對適合當個狙擊手,那份隱忍,一般人都學不了。”
“東子,你是因為什麽來到這兒的?”
我把我的事情說了一下,金普搖搖頭。
“兄弟,不是我打擊你,你可能回不去了,馬修他們有很大的秘密,絕對不允許讓任何人知道。”
“該吃就吃,該喝就喝吧,明天早上他們應該會把需要的工具空投下來,到時候咱倆還得再抬上去。”
其實我想過不給馬修工作,但那樣我們極其容易變成被他拋棄的人。
一連混了將近一個月了,幸虧一般的生活物資都有,我這頭發都能紮成小辮了。
這個破地方,每天中午都會下雨,不是太熱,但是很潮濕。
閑暇之餘,我們倆清理出來一大片地方,剛好可以作為一個活動場地。
馬修還是那個樣子,不愛吭聲,除非喝酒的時候。
閑著沒事幹,我們倆到山上采了不少野葡萄,又弄了一些酒曲草。
勉強把這東西弄成酒進行發酵,結果都沒發酵好呢,裏邊就長蛆了!
沒辦法,隻能等待著馬修他們的投喂。
不過在這邊生活也挺不錯的,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真的少了好多煩惱。
我突然發現人的煩惱,其實不是錢,而是除了活著以外的世俗。
隻有真正的逃離了世俗,這種東西才能真的看見陽光,不然的話,即便你生活在高樓大廈的繁華之中,也不過就是一具行屍走肉,早晚會厭棄這一切。
我還真挺喜歡這地方的…
時間一晃到了一個半月的時候了,馬修給我空投的東西都是一些小兒科。
沒有特別好的設備,讓我做舊的也都是一些碎瓷片,看來這小子還是沒有搞到大買家。
早上我跟金普去釣魚,這孫子不小心把手劃傷了,回來就非說要睡覺,可都到了中午了,他怎麽還不起來呀?
我敲了半天的門,金普都不吭聲,我使了一下勁兒,一下子將門拽開。
“金普,你沒事吧?”
我把人翻過來,發現金普臉色鐵青口吐沫。
糟了,劃傷他的東西有毒。
但是在這兒,我們缺少重要的藥品,我發現的時候,金普已經快要斷氣兒了。
我沒有任何辦法,眼睜睜看著金普死在我眼前了。
“哥們兒,你這也太慘了吧?”
我跑到旁邊的空地上挖了個坑,把人埋進去了。
我擔心屍體腐爛,到時候會引發病菌危害,因為我看過很多關於這方麵的古書,屍體發爛之後容易產生瘟疫。
沒辦法,我隻好又把那些土混合了少量的石灰,全都蓋上去。
等都做完了,我把魚幹烤了一些,給金普放在了墓碑前麵。
也不知道這哥們是哪的人。
我回到金浦的屋子裏,把一些能用到的生活物資全都清理出來。
直到我翻動他的枕頭時,我發現了一個筆記本,裏邊還有金普的一個證件。
原來這家夥是北郊市往南的一個小地方,這還真不太遠…
但是人已經死了,我把日記本翻了一下,從中又發現了一個有用的東西。
原來,馬修的家族除了做文物,偶爾還會偷盜文物。
甚至他們連很多見不得人的買賣都會插手。
怪不得馬修如此的戒備,原來他們有問題!
我打算將這個日記本帶回去,期待著有一天我能夠反擊。
可令我不可思議的是,日記本的下麵還有一張地圖。
我一打開就被上麵的一處標記給吸引了注意力那上麵標注的竟然是遊擊隊。
我知道這邊挺亂的,基本上都是一些由民組成的。
不過遊擊隊應該還勉強過得去吧。
想到這一點,我原本已經沉寂的心,再一次動了起來,我打算離開這裏。
回想的金普跟我說過的話,我沒辦法在這裏呆著了。
說幹就幹,我把背包整理好,又用繩子捆在身上。
並且帶上吃的將衝鋒槍和那把獵槍以及手槍全都裝在身上。
至於子彈,我背不了太多,容易影響我行動。
帶好以後我弄了些吃的。
吃飽喝足,我想燒了這些木屋,但我沒這麽做,我怕附近有瞭望塔。
我下山躲在一棵樹上,我想看看馬修的人會什麽時候過來送東西。
可令我沒想到的是,在樹上我睡著了,等再次醒來的時候,天都黑了。
我歎了口氣,看來我的行動失敗了。
我抻著懶腰,準備回去,海麵上突然亮起了一道光。
我下意識把內改獵槍舉起來,這是雷明頓大口徑的獵槍,彈道穩定,威力大。
我架在樹上,再加上有夜色的保護,對方應該完全沒有察覺。
亮光越來越近,我看清楚了,是安迪。
他這一次竟然大著膽子靠近了海岸,不過也隻是在十米左右的位置就停下了,估計他也是怕擱淺。
但是安迪似乎在跟身邊的人說殺了誰…我隻聽清楚有個單詞應該是殺死的意思。
我把槍架好,趁著燈光還沒關閉,瞄準了安迪的腦袋。
“砰!”
安迪一下子就倒在海水裏了,跟他一塊兒來的其他四個人馬上搜尋我的位置。
我把槍重新背在身上,將MP5拿下來,躲在樹幹後麵,突然打了一梭子。
除了躲在船上的那個貨,其他人都被我幹掉。
但是船上的那孫子聽不懂我在說什麽,我不敢猶豫,拿著馬牌擼子悄悄的就摸到了船附近。
剛好他也在往岸邊張望,我下意識開了一槍,直接打爆了他的腦袋。
“媽的。”
我不會開船,這是個硬傷。
但我不能坐以待斃,我隻能看著海水把船帶到了靠近岸邊的地方,將我留下的槍裝上再返回去。
一頓瞎搗鼓,竟然真把這船給弄走了。
“這不跟開車沒區別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