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章
正在宋凡仰頭狂奔逃命的時候。
這時,市區的派出所卻炸開了鍋。首先是各區督察聯名發出通告,各區刑警全部出動著手抓捕重大凶殺案嫌疑人宋凡。除了個別有案子在身的警員,那些閑置在身的警員全部出動,一時間各區警察局如同集市一樣熱鬧。人流川流不息,有的備文案,有得查資料。總之能調動的一切人力物力全部啟用。
大街上各個路口不斷有巡邏車巡邏,還有為數不少的警員對一輛輛行駛的車輛進行排查,出租車和公交車更是重中之重。
一時間搞得群眾緊張異常,不知道發生了什麽重大的事。市區蒙上了一層陰雲。老百姓人心惶惶。雖然主要工作還是追捕宋凡,但卻無意間調查出了一些無證駕駛或沒牌照的車輛,一些黑車;三輪紛紛避開縮在家門頭悄悄的注視。難道北京又有大人物搞什麽舉措不成?
為了盡快抓捕宋凡,任雪也顧不得事情搞大。隻要在幾個小時內抓住宋凡,不但可以平複老百姓惶惶不安的心,同時還能借此機會提高警方在老百姓心目中的形象。體現警方強硬的態度。增加老百姓對警方辦案的信心。
雖然公安部長曾致電任雪狠狠地嗬斥了她一番,但是在任雪的保證下,部長給了她5個小時,如果5個小時內她不能破案抓不住宋凡,那麽等待她的將是被停職查辦。
畢竟搞出這麽大的動作,影響還是很大的。必須有人出來承擔責任。要麽是宋凡成為警方的墊腳石,要麽任雪停職。能破案固然雙贏,如果破不了那可就賠了夫人又折兵。雖然各區的督察對任雪不感冒,但是此刻卻也同仇敵愾擰在了一起,畢竟現在大家是一榮俱榮,一損俱損。
所以這就造成了市區有史以來最為嚴厲廣泛的打擊罪犯的大動員。近乎地毯式搜捕,外加通緝令滿天飛,警察總動員的力量的確不可小視,第一時間就趕到出租公司和各路公交總站,將宋凡的通緝令發布了下去。在部分還沒開出去的出租車和公交車車身車窗全部貼上了宋凡的通緝令。分派人手在各個路口站牌貼上宋凡的通緝令。幾乎覆蓋市區的每一個角落,看得出任雪是下了大血本。甚至還提供了30萬的獎金懸賞。
報台;電視台同一時間加播對宋凡的通緝令。不論汽車站還是火車站,還是機場都有不少的警察在排查可疑人士。除非宋凡躲進深山,否則麵對這天羅地網,他就是插翅也難飛。
不說別的,為了30萬的獎金,多少人削尖了腦袋想碰碰運氣,手中握著手機擦亮了眼睛注視著大街上形跡可疑的人。
一些黑車;三輪也紛紛趕上馬路四處遊**。雖然有可能被查住扣車,但是和30萬獎金比起來這個險值得冒。說不定下一刻自己就發達了呢。
當然,造成這一切混亂緊張局麵的宋凡卻對此毫不知情。他正坐在公交車上手裏拿著一瓶可樂往嘴裏灌著。剛才的劇烈運動也消耗了他不少的體力,當時還沒感覺,一停下來,擺脫緊張刺激的陰影,就發覺口幹舌燥,嗓子就幹的直咳嗽。無奈買了一瓶可樂牛飲一般往嘴裏瘋狂的灌著。
坐在宋凡旁邊的一個老頭看到宋凡喝水的樣子,不禁搖了搖頭,心想,年輕人就是這樣不注意身體。渴了就狂喝,還是喝刺激性這麽大的碳酸飲料。那有什麽營養,無非就是糖水加二氧化碳,別看你現在喝著爽,過不了一會你就會越喝越渴。想著拿起掛在脖子上的水壺,擰開瓶蓋,放到嘴邊輕輕喝了一小口。一副悠然自得的模樣。
直到那瓶可樂喝去大半,宋凡才停了下來。擦了下嘴角的漬跡。茫然的看向窗外。看著馬路上往來的人流車輛,宋凡不知道自己該何去何從。
他能夠猜到警察找到他的原因,可是那兩個人的確不是他故意殺的,他當時情緒失控爆發潛能也是被T病毒左右的。就算要定他的罪也不過是過失殺人,有可能也是自衛殺人,可是……似乎是自己先挑起的爭戰。縱然自己說自己是無心的,可是當真正到了法*就沒那麽簡單就能說清楚的。法律不管你是不是有意的,隻要殺了人就會判罪。輕則有期,重則無期死刑。宋凡不喜歡自己的命掌握在別人手裏的感覺。被人往死裏逼,往死裏打壓。不讓你有出頭的機會,現實社會中這種事情還少麽?除非你有所憑仗,否則等待你的就隻有絕望。沒人喜歡被人壓迫,可是沒有憑仗別說贏了,就是想反抗也不可能。因為你沒有贏的希望。
或許換做別人遇到這樣的情況,他最終還是無法逃脫法律的製裁,無法從天羅地網之下逃脫,等待他的命運隻有審判。因為在這樣的抓捕力度下他根本無法抗衡。除非他不怕死,寧死也不坐牢。否則他就隻有把牢底坐穿了吧。你想,把警察折騰成這樣,因為你一個人多少人跟著你受受罪,你睡不好,那些追捕你的人更睡不好,待到抓住你不狠狠的收拾你,他們能解恨麽?
可惜,宋凡不一樣,他不像別人那樣得罪了警察,天下就沒有他容身之地了。至少,他還有個PSP。有一個恐怖世界可以去。如果把他逼急了,他真有可能逃進去。任你布下天羅地網也是沒有辦法。如果再有可能他從裏麵活著出來並且獲得了什麽力量,恐怕就不會像現在這樣淪為喪家之犬了吧。至少自保的能力肯定會有了。到時候天下大可去也,誰還能攔得住他。
所以他現在一點都不害怕,想到自己被騙了不說,反而要因為這個起因而被判刑,心中就憤恨,憑什麽什麽都是她的錯,別人就不能承擔責任。保安打人就可以?保安要是把我打死,我是不是就該死?你們也許會說,自會有法律製裁他,去他媽的法律,到時候人都死了,你製裁別人有個屁用。讓老子一命換他一命,他還不配。我受傷害的時候有誰站出來說句公道話了?我快被人打死的時候,法律可曾公正的嚴懲那些視生命如草菅的人渣?別人犯了錯就可以不用承擔任何責任,我被騙了稍微反抗一下就要被人打死?天理何在!公道何在!他敢殺人就應該承擔被殺的代價。
越想心中越不服氣,心中憤恨。你們想抓我?好,來啊。有本事你就抓住我,你們不是很強勢麽?不是人多麽。
那咱們就比比看,到底是誰的手腕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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