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法庭隻為練膽量2
無恥!
我瞪著他一眼,“以前怕麵對眾人,現在不再害怕。”
是的,現在的我已經不再害怕麵對這麽多人了。
“隨便你!”元振憤怒地退到原告席。
仲裁員宣布:長原出版社訴告孤獨作家一案正式開庭!
台下沸騰的人群立刻鴉雀無聲。
法官:孤獨小姐,你的律師還沒來?
我答:我沒有請律師。
是的,一場注定輸的官司,何必花錢請律師?
法官:關於長原出版社控告你盜用她人作品一事,導致其經濟遭到重大損失,你可有任何異議?
我答:毫無異議,我將按照合同上的條約賠償。
法官:既然被告無任何反駁,也沒律師,將直接宣布其賠償金額。
孤獨小姐因盜用她人作品給長原公司照成慘重損失,按合同理應賠償長原公司所付其稿費數額的十倍,計一千萬元整,外加長原公司印書所花費的人力物力約一百萬元,開庭費用八萬元整,累計一千一百零八萬元整,孤獨小姐應在一個月內還清長原公司一千一百零八萬元,退庭!
就這樣,打起一場官司僅需要短短幾分鍾時間,有些不可思議,也有些瘋狂,其實我大可申請不公開審理的,但為了嚐試自己的膽量,所以我沒有申請。
“孤獨小姐,一個月之內記得還清債務哦。”元振走到我麵前,笑得很奸詐。
“放心。”我瞪道。
“若是無法償還,可能考慮下打電話給我。”
“永遠都不可能的事!”
我揚起頭,驕傲地走出被告席,立刻有人圍上來追問。
“孤獨小姐,請問這是真的嗎?你真的抄襲?”
“我不會作出任何回答。”
我急忙跑掉。
但那些人卻緊追著我不放,更可怕的是,有人竟然拿起相機對著我猛拍!
我真的沒想到會發生這樣的事,隻想快點跑出去,讓阿虎快些帶我離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