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章 借用兩天
“這個呂老師叫什麽名字?”
“叫什麽名字,我不知道,他和我男人在一個辦公室。”
“他是教什麽的?”
“教語文。”
“呂老師住在什麽地方?”
“住在學校宿舍,他家住在縣城,星期六才回家。”
李雲帆在筆記本上寫下了“呂”和“語文”三個字。
“你男人什麽時候能回來呢?”
“這——我說不準。也許馬上就回來,也許很晚才回來。”
李雲帆在筆記本上寫了下麵一段話:“我和卞一鳴、張鵬去找姓呂的。”
鄭峰已經看到了李雲帆寫在筆記本上的話,他朝李雲帆點點頭,李雲帆用手在卞一鳴和張鵬的肩膀上按了一下,三個人站起身,穿過店鋪,上了大街。
鄭峰和劉長鬆可能要在周菊英家耐心地等一段時間,我們先跟著李雲帆、卞一鳴和張鵬到大旺集小學去看看。
張鵬對大旺集的情況比較熟悉,兩個人跟在張鵬的後麵穿過十字路口,左拐向北,大旺集小學在大旺集的東北角上。
三個人走到郵局的跟前,便看到了路對麵的學校。
學校的大門半掩著,學校的門口已經沒有學生進出。
三個人走到傳達室的門口,傳達是裏麵坐著一個五十左右的男人。
“你們找誰?”
“我們找語文組的呂老師。”
男人站起身,他原來是一個跛子。
此人一瘸一拐地走到傳達是的門口:“路右邊第三排房子,最東邊一間房子,呂老師就住在裏麵,如果宿舍沒有的話,你們就到最後麵食堂去找他。”
三個人走到呂老師的宿舍前,卞一鳴走上台階敲了三下門,門自動開了,但裏麵沒有回聲。
宿舍裏麵沒有人,但三個人看到了一輛半成新的永久牌加重自行車。
三個人走下門前的台階,看到一個人站在台階下:“你們找誰?”
“我們找呂老師。”
“你們找我有什麽事情嗎?你們是誰?”
“我們是地區公安局的。”李雲帆從口袋裏麵掏出證件。
呂老師掃了一眼李雲帆的證件:“你們找我何事?”
“謝家莊夫妻被殺的案子,你聽說過嗎?”
“這——我知道。”
“我們想找你了解一點情況。”
呂老師將三個人請進屋裏。
“呂老師,誰經常向你借自行車?”
“曹老師。”
“就是曹宜黃嗎?”
“對。”
“一九六九年六月三十號的晚上——也就是謝家莊發生慘案的那天晚上,曹老師有沒有向你接過自行車呢?”
“六月二十九號,他就把我的車借走了。”
“什麽時候還你的呢?”
“兩天以後——七月一號才還給我。學校七月一號下午放假,我的課六月二十八號就結束了。曹宜黃說他老丈人生病了,他要借我的車子用兩天,二十九號的晚上,曹老師就把自行車騎走了。”
按照呂老師的說法,從六月二十九號的晚上,一直到七月一號之前,他的自行車都在曹宜黃的手上。
“在六月三十號之前,他是不是也向你借過自行車呢?”
“不錯,他說到周家營去看看生病的老嶽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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