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反常的審判
法官一聲高呼:“帶人犯穀梁天辰。”
“嘩啦啦,嘩啦啦……”的聲音中,穀梁天辰出現了,穀梁天辰現在是手銬腳鐐齊全,步履滿姍,手腕和腳脖上的鐵鏈看起來是重了一點,與皮膚接觸處用紗布纏上了。來到審判台前站好,法警走上來把他押至審判椅上坐下。
孫立軍很是吃驚,這是對重犯得待遇呀。穀梁天辰不是重犯,為什麽要這樣對待他,這不符合規矩呀。他搞不清楚了。
法官開始發問:“姓名?”
“穀梁天辰。”
“性別?”
穀梁天辰回答說:“你不是說廢話嗎,我是男是女難道看不出來嗎。”
台下傳來一陣**。
“年齡?”
“二十六歲。”
“被捕前職務?”
“T軍團偵察營二連一排排長,現在是罪犯。”
孫立軍全神貫注地聽著,目不轉睛地看著,想弄清楚這葫蘆裏到底賣的是什麽藥。
接下來進入法律辯護程序,部隊為穀梁天辰請的律師很年輕,看起來沒什麽經驗,說話抓不到點子上,主要的證據含糊不清,被控方證人問的好幾次是所問非所答。孫立軍心裏這個生氣,就別提了。
輪到他上場作證,孫立軍先是陳述了事情發生的起因及整個事件的過程,有條有理,連一絲細節都沒有拉下,最後說:“法官先生,穀梁天辰開出的一槍是複仇的子彈,是對自己失去親人與有關部門不問青紅皂白顛倒是非的回應。被他擊傷致殘的穀梁南都本身就是一個無惡不作的混蛋,這樣的人早就應該受到法律的懲處,卻讓他成為一鎮之長,天良何在。”
法官說:“孫立軍,與本案無關的事情請不要講。”
孫立軍說:“怎麽與本案無關,這些都是事實呀。”
法官非常客氣的請他下去。
審判在繼續。
最後是公訴人發言,認為穀梁天辰作為一名入伍多年的現役軍人,卻顧軍隊條例不管,首先是擅自離隊去穀梁鎮衝擊鎮政府,大打出手,在被民兵包圍後不思改悔反而變本加厲出手傷人,更為惡劣的是竟然奪取槍支開槍射擊,然後逃竄,在山坡上開槍射擊,導致穀梁鎮鎮長穀梁南都受傷致殘。其行為在當地群眾及部隊內部造成及其惡劣的影響。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二十七條搶劫槍支、彈藥、爆炸物或者盜竊、搶奪國家機關、軍警人員、民兵的槍支、彈藥、爆炸物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第一百三十條非法攜帶槍支、彈藥、管製刀具或者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蝕性物品,進入公共場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危及公共安全,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製;第一百四十一條致人死亡或者對人體健康造成特別嚴重危害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並處銷售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穀梁天辰所犯罪行證據確鑿,應數罪並罰,予以嚴懲。
台下旋起一陣風浪,許多人切切私語,軍事記者更是憑憑拍照,法警拚命阻止,最後還是法官大叫安靜安靜,人們的情緒才趨於穩定。
法官問穀梁天辰有什麽補充意見,穀梁天辰臉紅脖粗地回答:“公訴人避輕就重,顛倒是非,簡直是一派胡言,我不服。”
法官說:“最後的宣判還沒有進行,你不服的話,可以在宣判後再提出上訴,現在休庭十分鍾,等待最後的判決。”
穀梁天辰被押解下去,與孫立軍的目光對上後無可奈何地苦笑一下,搖搖頭走了。
孫立軍慢慢坐下來,抬頭看著旁聽席上正在喝水的孫解放,他與身邊幾個人小聲交談著,連看都不朝這裏看一眼。
孫立軍總覺得那裏不太對勁,是哪裏呢,他坐在座位上冥思苦想,還是理不清一個頭緒出來。
法庭門口傳來喧鬧聲,一個法警匆匆來到孫立軍的身邊小聲說了幾句,孫立軍馬上站起來跟著他走出去,就看見孫秋雨站在門口情緒十分激動,與戰崗的哨兵在爭執著什麽。
孫立軍的心直往下沉,孫秋雨到底是知道了,這也不奇怪,這麽大的案子,又是公開審判,她沒理由不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