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是要做這麽大的案件,肯定要進行很長時間的準備工作,調查、踩點、謀劃,這樣,他們不可能一直住在旅館裏,很可能在東山鎮租了房子。”齊偉忠道,“我看重點還是要排查出租房屋。對於那些好幾個人住在一起的,都沒有正式工作的,要重點排查。

一般這些人都有吃喝嫖賭的習慣,也喜歡玩。對於舞廳、美容廳、錄像廳、洗浴場所、賭博場所要重點排查,遇到可疑人員立即傳喚到派出所調查和對指紋。

對我們最有利的,就是已經取得了犯罪嫌疑人完整的指紋,隻要對得上,他就逃不掉了。”

“根據兩份現場勘察結論,我們進行了分析研判,結果是這樣的……”藍雲飛說出了自己、方恒、陸小鵬和曹誌豪4人的分析研判結果。

“你的意思是,他是大盜、神偷?”齊偉忠問。

“他應該是盜竊團夥的成員。”藍雲飛道,“而且很可能是比較厲害,比較專業的盜竊團夥。”

“不會吧?”秦劍道,“要是那種組織嚴密,專業化特別強的盜竊團夥,他們如果去踩點,最起碼要有兩個人吧?最起碼一人進入廠裏,一人在外麵把風和接應吧?

再說了,這嫌疑人無論是踩點,還是殺人,表現得也太不老練了吧?”

“其實,專業盜賊的踩點,也不一定是兩個人才會更安全。”藍雲飛道,“這得看情況。如果另外一個人無論是在經驗上,技術上,反偵察意識和能力上與主力踩點人相差太大,主力踩點人便情願自己一個人去踩點,這樣無牽無掛,隱蔽性會更強。”

“可問題是,嫌疑人在整個殺人過程中,都沒有表現出經驗、技術和業務能力有多強啊。”秦劍道。

“這隻能說明,他對凶殺和偽造現場這一塊,沒什麽經驗和技術。”藍雲飛道,“這也說明不了他在盜竊方麵的經驗和技術。”

“那就隻說他踩點這個方麵好了。”秦劍道,“他要是一個踩點高手,踩完點撤退的時候,他會在分不清楚牆外有人沒人的情況下,就貿然翻牆出來嗎?這能說明他經驗和技術過硬嗎?”

“那是因為,當時韋發明正蹲在鄭氏藍寶石加工二廠院牆外老槐樹的陰影裏一動不動,正在觀察周圍的情況,沒有發出任何聲息,當時就算嫌疑人扒住牆頭觀察外麵的情況,也發現不了韋發明。”藍雲飛道,“等韋發明翻出院牆的時候,躲在陰影裏的韋發明就冒了出來,當場拆穿了嫌疑人進入鄭氏藍寶石加工二廠行竊這件事情。

這其中有著兩種可能性。

一是韋發明並不認識嫌疑人,眼看著他從廠裏翻牆出來,立馬明白了是怎麽回事。

由於韋發明賭博成性,急著籌集賭金,便不管不顧地拆穿了嫌疑人的身份和所作所為,他以為嫌疑人進入鄭氏藍寶石加工廠這麽有實力的單位,收獲肯定不小,就以大叫喊人為要挾,要求見者有份。

當然了,由於韋發明當時手裏有鐵鍬,也給他壯了膽子。

由於嫌疑人對鄭氏藍寶石加工廠誌在必得,見自己團夥的意圖暴露,便起了滅口之心,見韋發明要挾,便假意跟他討價還價,暗中做好了殺人滅口的準備。

當兩人靠近時,嫌疑人驟然出手,左手抓住了韋發明手裏的鐵鍬柄,右手匕首直刺韋發明的心髒,卻被韋發明躲閃之下,刺在了胸骨上。

然而,胸部劇痛令韋發明手腳發軟,嫌疑人便趁機奪下韋發明手裏的鐵鍬,隨即匕首再度刺向韋發明的心髒。

然而,由於韋發明的躲閃,匕首再次偏離,刺在了韋發明的肋骨上。

再次的劇痛令韋發明有些暈眩,但求生欲令他掙紮著跟嫌疑人搏鬥,卻被嫌疑人一把抓住胸襟,匕首刺入腹部,正中脾髒,引發脾髒破裂,大出血。

在韋發明終於癱軟下去的時候,嫌疑人一不做二不休,用匕首割斷了韋發明的氣管。

在兩人扭扯的過程中,韋發明不僅抓傷了嫌疑人的手背,扯下了嫌疑人上衣的一顆紐扣,還扯下了他的一縷頭發。

另一種可能是,韋發明跟嫌疑人其實是認識的。最起碼在嫌疑人翻牆出來的時候,韋發明認出了他。然後就要求跟他分贓,後麵的事情跟第一種可能是一樣的。”

“你怎麽知道,當時韋發明是蹲在大槐樹的陰影裏麵?”秦劍問,“也是現場勘察發現的嗎?”

“對。”藍雲飛道。

“如果是專業盜竊團夥的踩點人員,踩點時肯定會戴頭罩吧?如果是後一種可能,半夜三更的,雖然有月光,也是朦朦朧朧,韋發明能這麽容易認出戴著頭罩的嫌疑人嗎?”齊偉忠問。

“這隻是一種推測。”藍雲飛道。

“就憑嫌疑人是一個人踩點,還有他在殺人過程中的漏洞百出,我還是覺得,這應該不是專業的盜竊團夥所為。”秦劍道,“我覺得,單憑在鄭氏藍寶石加工二廠庫房周圍發現嫌疑人腳印,並不能說明什麽。

也許真的是小賊,他本來是想去財務室實施盜竊的,卻因為不熟悉廠裏情況,誤打誤撞到了庫房附近。

當他找不到財務室位置,放棄後翻牆出來的時候,正好看到扛著鐵鍬去小樹林裏盜挖寶石的韋發明,他怕自己的行蹤暴露,就殺了韋發明,然後偽造了現場。”

“不對。”齊偉忠道,“如果嫌疑人真的是小賊,他連鄭氏藍寶石加工二廠的財務室都找不到,都準備放棄了,在這種情況下被韋發明發現了,他有必要冒著那麽大的風險去殺韋發明嗎?殺了韋發明以後,還要冒著那麽大的危險偽造現場?他有必要嗎?

他是不是應該驚慌地逃走啊?”

“萬一就像藍隊說的,韋發明跟他認識,認出了他呢?萬一韋發明不給他逃走的機會呢?”秦劍問。

“首先,經過核查,鄭氏藍寶石加工二廠財務室和車間臨時倉庫沒有嫌疑人破壞和進入的任何跡象,廠裏也沒丟失任何財物,這說明,嫌疑人昨天夜裏進入廠裏,並不是為了實施盜竊,就是為了踩點。”方恒道,“如果嫌疑人隻是小賊,他明知道藍寶石加工廠珠寶庫房是進不去的,他為什麽不對財務室和車間臨時倉庫動手呢?

他如果動手,隨便弄弄,也有幾千塊的收入吧?看來,這幾千塊,他根本看不在眼。這充分說明了,他根本不是一般的小賊,而是盜竊團夥成員在踩點,目標就是庫房。

再說韋發明。通過腳印大小和印跡判斷,嫌疑人身高至少一米七五,體重至少70公斤,而韋發明卻是身材瘦弱,又不懂武術,麵對敢於獨自進入藍寶石加工廠實施盜竊的盜賊,他有什麽本事強行留住嫌疑人呢?最多也就是要挾一下嫌疑人,想分點財物罷了。

再說嫌疑人,如果他隻是小賊,他又沒從鄭氏藍寶石加工廠裏偷到任何財物,就算他跟韋發明認識,就算韋發明認出了他,他也沒必要冒著這麽大的風險,殺死韋發明。

綜合判斷,嫌疑人絕對不是單打獨鬥的小賊,就是專業盜竊團夥的成員,他殺死韋發明,就是怕自己團夥想要盜竊鄭氏藍寶石加工廠庫房的意圖敗露。”

“我覺得藍隊和方隊的分析有道理,盜賊不是一般的盜賊,他就是奔著鄭氏藍寶石加工二廠的庫房去的。”齊偉忠道,“等他踩好點,從西圍牆翻出去後,被經過的韋發明當場發現。

當時盜賊之所以沒有立即逃走,就是為了滅口。

而當韋發明發現盜賊是從鄭氏藍寶石加工二廠翻牆出來的時候,首先想到的是,這竊賊很可能已經偷到了什麽好東西。

由於他也是竊賊,很有可能也打過鄭氏藍寶石加工廠的主意,但卻都沒能力和膽量實施盜竊,他當時很有可能想分一杯羹,所以,就跟嫌疑人打起招呼。

他哪裏知道,那人正想殺人滅口呢,剛剛走近他,那人便驟然出手。

嫌疑人本想一擊致命,結果了韋發明,卻奈何韋發明也是相當機靈,令嫌疑人費了一番周折,才滅了口。

由於嫌疑人知道,接下來還要繼續打鄭氏藍寶石加工二廠的主意,便打算偽造現場,把公安的注意力引到鴻發藍寶石加工廠那邊去。

可事實證明,嫌疑人這麽做就是弄巧成拙,此地無銀三百兩。可問題是,他為什麽不直接將韋發明的屍體處理掉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