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初次交鋒1
十月二十一日,傍晚十八時二十五分。
省城公安局刑警大隊招待所內。
秋分之後,日頭便越來越短。當羅飛在招待所房間裏安頓下來的時候,天色已經接近全黑了。
韓灝等人仍在緊張地工作著,而羅飛則被排除了出來。不過後者卻並不在意,他自己也有很多事情要做——此刻有一個獨立的、清靜的環境反而會更好一些。
略略洗了把臉,羅飛在書桌前坐下,開始翻看與四一八血案有關的複印資料。
十八年前,羅飛也算是血案的當事人之一,案件進入偵查階段之後,他曾被專案組反複調查過,但他自己對案件的具體情況卻知之甚少。
在某些時刻,羅飛甚至是被當成一個嫌疑者來對待的,這一點他自己也有所感覺。
即便後來的調查洗脫了嫌疑,但羅飛還是受到了這起案件的極大牽連。作為一名警校學員,他在此事上至少犯了兩個嚴重的錯誤:第一,在發現異常情況後,他沒有及時報警;第二,在不了解現場狀況的情況下,他冒然給出了錯誤的建議,造成拆彈失敗、兩名警校學員當場死亡的嚴重後果。基於這些原因,原本前程光明的羅飛被打回了原籍龍州,在南明山派出所一窩就是十年。
不過與袁誌邦和孟芸的死亡相比,事業的坎坷對羅飛來說根本就算不上什麽。
他所背負的痛苦是令人窒息的。他永遠忘不了那聲爆炸,更忘不了爆炸前孟芸喃喃的自語聲。他能感受到女孩在絕境中對自己的信任,可正是這份信任在瞬間奪去了兩個人的生命,一個是他的愛人,一個是他的摯友。
羅飛會一直生活在自責中,不管後來的從警經曆多麽輝煌,他知道自己終究是個失敗者,曾鑄成滔天大錯的失敗者。更可悲的是,對於那個將他擊得體無完膚的敵人,他卻連與其過招的機會都沒有。
羅飛不會料到,故事在十八年之後竟又拉開了新的幕章。
這是老天要給他一次自我救恕的機會嗎?
或者這隻是eumenides為他打開的又一扇地獄之門?
但無論如何,十八年前的隱秘案卷終於在羅飛麵前解開了塵封,現在他正隨著鄭郝明警官的探案日誌回到血案發生的那些時刻:
“一九八四年四月十八日晴
……
這是建國以來罕見的連環凶案。
上午,市局薛大林局長被戕害在家中;下午,東郊一家化工廠發生爆炸,兩名警校學員當場死亡。由於案件性質過於惡劣,具體案情已經向外界封鎖,一支調集了精兵強將的專案組秘密建立,我有幸成為其中的一員。
顯然,凶犯具有極高的反偵查技能。在他寄來的匿名信上找不到任何指紋,標準的仿宋體書信也讓筆跡鑒定失去了功效。在薛大林遇害現場,專案組同樣未能采集到任何指紋和腳印。由此推斷,凶犯在作案後對現場作了仔細的清理,其必然具有冷靜且謹慎的心理特性。
在下午的爆炸現場,大火焚毀了一切有價值的證據。技術人員花了兩個小時才將兩名死者的遺體搜集完全。由於屍體毀壞得過於嚴重,對於某些屍塊,我們甚至無法分辨它是屬於哪一名死者的。
唯一令人興奮的發現是:現場發現了一名幸存者,隻是他渾身多處骨折,皮膚亦大麵積燒傷,雖然已送往省人民醫院急救,但能否活下來仍是個未知數。
……”
“一九八四年四月十九日多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