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蒂爾小姐,傅先生和寶寶們已經到家了吧?”

第二天和賽事組的人聚餐的時候,卡娜抱著酒杯過來問了一嘴。

“嗯,已經到了,剛不久前通過電話。”她回答。

“傅先生真是太浪漫了,專門帶寶寶們過來一趟,就隻為了見您一麵。”

卡娜喝了口酒,感歎道。

華國和Y國相隔那麽遠,坐飛機來回也不是一件輕鬆的事,可傅先生還是這麽做了。

除了因為愛,還能是什麽?

“真希望我的另一半,也是個會不遠萬裏跑來見我的人呀。”

一旁正在和其他人聊天的塞繆爾聽了,插話道:“那你和你男友談個異地戀試試,不就知道了?”

卡娜忍不住對他翻了個白眼。

“說起來……赫斯是怎麽了?”她小聲發出疑問,望著不遠處座位裏那個從頭到尾都沒有朝她們這邊看過一眼的人。

“他今天很不對勁耶,他不是蒂爾小姐的狂熱粉絲嗎?可今天卻沒來找蒂爾小姐說過一句話……”

這轉變有點太突然了。

“他可能,是想維持自己最後的體麵吧。”林鹿秋笑容莫測。

卡娜腦袋上冒出了兩個問號,不過還是沒有繼續問下去。

但盡管如此,賽事組的其他人卻對赫斯的表現同樣感到好奇不已。

見赫斯這樣,還起哄著問他,怎麽不去跟蒂爾小姐打個招呼。

赫斯滿臉尷尬,隻能露出不失禮貌的微笑。

“我是很喜歡蒂爾小姐沒錯,但那隻是粉絲對偶像的喜歡。所以我覺得,還是不要去打擾她的興致了……”

賽事組導演遺憾道:“行吧!但你要知道,她馬上就要離開這兒了,你們今後還能不能見到,都不好說呢!”

聞言,赫斯沉默了下。

經過慎重的思考,終於還是下了決心,從座位上起身,來到林鹿秋他們這桌。

“蒂爾小姐……我敬你一杯,也為之前發生的事情,向你說聲抱歉。”

“我接受你的誠意。”她舉起酒杯,和對方碰了碰,嘴角微微上揚。

赫斯將自己杯子裏的酒一飲而盡,表情看起來放鬆了不少。

除了旁邊的卡娜和塞繆爾,沒人聽清他們的對話,所以對他們的對話感到好奇的也就隻有這兩人。

等赫斯解脫般回到自己的座位上後,迎接林鹿秋的就是卡娜和塞繆爾八卦的眼神。

“蒂爾小姐,你們這是發生了什麽事呀?”

林鹿秋笑而不語。

“也沒什麽,就是一個小插曲而已。”

“這樣呀……”聽她這樣說,卡娜就更是抓心撓肝的想知道。

塞繆爾則是忠實地站在自己老師這邊,“既然老師不想說,那就別問了。”

林鹿秋笑著點點頭。

“有時候,還是得給人留點麵子。”

既然赫斯已經意識到了自己的錯誤,那她也不介意給對方留點臉。

“好吧。”卡娜聳聳肩,“蒂爾小姐,回國的機票訂好了嗎?”

“訂好了,後天一早的飛機,當天晚上就能落地。”

“真好。”卡娜捧住臉,“一家人很快就可以團聚了。”

看到自己的偶像如今一家人過得和和美美的,也是由衷的替林鹿秋感到高興。

“來,咱們今天喝個盡興!”

“好。”她舉起酒杯,“不醉不歸!”

……

次日,參加完賽事組開的匯總會議之後,她去了一趟林氏企業的分公司。

當初這個分公司,也算是她和於嘉誌一手創立起來的。

那時的她,正經曆著和傅景琛感情中的最大危機,所以她選擇了來到Y國,用工作來填滿自己的大腦和時間。

後來,傅景琛飛了過來,主動把她追了回去……

在這片土地上,也算是經曆不少的故事。

如今故地重遊,多少還是有點懷念的。

站在分公司大樓下的時候,莫名有種好像距離上一次站在這裏,並沒有多久的感覺。

雖然已經過去了快五年的時間。

這幾年的時間裏,在傅景琛時不時的幫襯下,林氏企業不管是國內的總公司,還是Y國的分公司,發展得都很不錯。

當然,它也並不是全靠傅氏的幫襯,和自身的努力,也是有關係的。

還得多虧了於嘉誌,以及企業中留下的那些老員工。

許多人在林氏已經工作了幾十年,就算林鴻光不在了,他們也沒有離開。

辭職的人固然有,但最後還是留下的人居多。

明眼人都看得出來,林氏企業有了林鹿秋這位貨真價實的林氏千金之後,一直在走上坡路。

留下,才是最明智的選擇。這幾年不斷往上漲的薪資,就是對他們最好的回報。

分公司裏的人大多都還認得林鹿秋,即使她已經有四年沒有露過麵了。

但一見到她的到來,都特別激動。

“小林總!真是好久不見了!”

“您還是和從前一樣,都沒什麽變化!”

都是當初一起打拚過的交情,這份感情自然不會輕易就消失。

林鹿秋之前說的回國前要處理的事,其實也包括正式的來林氏企業分公司視察一下。

這件事做完以後,也能安心的回去了。

這幾年來,分公司也發生了些變化。就比如裝潢設備什麽的,都比之前要高檔了一些。

幾位高層領著她到處轉了轉,期間大家聊得也很開心。

“現在林氏企業能發展得這麽好,真是托了林總的福了!要是林董泉下有知,肯定也很欣慰!”

聞言,林鹿秋沉默了下,然後微微一笑。

“也許吧。”

隻可惜,林鴻光沒有這個福氣,能親眼見到林氏企業如今的樣子了。

這可以說是他一輩子中最在乎的東西,到最後卻還是要靠她這個被拋棄的親生女兒來發揚光大。

不知道他如果泉下有知,會不會覺得有那麽一絲羞愧。

畢竟,自己曾經是被他當做棄子的人。

而且還是兩度拋棄。

第一次,是幼時她不小心走失後,沒有派人去找她;第二次則是讓她代替林雨曦,嫁給當時還是植物人的傅景琛。

她心裏很清楚,林鴻光做這一切時,心裏到底是怎麽想的。

無非是覺得她沒有什麽利用價值,可以隨意丟棄。

臨終時,他的確意識到了自己錯誤的想法和選擇。把自己的股份轉讓給她,大概是他這輩子做過最正確的決定。

不過……都過去了。

想起這些,還是會有點唏噓,但也僅此而已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