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秋天很不尋常。在這個落葉紛飛的季節裏,省紀委重案室主任於天青和他的同事們疲於奔命,沒日沒夜地工作。更重要的是,這次麵對的不是什麽高官,而是些小腐敗分子。然後,小腐敗小嘍羅們同樣貪贓枉法,手段惡劣。他得用心琢磨他們的心理,抓住他們的小辮子,然後用力扳倒他們。

這個秋天是他到紀委工作以來最忙碌的。窗外的樹葉金黃,天空很藍,可他幾乎都沒時間用心去愛它們一回。在秋風送來陣陣寒意的時候,他再一次深深地感覺到了紀檢機關的神聖,感覺到了一名紀檢幹部肩上擔子的沉重。

那是9月初的一天下午,一封中央領導批轉的編號為03578號的來信,像一隻上帝之手,將他推進了一段較為瑣碎和繁雜的戰鬥歲月。

領導批轉的信件,寄自江蘇振宇公司。信中反映的是該公司一車楊木芯片於4月13日從江蘇運往廣東被退貨後經過南州市厚潭木檢站時被扣,因為違章運輸,要作沒收變價處理。開始稱要變價3萬元,後經當地出租車司機陳強說情,降為2.2萬元。但他們隻開出1.52萬元的發票,另有6800元被中介人陳強及三名木檢人員私分。

從信中反映的情況看,這是一起典型的公路“三亂”案件。這位中央領導顯然是分管這塊工作的,他曾在最近召開的全國糾風工作會議上對嚴詞抨擊,數次批示要求嚴懲不怠。但是,這種歪風久治難愈,從中央到地方都想不出好辦法。這次從江蘇一家民營企業寄來的信件,原本也普通得很,以前類似的信件應該不少。但這次他看了以後非常生氣,在信件的左上角作了語氣嚴厲的批示,他將此信批轉給中央紀委監察部,要求案件發生所在地的紀檢監察機關認真查處。中央紀委監察部的領導也作了批示,將信件批給省紀委書記黃越。

這種案子,按理應歸口省政府糾正行業不正之風辦公室管。省政府糾風辦就設在省紀委,另一塊內設的牌子叫省紀委糾風室。省紀委糾風室人不多,但任務很重。

以前,省紀委糾風室查處過好多起公路“三亂”案件,但那都是蜻蜓點水,沒有徹底,當然也難以徹底。你想,人家舉報木檢站敲詐了幾百塊或千把塊錢,或收受了條把香煙,自然是去找當事人問一問了事。總不能為了這點小玩意兒將他們關上十天半個月,進行隔離審查吧。現在紀委對那些領導幹部的大要案都來不及查呢,哪還有心思認真地去管這些雞毛蒜皮的小事。再說,這些事情也未必實。木檢站的人一聽舉報便異口同聲地說對方是胡說八道,說那些駕駛員和押貨員自己在路上開支了不少錢後,為了回家向老板交代,便硬往他們頭上栽。這些話聽起來還真有道理。省紀委以前查了幾起類似的小案子,隨便寫個調查報告上去,便也應付過去了。

這次的情況當然不同,中央高層領導的批示,任何人都不敢馬虎。省紀委書記黃越把信件批給林雲深副書記,要求他指派得力人員前去調查。而林雲深又批給了常委高玉鳳和重案室主任於天青,要求他們商議一下,是否由省紀委重案室接手此案。他們也深知,光靠糾風室的力量是遠遠不夠的,他們在辦案方麵缺乏經驗,恐有負於中央領導的厚望。

糾風室主任程經很想在這個崗位上幹出一番事業。他主動要求協查此案,為今後單獨查處此類案件積累經驗。委領導聽了他的匯報後,覺得很有道理,便欣然同意了他的請求。

近年來,中央紀委、監察部大刀闊斧對全國各地進行“三亂”問題治理整頓,要求各地盡快消滅公路“三亂”。據悉,還將在年底公布全國第一批國道無“三亂”省份名單。省紀委書記黃越對這項工作非常重視,多次批示糾風室加強這項工作,爭取將所在省份擠進第一批國道無“三亂”的名單中。不想,這次的舉報信竟然捅到中央領導手中,他也很有些著急。

就在前些天,糾風室還收到了廣東一家包裝公司寄來的舉報信。信中稱南州市另外一個地方,也就是大昌木檢站在扣下他們一車家具後,勒索一條大紅鷹香煙,並暗示他們花了幾百元請吃飯後,才減輕處罰予以放行的事。

因為大昌木檢站被舉報的問題不大,牽涉到精力也不會太多。於是辦案人員先去了大昌木檢站。大昌木檢站就在兩條國道線交叉口上,他們抵達時,值班室裏隻有一個憨厚的小個子,瘸著腿一拐一拐地迎接他們。他不是這幾天剛瘸的,因為程經主任上次故意借著外單位的舊車子和微型攝相機來檢查偷拍時,就已經發現他走路的姿勢不怎麽平衡。這條國道是省委省政府的幹部出差下基層時經常要經過的要道,程經也常到這兒來明查暗訪,他對這裏的情況較為熟悉。因為站長小鄒正在南州市林業局開會,瘸子打了個電話上去,過一會兒,小鄒就騎著摩托車趕來了。

廣東這封舉報信涉及的是當班的三保檢查人員以及站長小鄒,於是,於天青找他們一個個談了起來。他們一口咬定沒有拿到過什麽香煙,隻抽過支把“三五”什麽的,至於大紅鷹,根本連看都沒有看到過。還有花了幾百塊錢請他們吃飯一事,據他們說起來又是另一回事:那天傍晚,因為檢查車子下班遲了,食堂裏已經沒有飯吃。於是,他們四人到檢查站附近的順風飯店炒了幾個菜吃,快吃好時,廣東貨主們也進來吃飯了,他們炒了幾個好菜,一定要放到一起吃。站長小鄒準備自己去結賬,他們四人共吃了三十多塊,但廣東貨主堅持要他們一起付,最後總共付了七八十塊錢。

大家的口徑非常一致,看來廣東貨主告狀又是過了頭。由於當時涉及的四人中有個老方因為在前段時間的精減中已經被辭退回家。於天青覺得,老方的口供可能更重要、更可信一些,一定要找到他。為此,他們驅車來到唐村鎮,下車沿著彎彎曲曲的田間小道,找到了龍塢村的老方。老方雖然被辭退了,但對站裏並沒有什麽意見,更沒有要檢舉揭發的意思,這使辦案人員有些失望。他的口供和另外三人也非常一致。這就使得調查暫時到此為止。

第二天一早,他們一行又趕赴厚潭木檢站調查。坐在車子上,王之問把有關大昌木檢站問題的調查報告遞給於天青看。昨天回到辦公室時,離下班時間還有一個多小時,利用這點時間,王之問便坐在電腦前麵快速地寫起調查報告。他的工作作風和工作效率一直是他暗自得意的。畢竟他年紀輕,有文化,看問題有深度,幹起工作來速度飛快。委裏幾個辦案室的同誌需要幹好幾天的事情,當然主要是整理材料方麵的事情,他隻要一天,甚至兩三個小時就可以完成。於天青和程經兩位主任看完後,果然一個勁地誇他手腳快、文章做得漂亮,王之問就更覺得自己不是坐在車子裏,而是像在天上飛了。

大昌木檢站的站長陳少遠早就接到了市林業局的通知,因此,他早就把江蘇那件案子涉及到的檢查人員魏通和洪黃蘭留在站裏了,但另一名檢查人員周曉林卻去了市區。專案組先找那天的當班班長魏通談,魏通說他根本就不知道還有6800元的事情,那天他隻拿到1.5萬元,並且開了票,後來提出還要開200元的停車保管費,又叫前來說情的出租車司機陳強去拿了200元來。其他事情他不清楚,他認為這完全是江蘇貨主的誣告。如果確有6800元的話,那要去問陳強,反正他不清楚,自己也沒有拿到過。

魏通的口氣很堅決,似乎一點進攻的餘地都沒有給他留下。而接下來要找的洪黃蘭呢,更是不含糊。他說自己是值班的,開票和收錢都是班長魏通和周曉林坐在辦公室裏幹的,他在值班室裏什麽都不知道。至於6800元,反正他不清楚,自己一分錢都沒有拿到過。

在與魏、洪兩人談話結束前,王之問都故意拿話出來嚇他們一嚇,說如果現在說假話到時被查實的話是要被開除的。他們說開除就開除,反正沒拿到過。特別是那個洪黃蘭,腦袋一歪,顯然態度很差或者說是的確沒拿到過。

還有一個周曉林沒有談,但他去了市區。據說,這個人有親戚在局裏,態度很狂。就是打電話叫他來,他也不一定會來。

於天青與程經、王之問等人商量了一下,認為周曉林暫不找也沒關係。因為現在最關鍵的,是中介人陳強。隻要在陳強身上有所突破,其他三個人也就迎刃而解了。

找陳強真是一件不容易的事。據說,這個人在厚潭開出租車已經好多年,而且經常幫木檢站追車和接送上下班,與木檢站關係非常好。但在問陳強現在的下落時,人人都說不知道。站長小陳說他前段時間與人打架,現在可能在外地某醫院住院。當問及陳強的手機號碼,陳站長就說不知道,魏、洪二人說陳強沒有手機。最後問了老半天,說陳強手機是有的,號碼寫在木檢站牆壁上。於天青叫站長小陳去抄,小陳忙跑去抄來給他們。

陳少遠說他已經在站裏給陳強打了好幾次電話,但陳強都沒有接,可能確實還在住院。另外,他的手機信號一直不太好,經常不在服務區。就算撥通了,他住在醫院裏也不一定會接。

於天青等人坐在木檢站附近的厚潭林業站裏,讓人給陳強打電話,但仍舊沒有回音。林業站有個人說,昨天他還看到陳強開著車子從街上經過。於是,大家又一個接一個地給他打電話。過了約半小時,電話通了,王之問問對方是不是陳強,對方說不是,接著就掛斷了電話。

王之問不甘心,又一個接一個地給他打傳呼。過了一會兒,電話又通了,王之問問對方是不是陳強,對方卻問你是誰。王之問沒有回答,隻顧問他是不是陳強。對方說打錯了,然後又掛了電話。

是木檢站給他們的手機號碼錯了?是故意抄錯的,還是不小心抄錯的?

是木檢站早就走漏了風聲?陳強知道上麵有人找他,故意在電話裏耍花招?

唉,這些家夥,真不知道他們在搞什麽鬼。

都十一點多了,陳強還沒有找到,也沒有絲毫消息。大家隻好先吃飯再說。以前,糾風室經常到下麵的站點檢查工作,程經主任曾隨同南州市紀委的同誌到厚潭木檢站來過多次,那時都是在木檢站吃飯的,但這次不行。今天是隨著重案室的同誌來查木檢站的,而且江蘇那邊舉報得很凶,不能不嚴肅認真一點。市林業局早就與厚潭林業站說好了,中飯就由林業站招待。

林業站在飯店裏燒了一桌子菜,可專案組的同誌心裏都別扭,也沒人想喝酒。匆匆地吃了碗飯,大家就下了樓。

回到林業站後,王之問還是不停地給陳強打電話。但是對方再也不回電了。

這件事似乎是難以查下去了。程經主任不停地在搖頭。這時,於天青忽然有了一個主意,提出到厚潭交警隊去一趟,由他們協助他們找陳強。

其他幾個夫聽後,都眼睛一亮,覺得這是一個辦法。

大家趕到交警隊時,交警們都去休息了。隻留下一個人值班,他說要到兩點鍾上班。可現在才一點鍾都不到。於是,大家又回到林業站。

到了兩點鍾,終於找到了交警的中隊長小唐。小唐高高瘦瘦地,聽了他們的來意後,對他們的工作倒是非常支持。王之問報出陳強的手機號碼後,小唐就撥了過去。他說:“他會接的,我們交警隊找他,他不敢不來。”

果然,陳強接電話了,看來手機號碼沒錯。小唐在電話裏對陳強道:“陳強麽?對,是我啊,請你馬上到交警隊來一下,找你有點事情。”

大約過了二十分鍾,陳強來了。他頭發梳得光光地,穿著一件料子不錯的西服,看上去倒是斯斯文文地。

於天青問起江蘇押貨人何小華舉報的那件事,他表示很願意配合調查,把這件事情搞清楚。他說:“4月13日那天晚上,我在木檢站玩了一下,大約八、九點鍾就回家睡覺去了。到了第二天淩晨,也就是14日早上四點鍾左右,我接到木檢站邊上的雜貨店店主羅雲的傳呼後,就開車來到了木檢站。江蘇那位矮矮胖胖的駕駛員要我出麵幫忙,我騙木檢站說這車是我朋友的貨,要他們減輕處罰,從3萬元降到2.2萬元,後來江蘇人說錢還是不夠,我再去說後,最後降到1.5萬元。我拿著1.5萬元到木檢站辦公室裏開票,後來魏通班長說還要200元停車保管費,於是我又出來向江蘇駕駛員要了200元。”

王之問道:“你有沒有從中拿到好處?”

陳強道:“有的”,他笑了笑,道:“他說是感謝一下的。在事情辦完後,江蘇駕駛員在木檢站門口拿出一疊鈔票,說‘這裏是800塊錢,是你的辛苦費’。我回到家裏點了點,發現隻有700塊。”

在來厚潭調查前,王之問已經與舉報人何小華通過電話,問及其中的細節,比如當時他交給陳強的2.2萬元鈔票的票麵問題。何小華是這麽說的:“我給陳強的2萬元是兩刀剛從銀行裏拿來沒有拆封鈔票,一刀一萬,兩刀共兩萬。還有兩千是散鈔,都是一百塊一張的,共二十張。”

為此,王之問特意問陳強這些鈔票的票麵。陳強說:“我拿到的1.5萬元都是散錢,沒有整刀頭的。”

陳強的說法與班長魏通、洪黃蘭的說法完全一致。除非有反貪專家指點,一般人是不可能在這樣的細節問題上事先做好攻守同盟的。這也是辦案人員在長期辦案中積累的一個經驗。也就是在細節上取得突破。但涉案三人的說法證明當時的錢都是散錢,也就是說,何小華說謊的可能性更大些。很可能,何小華隻給陳強1.5萬元,另外的6800元是被他自己貪汙了,然後回去向老板交代說是化了2.2萬元。

專案組在向陳強追繳了700元禮金之後,還找到木檢站旁邊的雜貨店店主羅雲詢問,因為舉報信上說對方除了被敲詐去6800元外,還送給陳強及店主羅雲共1000元。也就是說,除了陳強拿到700元,羅雲應該拿到300元的錢或香煙。不料,羅雲聽說後火冒三丈,大罵道:“這些江蘇佬!你叫他來,叫他來和我對證!他敢來我就一斧頭把他劈掉去!”他接著道:“那天他們說被罰得太多,沒有錢,要我幫忙,我就給陳強打了傳呼。江蘇佬說事成之後要送我一條香煙感謝。可是他們走時,卻說下次再來感謝。我當時就和人家說,這些江蘇佬真是鐵公雞!現在倒好,我一分錢都沒用到,他們倒說我用到他們錢了。真是沒撈到半點便宜,反而惹了一身騷!”

羅雲的口供及語氣進一步證實,江蘇押貨人員何小華說假話的可能性比較大。一是何小華在表述2.2萬元鈔票票麵細節上有問題,二是何小華在明知道6800元被陳強及木檢站人員私分後,還要化上1000元送給陳強及店主,也是不符合邏輯的。而且店主根本就沒有拿到任何好處。

王之問覺得這事沒有舉報信上反映的那麽嚴重,甚至反映可能失實。於天青也覺得這事有些怪怪的,這麽點芝麻小事,讓重案室出手,說出去可能會讓人笑話。想到這裏,自己忍不住笑了。他讓王之問抓緊寫個調查報告,看看能不能交差了事。

回到單位,王之問馬上坐到電腦旁邊,飛快地寫起調查報告。在報告結尾,把前麵的這兩條理由認真地擺了擺,證明厚潭木檢站不存在著合夥私分一事,並且對舉報人何小華提出了委婉地批評。

調查報告除了寄給中央紀委、監察部信訪室外,還專門給江蘇這家公司的老總寄了一份去,希望他核實清楚押貨人員何小華等人的情況,“如果還有疑問的話,請提供有力的證據,以便我們深入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