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屬做出了錯誤決定,身為上司可以直接向其指出來,而無需諸多顧忌,但假如出現了相反的情形,作為下屬者又該采取什麽對策呢?

在向上司指出他所犯的錯誤之前,下屬有一點必須先弄清楚:無論怎樣上司始終是上司,他雖然犯了錯,下屬仍要注意維護他的權威;如果直接指出他的不是,隻會招致上司的反感,小則大罵,大則炒魷魚、降職或調職。所以,如果上司真的做出了錯誤指令,你也隻能技巧地勸他改正,直來直去隻會自討沒趣。

永樂皇帝閑著無事,想到江西吉安一帶遊玩,便傳下聖旨,要吉州知府築路修橋接駕。

剛剛考中學士的解縉得知此事,暗暗思忖:皇上每次巡遊奢侈揮霍,百姓稅收加重,勞役陡增。這次一定要設法勸阻皇帝,打消巡遊念頭,使吉州百姓免受災難和荼毒。於是,他連夜趕寫了奏折,次日上朝,麵奏皇上。

永樂皇帝一見奏文,勃然大怒:“解縉,天子出遊,乃施恩澤於民間,你因何阻撓?真乃狗膽包天!”

解縉不慌不忙地說:“皇上息怒,解縉上疏,實為龍體之安!皇上有所不知,吉州自古有‘吉水急水’之稱,那裏山高無路,唯有從水路走,水急浪大,豈不驚了聖駕。”

永樂皇帝說:“我命吉州府打造巨舟,豈有鎮不住‘急水’之理!”

解縉笑道:“縱然有巨舟,卻難過峽江縣。江西俗話‘峽江峽江,奈斷手掌’,那裏江窄暗礁多,莫說巨舟,就是竹排也很難通過。”說著,解縉招了招手,下官捧來一條鯿魚。解縉呈上,說:“皇上請看,此魚產於峽江,由於江窄,久而久之,連魚身子也擠扁了。”永樂皇帝一看信以為真,心想還是不冒這個險吧!便取消了遊吉州的打算。

解縉用自己敏變的才智,為吉州人辦了件大好事。在中國曆史上,有些忠貞之士敢於在皇帝做出錯誤決定時犯顏直諫,這些人最後往往落得悲慘的下場。與之相比,解縉的做法就聰明多了,他勸阻皇帝巡遊,不提巡遊擾民,僅說是為了“龍體之安”,結果成功地說服了皇帝。

如果上司做出了錯誤指令,你不妨試試以下幾招:

(1)暗示法

接到不恰當的指令時,你覺得不能執行或無法執行,可先給上司以某種暗示,讓其悟到自己的指令不甚恰當。有些指令不恰當,不是因為上司素質差、水平低,而是沒考慮周全,或是隻看到了事物的表象,沒看到事物的本質。你稍加暗示,他可能就會馬上意識到。

(2)提醒法

有些不恰當的指令,可能是上司不熟悉、不了解某一方麵的情況,有的可能是上司一時遺忘了。你明白地提醒他,上司認識到了,一般都會收回或修正指令。當然,提醒不是埋怨,也不是直通通、硬邦邦地批評。提醒要講究策略,語氣上盡可能委婉些。

(3)推辭法

對上司不恰當的指令,有的可以考慮推辭。推辭要有理由,有的可從職責範圍提出,譬如說:“總覺得這件事不是我的職責,要不,同事關係就不大好處理了。”有的可從個人的特殊情況提出。但不管從哪一方麵,理由一定要真實和充分。你推辭了,有的上司還可能會這樣問:“那你覺得這件事應該由誰來做?”你不能隨便點名,也不要隨口說“除了我,其他誰都可以”之類的話,比較巧妙的回答是:“這事誰來做,我了解得不全麵,還是您來定奪好。”推辭不是耍滑頭,而是委婉地拒絕。

(4)拖延法

有些不恰當的指令,是上司心血**時突然想出來的,並要你去執行。倘你唯命是從,馬上付諸行動,那就鑄成了事實上的過錯。對這種上司心血**而向你發出的指令,如果你在暗示或提醒都不能,推辭也沒多少理由時,那麽,最好的對策就是拖延。雖然默認或口頭上答應,實際上遲遲不動。若閑著不動,上司會產生疑心,因此,你必須忙別的事,作為拖延的理由,應付上司的追問。拖延法是消極的,但對有些非原則性問題的不恰當指令,隻能如此。你拖延了一段時間後,上司的頭腦冷靜了,或許有了新的認識,就可能收回指令,或讓其不了了之。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上司做出的是明顯違反法規的指令,那麽下屬就應該堅決拒絕,並明確向上司陳述理由。雖然拒絕上司的指令需要承受壓力,但涉及原則問題,隻能拒絕,別無他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