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的某些能力在比較大的程度上取決於先天因素,也就是所謂的“天賦”。

不同的能力、不同的領域,對不同種類的“天賦”的依賴程度也不同。

但是,無論是在哪一個領域之中,或者在哪一項能力上,對“天賦”的判斷都需要清晰而明確的標準。在某些情況下,這樣的標準甚至還需要盡可能地得到大多數正常人的公認。如果沒有清晰而明確的標準,甚至隻以某些人的主觀喜好、信口胡說作為標準,很多人就會被耽誤、被坑害。某些真正擁有充足“天賦”的人很有可能會被埋沒,某些根本沒有所謂“天賦”甚至也沒有付出多少真正的後天努力的人則很可能會得到原本不該得到的利益。寫作等主觀性相對較強的領域尤為如此。

一般情況下,判定“天賦”的具體做法在不同的領域中應該是不同的,至少不該是完全相同的。

不過,在大多數專業性相對較強或者需要一定的知識、技能作為基礎的領域之中,“天賦”的直接含義基本都等於對本領域之中的知識或者技能的學習、領悟,以及掌握和應用的能力。如果一個人在年齡相對較小或者加入這個領域的時間還相對較短的情況下就能夠迅速地掌握整個領域之中的重要知識和技能,並在很短的時間之內達到和年齡較大、加入這個領域時間較長的人相等的水平,甚至取得更高的、足以令多數人都讚歎的成就,這個人就會被評價為“有天賦的人”。無論不同領域中的評價標準在具體的細節上有怎樣的不同,這一標準都是多數正常人公認的基礎標準。

除此之外,“天賦”這個詞的定義便基本等同於人自身的多種不同能力,比如觀察力、記憶力、想象力、計算力等。這些能力有些是完全可以通過後天的學習和訓練來提升的,有些則可能是比較難以通過後天努力來改變的。但是,無論這些能力當中的先天因素所占比重有多大,它們都有清晰而明確的、甚至可能是統一的衡量與判定標準,比如讓人在一定時間內記憶並複述某些內容可以考核記憶力、讓人在一定時間內觀察某件物品再盡可能詳細地描述它可以考核觀察力和描述能力等等。

在寫作這個主觀性相對較強、還有數量不少的人相對缺少理性甚至極度情緒化的領域之中,“天賦”的衡量標準本應是更加重要、更加詳細的。但是,它在現實中往往是很容易不被在意的,甚至是很容易被某些人歪曲和利用的。

對於寫作者而言,最基本的總體性標準隻有一條:寫出來的作品好不好。

而且,“作品好不好”必須建立在“作品是否合格”的基礎之上。

從公認的專業性角度來看,判斷作品是否合格的基本標準也很簡單:沒有語法錯誤、沒有用詞錯誤、沒有完全可以證偽的常識性謬誤、沒有不符合甚至公然反對公認的合理規則之處。在此之上,才是判斷作品“好不好”的各項細則。嚴格來講,連這幾點基本要求都達不到的東西,根本沒有資格被稱為“作品”,更沒資格被有閱讀和判斷能力的正常人評判。

由於不同的寫作者所寫出的作品的種類的多樣性,以及不同種類的作品的作用及適用場合的多樣性,判斷寫作者及其作品“好不好”的各項細則的劃分標準可以有很多種。對於知識性相對較強、主要目的是向他人教授知識或者普及常識的作品而言,判斷它們“好不好”的主要標準是它們能不能把知識點完整地、詳細地以通俗易懂的方式講述出來;對於哲理性相對較強、主要目的是向他人講述相對高深、需要讀者自行領悟的道理或者規律的作品而言,判斷它們“好不好”的主要標準是它們所蘊含的道理或者規律是否真實、是否真正對他人有益;對於故事性相對較強、主要目的是向讀者描述一個故事或者一個世界的文學類作品而言,判斷它們“好不好”的主要標準是它們的語言是否優美、情節是否精彩、故事架構是否巧妙;對於某些隻為盡可能多的吸引作者想要吸引的人的東西而言,判斷它們“好不好”的主要標準則是它們自身能否精準地抓住它們的目標群體的需求、能否用最合適的方式贏得更多人的好感或者注意力。對於這些作品的作者的評判標準也是基本相同的。

而且,對任何正常人而言,無論他們要評判哪一種作品、無論他們要使用哪些具體標準,都至少要使用一種行之有效的標準。

沒有任何切實可行的標準,隻憑借毫無說服力和實用性、甚至沒有任何道理的主觀喜好來對寫作者或者作品胡說八道,根本不能被稱為“評判”或者“評價”。真正符合這樣的言論的名詞叫做“廢話”,在某些情況下甚至可以叫做“垃圾言論”。

用毫無道理和實用性的廢話來隨心所欲地判定正常人的“天賦”,更是作孽。因為,這樣做極有可能徹底毀掉一個人,甚至是一群人。

真正缺少所謂的“天賦”的人,必然要付出更多的後天努力。除某些真的完全由“天賦”決定一切的領域之外,大多數正常的領域之中都是如此。

但是,每個人都需要認清自己的“天賦”,也就是自己的長處和短處到底是什麽,更要認清給自己評價的人到底是否可信、是在幫助自己還是在害自己。

最重要的是,無論如何,真正想要取得一定的成就的人都需要記住:以很多人的努力程度之低,遠遠達不到必須要拚“天賦”的地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