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無冠、笄之禮,男女成婚日始並行之。先期擇良辰,備白布一疋,延福命婦人為之裁製,名曰「上頭衫褲」。成婚後,襲而藏之,為將來收殮之用;所謂有始有終也。男子成婚,皆用清代章服;女子則鳳冠、蟒襖、紅裙、繡靴,儼然明代官裝:則「男降女不降」也。今禮製已亡,各服其服,有新式者、有舊式者、有折衷者,真是無色不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