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過這個歐陽看起來好像很凶,還要我幫他做事,不會是讓我去做壞事吧?小可當時是猶豫的,她想拒絕又舍不得那份溫暖,畢竟當時她的在街上過了幾天,那種像乞丐的生活她過夠了,不想再過。
她試探性的問小歐陽:“你不會要我幫你做壞事吧?”
什麽叫壞事?抄作業算嗎?
“不會,不會!你放心好!”
小可想了想後點頭答應了“好吧”
“我和管家叔叔明天要回去了,你也跟我們走吧!”
他要回去了啊?跟他走了會不會就再也找不到爸爸媽媽了?
“我不能跟你走,我要找爸爸媽媽!”她很堅定的說。
“原來你是走丟的啊?”
後來小可跟他說了媽媽跟人走了,家裏發大火,沒看到爸爸出來,自己被警察叔叔嚇跑的事。
聽到小可的講述,歐陽駒小小的心裏很震撼,他從小生活條件極好,根本就沒想過居然世上還有這麽可憐的人,雖然當時他還不知道自己要怎麽安慰她,但自己在心裏就決定,以後要對她更好。
另外,管家報告了歐陽雲天這件事,那邊先生的指示是先調查清楚,如果是孤女帶回去也無妨,如果有父母的就送她回到父母身邊去。
後來管家查到在大火中幸存的辛黎,在醫院看到他的麵部已經被燒毀,身上插著許多管子,還沒過危險期。管家當即覺得事情不好辦了,女孩有爸爸,可是這個爸爸不知道能不能活,把女孩交給他,以後女孩要怎麽生活呢。
沒遇到就算了,自己遇到了怎麽能不管?一向正義的管家當下就做出一個決定,瞞著先生,把小可帶回去,她爸爸醒了那麽就安排他去歐陽俯做事,如果不好那麽就這樣了吧!
回去後他跟小可撒了個慌,說他爸爸現在也在m市,這樣小可就跟著管家和小歐陽一同進了歐陽俯,做了一年的千金。
因為一年後,辛黎醒了,管家把他接了過來,小可也隻能從千金再到下人的女兒,換言之,她在歐陽府也隻是被供養的一個下人。
如果不是七哥對她的寵愛,她應該在18歲時就離開那裏了,從遇到歐陽駒的那一年,她就想要一輩子跟著他。盡管後來歐陽駒和黃埔月訂婚都沒能削弱她的這個想法,就算沒身份,沒地位,她也願意。
那天,七哥很生氣,因為報紙上的那個男人,說是一個星期就把歐陽家的盛世集團旗下的三家公司打散低價收了過去。
她覺得機會來了,或許她能幫助七哥讓這個男人名聲盡毀,無法立足於m市。到時七哥隻要高興了,或許就隻喜歡她,不會喜歡黃埔月。
想到也就做了,隻可惜……還是差那麽一點點。
她躺在地板上不知道過了多久,窗外依然繁星一片。小可微微動了一下,全身實在太像被碾過一般,她很想起來,卻沒力氣。這時,門手被人從外麵轉動。
她心想,命運還真是奇妙,居然和小時候的經曆重合了。隻是這次遇到她的不再是通話裏走出的王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