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百五十二章 指骨

回到西安,我們坐上回往西嶺的火車,心裏是一陣黯然。雖然終於可以回西嶺,再不用流浪江湖,但老姐劉宇魔也走了,這個城市隻剩下小胖和花落,並且留下太多太多令人傷心的回憶。

在火車上,我想起還沒問左嫽以後有什麽打算,總不能一直跟著我吧?人都有自己的生活,雖然我知道她喜歡我,並且也是最為理想結婚生子的對象,但我不能一廂情願,萬一她不想當這個“替補”呢?因為我心裏並不愛她!

左嫽聽我問起她有啥打算,輕聲跟我說:“我們也拜過堂的,我也是山裏長大的孩子,所以比較守舊,你當然要為此負責。還是那句話,你負責賺錢養家,我負責貌美如花!嘻嘻!”

我一下愣住,但隨即心裏還是有點小高興的。既然要結婚成家,總不能再去找個陌生女人草草完事吧?盡管我心裏不愛她,可中國傳統的習俗,就是先結婚後戀愛,說不定以後我們倆能慢慢擦出火花,就看以後我是否能徹底忘掉林羽夕吧。

我能忘掉她麽?他大爺瞎x的,如果能忘掉,我至於現在活的如此落魄?

唉,真不知道,她現在是啥情況。

就這麽在一路上心思如潮,感覺很煎熬的渡過了幾個小時,終於抵達西嶺車站。上車的時候就跟小胖打電話了,他和花落早等在了車站出口。

我們剛走出去,小胖就撲上來,抱住我就要哭。我心說啥時候變成娘們了,動不動抹眼淚,實在忍受不了。於是一把將他推開,沒好氣罵道:“我這是活著回來,又不是見到遺體,你哭個毛線啊?”

“也對,也對,我隻是假裝一下咱們感情比較深厚而已。”這小子說著蜷起左手,右手拿紙巾擦了擦眼睛,但越擦眼淚越多,止不住的往下流。

不管怎麽說,就算變娘們,那也真是證明我們哥倆之間兄弟情,確實挺深厚的。我伸手拍拍他肩膀說:“別哭了,這次哥們回來,打算在西嶺定居,哪也不去了。以後咱倆又可以每天喝個小酒,喝醉了看妞兒去!”

“這敢情好,這敢情好。”小胖一邊咧嘴笑著說,一邊還是不住流眼淚,眼睛眨的很頻繁,顯得非常痛苦。

“看什麽妞兒?”花落不幹了,衝過來把小胖左手掰開,拿出一瓣大蒜。“你這花花腸子的王八蛋,連你哥們都耍,什麽感情深,他是拿大蒜來刺激眼淚的。”

我和左嫽又是好氣又是好笑,你說這小子真是不折不扣的小混蛋,現在居然跟我玩起虛情假意了!

“臥槽,大蒜抹多了,眼睛辣的受不了,快給我水……”這一說破,小胖從我手裏奪過剩下的半瓶礦泉水,在眼睛上衝洗起來。

我們連日勞累,也沒洗過澡,於是不在外麵吃飯了,直接回到工作室。黃美英和花落下廚做菜,小胖去學校接於森,我和左嫽去洗澡。

傍晚時分,小胖帶回了於森,這小子見到我挺高興的,不過眼圈紅了。其實這小子跟我感情確實挺深的,在他心目中,把我當成了父親看待。聽說我這次不走了,顯得非常開心。三個女人把酒菜端上餐桌,我們邊吃邊喝,氣氛很溫馨,讓我又感受到久違的家庭溫暖。

可是發現少了丁馨和劉宇魔,並且還少了女主人林羽夕,一下子心情又沉到穀底。

溫馨的是他們,而我是傷口上撒了鹽!

左嫽察言觀色,知道我心裏又在想什麽了,說了兩個笑話,讓我心情逐漸好起來,當下跟小胖不住碰杯。於森也倒上一杯酒要喝,我說你還小,正在上學,還是別喝酒了。

哪知於森低頭說道:“丁叔,我不想上學了。”

黃美英登時顯得很急,可是孩子不聽她的,便跟我使眼色。我拍著他的肩膀笑道:“要想有出息,必須去上學。你們於家好不容易擺脫了養鬼職業,不上學能幹什麽?出苦力嗎?”

於森哭著一張小臉說:“我學習本來不好,中間又很長時間沒上學,現在成績一直跟不上,總是考試全班倒數第一。很多同學還罵我是木頭,我真的不想再上學了!”

花落一拍桌子:“誰罵你?花姐幫你去出氣!”

我忙攔住她說:“你就別添亂了。小森,上學並不是人生唯一的出路,但我們必須要學到更多的知識。現在的時代變化太快了,以前文盲都可以做官,可是現在不行了,沒有知識,是寸步難行。哪怕你考不上大學,也要把高中讀完,到時候去做點小生意什麽的。還有,工作室會繼續開下去,那時你還可以回來入股。”

“好吧,我聽丁叔的。”於森嘴上這麽說,但表情顯得非常鬱悶。

“吃,吃,吃,於嫂做了這麽多好菜,涼了就不好吃了。”小胖忙轉移話題,拿起筷子。

“你就知道吃,再吃就不是二師兄了!”花落沒好氣白他一眼。

“不是二師兄是什麽?”小胖壓抑地看著她。

“是大河馬!”

大家於是哄堂大笑。

我拿起筷子吃了口生菜,不料吃進嘴裏嚼幾下,好像還有骨頭。我心說於嫂今天做菜怎麽這麽不小心,把骨頭渣搞生菜葉子裏去了。生菜葉子比較大,我們又是蘸了蒜泥生吃,所以裏麵藏個啥東西,還真不易發現。

張嘴把骨頭渣吐手心裏一瞧,我當時就大吃一驚。這是一節手指骨,像是小指末節,抬頭看看大家夥正在繼續開小胖玩笑,沒人留意我,忙將指骨裝進口袋。

“於嫂,這生菜從哪兒買的?”我笑著問她。

“從下麵火鍋店借的,菜市場生菜看上去都不好,就向火鍋店要了點。”於嫂答道。

我點點頭沒再說啥,心想這手指骨說不好是火鍋店裏的,難道下麵殺人了?

哥們見過太多死人骷髏,一眼就能認出是不是人骨。而這玩意與動物骨頭不同,到處都能找到,不是在棺材裏弄出來的,就必定是解屍後分剁出來的。想到這兒又是一陣惡心,剛才我都嚼了好幾下!

不過也沒想太多,跟小胖痛快的喝起來,倆人喝了兩瓶多,醉醺醺地趴在沙發上睡了。誰知睡得迷迷糊糊,感覺有東西在擦臉孔,像是毛發,麻癢難忍。我於是費力地睜開眼睛,隻見在黑暗之中,隱隱看到一叢長發在臉上擦來擦去,並且半尺之外,有一對眼珠在盯著我瞧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