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百零三章 金子一屋子

可是眼前這些馬同國內那些馬顯然就不一樣了,光是個頭就差很多,以前洪濤騎過的馬馬背也就到自己胸口,不用人扶著,也不用墊東西,他自己就能認蹬上馬。可是眼前這些馬的馬背差不多和自己頭頂一樣高了,洪濤現在想的不是怎麽騎馬,而是怎麽上馬。

“好吧,大家上馬,濤,你騎這匹小母馬,它最溫順。”奧斯丁從馬背上跳了下來,然後從馬群裏牽出一匹他口中的小母馬,把韁繩遞給洪濤。

這匹馬在洪濤看來一點都不小,而且巨難看,一身的白色,上麵布滿了黑斑,就像是一隻大號的斑點狗。不過它的大眼睛很好看,那個睫毛又長又翹,忽閃忽閃的真有點美女的意思。

“手抓住馬鞍,腳蹬住,一用力就上去了,你試試,別怕,我在後麵保護你。”奧斯丁示意洪濤自己上馬,洪濤手裏攥著韁繩,左右看了看,其他人都已經坐在了馬背上,就連那個劉曉梅也毫無困難的上了馬,此時正一臉不屑居高臨下的俯視著他。

“x,老子和你拚了!”又被人鄙視了,這種感覺很窩火,和對高度的恐懼比起來,洪濤更在意自己的名聲。

按照奧斯丁的指點,洪濤先抓住了馬鞍,然後把左腳伸進馬鐙,用力踩了踩,感覺挺穩當,然後雙臂一較力,右腿一蹬地,走你!

“哎呀……我x,哎呦……”上是上去了,可是用的力量有點大,洪濤直接從馬的左邊掉到馬的右邊,如果不是對麵的帕維眼疾手快,他就得一頭栽下去。

就算是勉強在帕維的扶持下坐在了馬鞍上,洪濤也疼得呲牙咧嘴,胳膊腿什麽的都沒事。但是**的小洪濤結結實實的咯在馬鞍的凸起處,小肚子裏就像轉筋了一樣。

“嘿嘿嘿……你還好吧?有問題沒有?”帕維奸笑著問,他能想象出來洪濤此時為何呲牙咧嘴。

“還成,還成……奧斯丁,它不會把我扔下去吧?”洪濤在馬鞍上扭動了幾下身體,找了一個比較舒服的姿勢坐穩,頭一次騎這麽高的活物,他還是感覺有點眼暈。

“不用怕,把韁繩給我,你抓好馬鞍就可以。兩條腿不要用力夾馬的身體,隨著馬背的起伏找感覺,好了,我們走吧。”奧斯丁騎上馬,結果洪濤那匹馬的韁繩,然後非常簡要的給洪濤講了一下騎馬的要領,如果這也算要領的話。

隨著身下馬匹的走動,洪濤努力的把握著身體的平衡,有時候洪濤甚至想爬下來抱著馬脖子。不過他此時走在隊伍的最前麵,他真顯不起這個眼,隻好在心裏自我安慰自己,盡量讓自己放鬆身體。

馬隊在出了小鎮之後。就沿著那條大河的北岸一直往東走,除了洪濤之外,奧斯丁和哈裏森一看就是騎馬的老手,坐在馬背上都不用手扶著。依然那麽自如。帕維這個大胖子著著實實又讓洪濤吃了一驚,他居然也是位騎馬高手,隻是可惜了他身下的那匹大黑馬。平白無故的就比別的馬多擔負一倍的重量。

最開心的是劉曉梅和劉老板,這父女兩個可算是找到他們會玩的東西了,一會策馬狂奔,一會閑庭信步,看樣子也是騎馬的老手了。而且那個劉曉梅還故意在洪濤身邊晃悠,假裝好意的忽悠洪濤跟她一起跑一跑,結果讓洪濤義正言辭的給拒絕了,不管她說出什麽貶低的詞兒來,洪濤是網吧吃秤砣,鐵了心的跟在奧斯丁身邊,堅決不上這個惡當!

“你大爺的,要不是你老子有錢,我就把你在樹林裏xxoo了!讓你在馬背上扭!到時候讓你在我身上扭個夠!”看著前麵劉曉梅在馬背上一起一伏的小屁股,洪濤惡狠狠的yy著。

“我要是那個馬鞍也不錯,這個妞不光臉蛋漂亮,腰勁也不小啊。”憑心而論,劉曉梅這個騎馬的姿勢還真挺誘人的,雖然看不到她的細腰,但是從那兩瓣臀肉的動作上可以感受出她身上的力量。

在走了幾公裏之後,隊伍又開始沿著一條支流向北前進了。這裏的動物明顯要比大熊領地裏多很多,隻是走了這一段路,洪濤就看到了2群馴鹿,大的有10多隻,小的也有4隻,都在離馬隊不遠的林間空地上用蹄子刨地找草吃。對於這些騎馬趕路的人群,它們隻是抬起頭來看了看,然就就繼續低頭在雪地中找食物,一點警惕性都不高。

不過此時這些動物隻能看,不能打。這裏不是狩獵場,所以這裏的動物都屬於保護動物,除了當地的印第安部落裏的職業獵人可以捕殺一定數量之外,其他任何人都不能傷害它們,這也是它們為什麽不那麽怕人的原因。

大概走了2個小時,奧斯丁終於停了下來,指著前麵的一段小溪說:到了!

到了?這裏四周全是樹林,腳下是一條幾米寬的小溪,馬隊就是沿著這條小溪上來的,原本它是一條河,合適越走越窄,到了這裏就變成了溪水,連半米深都沒有。除了樹林和小溪之外,此地沒看出來有任何好玩的東西,難道是要采蘑菇?

“這裏有什麽好玩的?”洪濤費勁的從馬背上爬下來,兩條腿都有點凍僵了,屁股也咯得生疼,那個馬鞍太硬。

“這裏可是一個聖地啊,那些溪水裏有寶貴的東西,就看你能不能找到它們了。別看了,給,拿著這個,下去試試,記得把鞋脫了。”奧斯丁從馬背的袋子裏掏出一個木頭簸箕遞給洪濤。

“寶貴的東西……不會是金子吧!你來帶我們淘金的!?”洪濤看著手中的這個有點舊木頭簸箕,想起了電影中淘金的場麵,眼睛立馬瞪圓了。

“嘿嘿嘿,怎麽樣,好玩吧,快去吧,你看帕維,他都下去了,晚了你就沒機會了。”奧斯丁向洪濤的身後指了指。

“你個吃喝不拉空、xx不讓人的東西,你給我住手,那是我的金子!”洪濤回頭一看,帕維不知道什麽時候已經脫掉了鞋襪,正往小溪的中間走呢,手裏也拿著一個同樣的木頭簸箕。

溪水真的很涼,涼的直紮腳。可是在黃金的吸引下,帕維、哈裏森、劉老板這些不差錢的主兒都紛紛走了進去,一邊凍得直吸涼氣,一邊快樂的把小溪底部的砂石裝進木頭簸箕中,然後用溪水把其中的沙石衝掉,希望能有小金砂落在簸箕底部。

洪濤比較雞賊,他既不想讓雙腳受凍,又想淘金,所以他拿著簸箕向上遊走了幾十米,然後把岸邊的兩塊大石頭推進溪水中當做墊腳石,再踩在上麵,開始了他的淘金生涯。

見過不要臉的,就沒見過這麽不要臉的!就當洪濤幹得起勁的時候,身後傳來了一聲讓他恨不得把簸箕扔過去的聲音:

“你這個地方不錯啊,女士優先,你讓讓,我腳凍的不成了。”劉曉梅不知道何時也湊了過來。

2分鍾之後,洪濤又找了一塊地方,繼續弄他的墊腳石,剛才那塊寶地已經易主了,此時劉曉梅正蹲在上麵快樂的淘金呢。

“嘿,濤,你看看,我這裏有收獲了,哈哈哈,是金子啊,真正的黃金!”剛弄好墊腳石,還沒掏幾下,遠處的帕維就開始高喊了。

“土鱉,見過金子嗎?看我給你弄塊狗頭金上來。”洪濤回頭看了一眼,隻見大胖子正舉著他的簸箕給奧斯丁看呢,看奧斯丁那個凝眉瞪眼的表情,就算簸箕裏有金子,也得是微米級別的,不使勁都看不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