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女兒有一天忽然告訴我,媽媽,我不想當女生了,我要是個男孩就好了。我很意外,問為什麽?
她說:因為我怕疼,我不想生孩子,做男生將來就不用做手術生孩子了。
我告訴她:做女人也可以不生孩子,如果你不想生,就可以不生,可以不用聽別人的。
她才困惑地說:那好吧,我還做女生。
我當時心生感慨,男女之間有天生的差異,性別帶給女性太多局限太多負累,每個女人或多或少都會被這個男權社會傷害和剝削,我希望我的女兒能自由地成長,被愛,被尊重,享受她擁有的性別天賦的美好,但不被性別局限。
我們現在可以看到越來越多的女性選擇不生育,比如楊麗萍,周慧敏,徐靜蕾,她們的選擇不應該被指摘,也有更多的女人選擇生兒育女,她們也應該被關懷和尊重,這兩個群體不應該是對立的,就像我在文案中寫的那樣:何時生孩子?生幾個孩子?不結婚能不能生?結婚了能不能不生?女人需要也應該有與生俱來的權利。
《有喜》從18年就開始構思,19年做好了大綱,反反複複修改了很多次,傾注了很多心血,就好像胸口燃燒著一團熊熊烈火,我必須要把這種情緒輸出。《有喜》中的人物血肉豐滿,每一個都個性鮮明,他們是從真實的生活中被我選擇,不!不是被我選擇,是那些人物走到了我的麵前,選擇了我,我無法回避,無法忽視,她們必須要假借我的筆,被我雕琢出一個個命運個體,展現在讀者麵前,她們需要世人的關注,共鳴,悲憫,得到真正的關懷和撫慰。我甚至覺得,這本書,就像是命運贈予我的一份禮物,它一直在這裏等著我,我寫這個故事,是有一種使命感在驅使我,是聽從某種召喚。
《有喜》的人物原型,脫胎於家族中的親人,等這本書出版,我一定要給她們看一看。都說張愛玲寫作敢於直麵真心,拿自己下手,我想我也該被嘉獎,我敢於拿身邊人下手了。
家族中有一位和我感情很好的堂姐,出身和書中的明珠相似。在創作這本書時,我曾小心翼翼地征求她的意見,與她聊過,我們聊起童年的一件小事,有一次,我們在一起玩遊戲,鬧了不愉快吵起架來,我當時為占上風,脫口而出:“你不是我們家的娃,你回你家去。”當時年幼無知,時隔多年後提起這件小事,我才知道,這種話在她敏感的心裏留下極大的創傷。這種被抱養的女童委屈艱難的成長,那種敏感多思的心理,在書中都有真實的呈現,而這種悲劇命運,並不是極少數個體,而是社會環境下的一個未被人關注的群體。
過去我們會以為農村或者更落後的地方,女性的生育會更加不自由,其實在經濟發達和思想更為開闊的都市,女性依然麵臨各種生育困境,依然是不自由的,這也是各類婚戀衝突,天價彩禮,離婚率居高不下的根源所在。很多女性依然會認為生孩子是給男人生的。我希望正在懷孕和準備懷孕的女性在生孩子之前,都先問自己幾個問題——你為什麽想生一個孩子?你是為誰生的?是否做好了生理和心理的雙重準備?想清楚了的這些問題,我想,我們才有資格做一個母親。
關於女性生育權的探討,我不是第一個人。我希望女性在生活中在工作中在婚姻裏,有說“我願意,我可以,我能行”的擔當,同樣也有說“不”的權利,寫這個文,包括之前的《全職媽媽向前衝》《爸爸不是超人》,並不是想搞兩性對立,女人有生育權,男人也有,如何做到平衡,是更值得思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