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七五章 製度(下)

而高原所設計的內閣製度,從理論上說,確實是解決君相之爭的最好辦法,一來是明確劃分了君相的權力,各付其責,各司其權,互不幹涉;二來取消了國相開府治事的權力,以內閣取代了國相府,但內閣是直接對國君付責,內閣首相僅僅隻是內閣的最高官員,並不能決定內閣官員,或六部官員的任免權,從而也就無法控製內閣和六部,失去了掌控朝中大權的機會,但國相仍然有獨立處理軍國大事,並監督官員們實施的權力,可以說行政權力並沒有被削弱,當然那些一心想獨掌大權的野心家是除外的;三來國君用不著過多的幹涉國相行政,隻要控製好了最後的行政批閱權和人事任免權,就能夠牢牢的控製權力,不必擔心被權臣架空。因此可以說是各得其所。

盡管淳於博和張良都知道,不存在絕對完美的製度,因為再好的製度也是有空子可鑽,同時也需要由人來執行,如果執行不到位,再好的製度也沒有用。

但從製度上來說,高原製定的這一套內閣製度,確實是相對最完善的行政管理製度,那怕是一個才智平庸的君主,隻要不是完全弱智,依照著這一套製度進行實施下去,都不會有太大的問題,而如果是遇到有為之君,則可以充份的發揮這一套製度的優勢,充份放權,到是能夠有一番大做為。

雖然淳於博和張良都是見多識廣的人,但對這樣的一套製度,兩人也找不出一點問題來。因此淳於博點了點頭,道:“武安君,我看這內閣製度完全可行。”

張良也道:“是啊,想不到主公竟然能夠想出這樣一套製度來,實在是令人佩服。”

高原笑了一笑,內閣製度可是中國古代經過了一千多年的發展,並且不斷的完善才製定出來的行政管理製度,從明初就開始,到明中期基本完善,然後一直運行到淸末,又不斷的修補完善,前後接近五百年,是中國古代持續最長的政治官職製度,而明淸兩代,都沒有出現過能夠架空皇帝,撐控朝中大權的權臣存在,無論是明朝的嚴嵩、張居政,還是淸朝的和坤,都沒能夠真正的架空皇帝,撐控住實權,實行了內閣製度,自然是其中一個重要的原因。

而在這個時代,內閣製度雖然是一個極為先進的政治製度,不過仍然在這個時代的社會發展範圍以內。

不過實行內閣製度,僅僅隻是高原製定的新的官職製度的一部份,還有其他的很多內容,在內閣以外,設置禦史台,付責監督、監查文武官員的行為、施政,禦史台的官員由君主直接任免,並隻對君主負責,設禦史大夫一名,為禦史台的最高官員;下設巡察禦史,每郡設一名巡察禦史,主要付責主管巡察地方政務,官員行為;另設禦史若幹。

設立監察機構,是每個國家都會做的,因此高原設立這樣一個機構,也是無可厚非的事情。

另外高原還設立了一些其他機構,做為對六部工能不足的補充,分別是太仆,掌管宗廟祭祀;宗正,掌管王室宗族事務;內府,掌管王宮的財政;大鴻臚,掌管外交事務;大理寺,掌管審問官員的刑審;中郎將,付責王宮、王城的警衛;衛尉,付責各部、司官署守衛。錦衣衛,付責情報收集。

這些機構有些是現在各國己有,有些則是新設立,未必都要馬上建立起來,高原隻是將機構的名稱和職能先確定下來,等到需要的時候,再逐步建立。六部加上這些機構,基本可以覆蓋一個國家的所有事務。

而另外一個重要的內容就是將官職分為職、階、爵三種。

“職”也就是官員俱體付責的事務,掌握的實際權力,向內閣、六部、其他機構,均屬於“職”的範圍。

“階”則是表示官員的等級高低,也就是衡量官員大小的標準和俸碌高底,但並無俱實職責。在這裏高原引入了九品官階製度,將官員的等級分為九品,而毎品又分正從兩級,每級又分上下兩等,因此實際是將官員的等級擴大為三十六級,而每一級都還有相應的官階名稱,並分為文階官和武階官。

文階官正一品上太師下太博從一品上司徒下司空正二品上金紫光祿大夫下銀青榮祿大夫從二品上光祿大夫下榮祿大夫正三品上資德大夫下資善大夫從三品上正奉大夫下通奉大夫正四品上正議大夫下通議大夫從四品上大中大夫下少中大夫正五品上中議大夫下中順大夫從五品上朝請大夫下朝散大夫正六品上奉政大夫下奉議大夫從六品上奉直大夫下奉訓大夫正七品上承德仕下承直仕從七品上承務仕下承務仕正八品上文林仕下翰林仕從八品上從事仕下承事仕正九品上授職仕下修職仕從九品上登佐仕下議佐仕武散官正一品上龍虎衛上將軍下金吾衛上將軍從一品上奉國上將軍下輔國上將軍正二品上驃騎大將軍下車騎大將軍從二品上驍騎大將軍下飛騎大將軍正三品上征東將軍下征西將軍從三品上征南將軍下征北將軍正四品上衛國將軍下安國將軍從四品上鎮國將軍下定國將軍正五品上廣威將軍下明威將軍從五品上宣威將軍下信威將軍正六品上前將軍下後將軍從六品上左將軍下右將軍正七品上承信校尉下昭信校尉從七品上忠武校尉下忠顯校尉正八品上忠勇校尉下忠翊校尉從八品上修武尉下敦武尉正九品上保義尉下進義尉從九品上進勇尉下進威尉因此以後一般的官員通常都會有兩個官名,一個職官,為官員的俱體職責;一個階官,為官員的級別高低。官職和官階都是不能世襲的“爵”則是一種榮謄稱號,並無實權,但可以和官階相對應,而爵位既可以授與官員,做為對官員額外的加封,當然也加一份俸碌,或者是在官員離休之後的恩賜封號;也可以授與普通百姓,商人,世族,以獎勵他們對國家做出的貢獻,相當於提高了他們的政治地位,並享有一定的特權;而且爵位還分為兩種,一種是可以世襲,另一種是不能世襲的。

“爵”分為五級,即:公候伯子男。而每級又毎為三等,其中候伯子男四爵,分為亭、鄉、縣三等,以候爵為例,即為分亭候、鄉候、縣候;而公爵則分為縣、郡、國三等。共計是十五級爵位。最高的國公為正一品,最低的亭男為從五品下。

雖然爵位沒有實權,也不算階官,但由於公候伯子男這五爵的稱號深入人心,因此還是有相當大的吸引力的。而這也是高原稱王的好處,如果高原還是武安君,肯定不能使用“公候伯子男”做為爵位的稱號。

將官員的職、階、爵分開,是中國古代職官製度的一項重大進步,使官員的職權利更為完善和分明,要比以前的職、階、爵一體要好的多,雖然在另一時空裏,這一製度是到漢朝中期才完成,不過高原現在也毫不客氣的先使用出來。

在地方上,仍然是主要釆用郡縣製度,不過在一些重要的地區,還設立州一級,比郡小,比縣大,但不直接管轄縣。因此實際是分為郡、州、縣三級,郡的最高官員為郡守,正三品;州的最高官員為太守,正四品;縣的最高官員為縣令,正五品。

各郡、州、縣的官員付責各地區的軍政財事務,本來高原也考慮過,把地方的軍政財事務分開,削弱地方的權力,但現在並不是天下統一的太平時節,而是四足鼎立,因此為了提高地方的行政效率,高原決定還是釆用軍政財一體化的地方製度。

而相對於官職製度,軍事方麵的製度改變就要小得多,因為高原入主代郡以後,就建立了一套新的軍事體係,這套體係到現在還基本能夠使用,用不著做太大的改變,隻要進行一些局部調整就可以了。主要的改變在兩點,一是軍隊的編製進行重新代分;二是軍隊的官職級別要和新設立的官職級別相適應。

不過首先設置的還是中央的軍事管理機構,以前實際是由高原直接付責軍務,而現在要設立一個正式的機構了。因此高原在朝中設置大將軍府,級別與六部並列,平時歸為內閣管理,和兵部一起管理軍政軍務,但在戰爭時期,大將軍府則直接對高原付責,由經驗豐富的老將出任大將軍,平時付責選拔將領,考核訓練軍隊,軍隊換防等事務;戰時付責製定戰術、調派兵力,征集編製軍隊等事務。

軍隊的編製仍然是以軍團為主,但軍團的名稱不在使用地名,而是使用數字,而且每個軍團下設軍級編製,每個軍團下轄五到七個軍,每個軍的人數在五千到八千人,以下再分為千長、五佰長、佰長、五什長,什長、伍長等。軍團的最高官員稱為主將,為正三品;軍的最高官員為正將,為正四品;以下次依次類推。

以前編製的幾個軍團中,代郡軍團將分拆為第一、二軍團,駐守靈壽地區,保衛都城的安全,上穀軍團改為第三軍團,駐守東陽郡;雁門軍團改為第四軍團,駐守雁門、雲中;雲中軍團改為第五軍團,駐守漁陽、巨鹿,另外再擴編第六軍團,駐守代郡。

平時各軍團分別駐守各地,在戰爭時期則由幾個軍團聯合組成軍隊,由大將軍府派遣主帥統領。或是由一個軍團為主,從其他軍團中抽調部份軍隊。

另外在新都靈壽還設立禁衛軍、護衛軍、威寧軍三軍,禁衛軍付責保衛王宮、王城的安全;護衛軍付責保衛各部、司官署安全;威寧軍付責靈壽城內的其他地區,以及周邊的村鎮安全。

整個官職製度,高原足足寫了三大冊,可以說基本包含了所有的方麵,僅僅隻是沒有包括王宮裏的製度,其實高原對王宮製度也有一些考慮,隻是王宮製度不可能和外臣商議,因此高原才沒有拿出來,等著回到後宅之後,再和妻妾們商議。

但就是這樣,淳於博和張良還是足花了近半個時辰,才把所有的製度完全看完。而在看完之後,兩人除了對高原設計的內閣製度十分佩服以後,而對其他的製度也都沒有異議,也可以看得出來,高原確實是花了相當的心血,才製定了這樣一套相對十分完善的官職製度。兩人基本沒有什麽異議,認為完全可以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