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朝在仁宗時期,出現了一個不畏權貴的清官包拯。
包拯,字希仁,廬州合肥縣人。父親包令儀,官居朝散大夫,虞部員外郎,管理山澤苑林。仁宗天聖五年(公元1027年),包拯初舉進士,授建昌知縣,後擔任過監察禦史、三司戶部判官、京東轉運使、工部員外郎、龍圖閣直學士。後因其子包意去世,心情沉鬱,要求到小地方做官。仁宗準許。他先是擔任揚州知州,後徙廬州(今合肥市)。
包拯一到廬州,到衙門告狀的人忽然多了起來。包拯親到縣衙審理百姓的訴狀,原來好多人是告包拯的舅舅搶占民田、橫行不法。包拯問縣令:“這些案件為何不審理?”
“那些人都是無理取鬧的,我已命人把他們趕跑了。”
包拯聽了很生氣,厲聲問道:“你怎知是無理取鬧?身為縣令,你當為民做主。你卻不察案情,反把告狀的人趕跑,理應將你查辦。姑念你是初犯,暫且放過。你現在要加緊審理!”
縣令十分矛盾。按法,應該逮捕包拯的舅舅,這豈不傷了包拯的麵子?因此,他吞吞吐吐地說:“包大人,這次案子就算……”
“你無法審理,可將此案報到州裏。”說罷,包拯離開了縣衙。
數天之後,包拯派捕快將舅舅緝拿歸案。包拯夫人董氏勸他留點情麵,免得讓鄉人數說包拯無情無義。包拯說:“不是我包拯無情無義,是舅舅太不自愛,我坐鎮廬州,更應執法嚴明、不徇私情。舅舅夥同一些鄉紳橫行鄉裏,弄得民怨載道,縣令不敢管。我如寬恕了他,枉徇私情,這廬州會弄成什麽樣子?”
當第二天包拯要去審案時,兒媳崔氏立來求情。因為包拯之子包意死後,崔氏全靠舅舅照料。包拯對兒媳說:“舅爺照顧你,我都知道,可他犯了法,我如不執法,告狀的百姓能心平嗎?”
包拯親自審理舅舅的案件。他把平民百姓送來的一份份狀子擺在麵前,又令衙役找來原告和主人,然後讓衙役將舅舅帶上大堂。舅舅一抬頭,看見坐在堂上審他的是自己的外甥,氣得撲上前去要打,立刻讓衙役拉開了。但舅舅嘴裏還在罵包拯不仁不義。
包拯怒喝道:“大膽罪犯,你為非作歹,擾亂鄉裏,不但不老實認罪,反辱罵本官,是何道理?拉下去,打!”
衙役立刻將舅舅拉下,重打四十大板。那些同舅舅一起橫行霸道的鄉紳,都在府衙門外等候,當他們聽到啪啪的板子聲,一個個麵麵相覷,嚇得顫抖起來。
從此以後,這些家夥再也不敢為非作歹了。
廬州的老百姓和一些官員,都讚揚包拯為民除害,敬重他執法如山、鐵麵無私。
包拯執法嚴明、不徇私情,得到了民眾的愛戴,同時也震懾住了一批橫行霸道的鄉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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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官者,隻有執法如山,鐵麵無私,不畏權貴,不徇私情,才能得到民眾的愛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