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清社會是晚清文化賴以存在的廣闊基礎和土壤,晚清文化發生的種種變化無不反映著晚清社會的新陳代謝,都可以從晚清社會的變化中找到它的根源。與鴉片戰爭之前相比,晚清時期的中國社會發生的變化主要有兩個方麵:一是中國遭受帝國主義列強的侵略,喪失了主權獨立,逐步從一個獨立的封建社會淪落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會;二是由於中國社會產生了新的政治的和經濟的因素、新的階級關係,使傳統封建社會結構開始解體。晚清社會發生的上述變化對中國傳統文化產生了深刻的影響,為中國近代文化體係的形成準備了重要的條件。

一、民族危機和文化危機

1840年英國殖民者發動了鴉片戰爭,強迫清政府簽訂了不平等的《南京條約》,打開了中國的大門。之後,各國列強接踵而至,鯨吞蠶食,迫使中國走上了半殖民地半封建道路。在晚清70餘年間,帝國主義列強使用軍事、政治、經濟、外交、文化等一係列侵略手段,把一個又一個不平等條約強加到中國人民的頭上,從中國索取了大片領土和利益。中國不僅發生了民族危機,而且越來越嚴重,直至瀕臨亡國滅種的境地。

在帝國主義列強侵略中國的各種手段中,推行炮艦政策,發動侵華戰爭,始終居於首要地位,是它們危害中國最重要的侵略手段。兩次鴉片戰爭、中法戰爭、中日甲午戰爭、八國聯軍入侵、英國進犯西藏、日俄戰爭等,都是帝國主義列強在晚清期間發動的規模較大的侵華戰爭。每次戰爭,各國侵略者往往出動數萬、數十萬近代化軍隊,窮兵黷武,大開殺戒,毀壞了中國大量的城市和鄉村,給億萬生靈帶來無窮無盡的災難。

各種不平等條約不僅是帝國主義列強強加給中國人民的沉重枷鎖,而且也是中國民族危機不斷深化的標誌。據王鐵崖先生編的《中外舊約章匯編》一書統計,晚清時期,清政府與外國簽訂的各種條約、協定、章程、合同共有533項,絕大多數都是不平等的。強迫中國訂約的國家既有英、法、俄、美、日、德等帝國主義強國,也有比利時、葡萄牙、西班牙、奧地利、丹麥、挪威等實力稍次的西方國家。它們或者用野蠻的軍事壓力,迫使清政府就範;或者製造借口,進行敲詐勒索;或者乘人之危,取漁人之利。通過這些不平等條約,帝國主義列強把對中國的侵略加以“合法化”,加劇了中國的民族危機。

帝國主義列強大肆掠奪中國的領土,破壞中國的領土完整,也是晚清乃至整個中國近代時期民族危機深化的重要標誌。從英國逼簽《南京條約》割占香港起,先後有英國、俄國、日本等國,通過各種不平等條約掠去中國大片領土,到1914年俄國強占唐努烏梁海地區為止,被各國列強侵占的中國領土約為174萬平方公裏,相當於中國原有領土的16%。除了強占中國領土,帝國主義列強還在中國劃分勢力範圍。中國領土的大部分地區都已經成了帝國主義列強的勢力範圍,沿海重要港灣大都變為它們的租界地,中國已處於被鯨吞蠶食的危境。“四萬萬人齊下淚,天涯何處是神州”,[1]譚嗣同發出的這種感慨,是對中國民族深刻危機的真實寫照。

帝國主義列強還通過不平等條約向中國勒索賠款,如中英《南京條約》賠款2100萬銀元;中英、中法《北京條約》賠款銀1670萬兩;中英《煙台條約》賠款銀20萬兩;中日《馬關條約》賠款銀2億兩;與英、俄、日等11國簽訂的《辛醜條約》賠款銀4.5億兩,本息折合高達9.8億兩。以上7項賠款合計白銀12.5349億兩,相當於清政府年收入(以1901年計)的10倍以上。

帝國主義列強還強迫清政府簽訂了大量借款合同,向中國輸出資本,操縱中國的內政。這種奴役性的借款在中日甲午戰爭後急劇增加。僅在1898—1911年的十餘年間,清政府舉借外債多達110項,所借債額累計超過白銀12億兩。[2]這些借款不僅利率高,折扣大,而且都附帶極其苛刻的政治條件,對中國民族利益的損害極為嚴重。

1901年清政府與11國公使簽訂《辛醜條約》

帝國主義列強還竭力從政治上幹涉中國的內政,實現對中國的政治控製。1843年英國從《五口通商章程》取得領事裁判權,中國獨立的訴訟司法製度從此遭到破壞。此後有19個國家先後取得這種特權,在中國設置“領事法庭”,實行獨立於中國司法體製之外的治外法權。帝國主義列強在華政治特權不僅直接影響中國各項內政決策的製定執行,而且連中國政府設何種機構,擁有多大權限,任用何人都要幹涉。實際上,晚清時期的中國內政已經處於各國列強的控製之下。

除了以上提到的幾方麵情況外,帝國主義列強還對中國實行文化上的侵略。它們派傳教士來華,輸入西方文化,設立各種文化機構,妄圖用基督教來征服中國,把它們的文化價值觀念強加到中國人的頭上,對中國實行文化侵略。對此,毛澤東有過精辟的論述:“帝國主義列強……對於麻醉中國人民的精神的一個方麵,也不放鬆,這就是它們的文化侵略政策。傳教,辦醫院,辦學校,辦報紙和吸引留學生等,就是這個侵略政策的實施。其目的,在於造就服從它們的知識幹部和愚弄廣大的中國人民。”[3]

中國的民族危機,外因是由於帝國主義列強的侵略,而其內因則是由於清王朝的腐朽統治使然。清王朝是中國曆史上最後一個封建王朝,在政治上實行封建君主專製,在經濟上殘酷地剝削壓榨廣大人民。而其統治集團卻過著窮奢極欲的生活,尤其在鴉片戰爭以後,更是日趨腐敗,走上與外國侵略者妥協的道路。《辛醜條約》簽訂後,清政府喪失了最後一點抵抗意誌,完全聽從列強的擺布,成為“洋人的朝廷”。這標誌著中國社會半殖民地秩序已經基本形成。可見,帝國主義列強的侵略和封建主義的統治,是導致鴉片戰爭後中國民族危機日益深化的根本原因。

為了挽救民族危機,中國人民掀起了轟轟烈烈的反帝反封建鬥爭,匯成了中國近代曆史發展的主流。晚清70餘年間,抵抗、革命、社會改革此起彼伏,風起雲湧,對社會的發展變化產生了不可估量的影響。反帝反封建鬥爭是中國近代社會矛盾的產物,是曆史賦予中國人民的使命。鴉片戰爭以後,西方列強打開了中國的大門,造成了嚴重的民族危機。這種危機不僅是政治的、經濟的,而且也是文化的。因此,中國近代的民族危機,中國人民的反帝反封建鬥爭必然對中國傳統文化產生巨大影響,引起文化領域發生變化。這種變化主要表現為:

其一,西方文化的大量湧入。鴉片戰爭以後,隨著中國閉關大門的被打開,西方文化源源不斷地湧入中國,迅速滲透到中國社會的各個方麵。西方文化的大量湧入,一方麵是由於外來入侵者有意識地進行文化滲透,通過他們在中國辦的各種文化傳播機構,宣揚西方社會的思想、觀念、理論,對中國實行文化侵略,精神征服;另一方麵是由於處於民族危機和文化危機之中的先進中國人,為了挽救自己的祖國和本民族的曆史文化傳統,深刻反思,大膽探索,向西方尋求救國真理,積極主動地學習、吸收西方文化。耶穌上帝、聲光化電、民主自由、報刊學堂,凡此種種,都是國人見所未見,聞所未聞的東西。它們一股腦兒地湧入中國,並逐步在中國植根,成為中國近代文化的重要組成部分,豐富了中國文化的內容。

其二,動搖了傳統儒學的統治地位。鴉片戰爭以前,中國文化的一大特色是傳統儒學具有獨尊的社會地位。鴉片戰爭以後,國人鑒於民族危機的深化和憤於清王朝的腐化衰敗,在思想文化上尋找新的出路,對儒學采取了懷疑、批評的態度。他們主張用民主取代專製,用平等取代綱常名教,對儒學進行了前所未有的猛烈衝擊,動搖了儒學在文化領域中的統治地位。1905年,清政府迫於新潮流的衝擊,宣布廢除科舉製度,對儒學來說無異於釜底抽薪。儒學在中國傳統文化中一向居於主導地位,其統治地位的動搖不能不引起中國傳統文化發生質的變化。

二、傳統社會的解體和新興社會力量的崛起

鴉片戰爭以後,在西方資本主義勢力的衝擊下,中國出現了“三千年未有之大變局”,舊的封建社會開始解體,近代性質的新政治、新經濟及新的階級關係逐步形成。這些變化為晚清文化領域的新陳代謝提供了重要的內在根據。

馬克思、恩格斯在《共產黨宣言》中指出:“資產階級,由於一切生產工具的迅速改進,由於交通的極其便利,把一切民族甚至最野蠻的民族都卷到文明中來了。它的商品的低廉價格,是它用來摧毀一切萬裏長城、征服野蠻人最頑強的仇外心理的重炮。”[4]馬克思主義經典作家的這一論斷同樣適用於鴉片戰爭後的中國。1840年以後,西方列強視中國為其傾銷商品的市場和廉價原料的產地,把大量剩餘商品運往中國,使中國許多傳統手工業因洋貨的流行而蕭條、破產。各資本主義國家在對華傾銷商品的同時,加緊掠奪中國的原料和農產品,結果擴大了部分地區農業生產中商品經濟作物的比重,減少了農業中的自給成分。從中國掠奪的產品經過買辦、外商之手,最終進入國際市場,成為世界工業國的重要原料。而國際市場的需求又反轉過來影響和製約著中國國內農產品的生產,使這些生產部門不得不產生對外國資本的依賴性。中國傳統農業再也難以保持從前的獨立地位了。中國社會經濟發生的最顯著變化還是近代工業的出現。鴉片戰爭以後,首先在開放口岸出現了外國資本家開辦的企業,如柯拜船塢(英)、廈門船廠(英)、浦東鐵廠(英)、望益紙館(葡)等。它們雖然規模都不大,屬於加工修理性質,但畢竟是近代中國最早的一批外資企業。19世紀60年代,清政府開展洋務運動,舉辦了一批近代軍用、民用企業。隨之,一批地主、商人、買辦、官僚投資於近代企業,形成了中國最早的民族資本。中日甲午戰爭後,特別是在晚清最後十年間,無論是中國的民族資本、官僚資本的企業,還是外國資本的企業,都有了較大的發展,成為中國社會經濟領域中的新成分。

晚清社會經濟的變化引起了社會階級關係的新變動。這種變動一方麵表現為中國社會舊有階級——地主階級和農民階級——出現了新的流動趨向;另一方麵表現為新的社會階級,即資產階級和無產階級的形成。

地主階級和農民階級是中國社會固有的兩大基本階級。鴉片戰爭後出現的大變局對這兩個階級的存在發展都產生了重要的影響。地主階級受到清王朝的扶持,其經濟、政治地位不斷得到加強。土地集中現象的普遍存在,是地主階級力量加強的重要表現。然而,由於中國農村商品經濟的成長,促進了農業資本主義經營方式的發展,導致經營地主和富農經濟有所成長。

農民階級是晚清社會的另一個重要階級,也是人數最多的一個階級。鴉片戰爭以前,由於地主階級的剝削壓迫,土地集中日益嚴重,農民處於不斷貧困化的狀況。有人對貧苦農民的艱難處境作過這樣的描述:“至於佃戶之苦,不必問其力作艱難,但觀其居必草茅,不庇風雨;食必粗糲,時雜糠秕;種種苦況,吞聲獨受。”[5]破產的農民有的淪為無業遊民,有的則流入城市,轉化為近代工人階級。

近代資產階級和無產階級是晚清時期出現的新興階級。正如毛澤東所說:“中國的資產階級和無產階級,作為兩個特殊的社會階級來看,它們是新生的,它們是中國曆史上沒有過的階級。它們從封建社會脫胎而來,構成了新的社會階級。”[6]

由於東西方社會情況不同,中國近代資本主義經曆了與西方資本主義完全不同的道路。從一定的意義上說,中國近代資本主義不是中國封建社會固有的資本主義萌芽發展的產物,而是在外來資本主義影響下形成的,帶有自己的特點。這一特點從階級構成上說,就是劃分為官僚買辦資產階級和民族資產階級兩個部分。買辦階層形成於第一次鴉片戰爭以後。這個社會集團是依靠外國資本的擴張成長起來的,附屬於帝國主義勢力。由於晚清社會殖民地半殖民地化程度的加深,買辦階級不但經濟實力日益增長,而且向政治領域滲透,成為溝通外國資本主義和中國封建勢力之間聯係的橋梁。洋務運動時期,清政府中的一些官僚在“自強”、“求富”的旗號下,舉辦近代軍用和民用企業,使其中的一部分人開始向官僚資產階級轉化。不過,晚清時期的官僚資產階級正處於形成初期,還不能與民國年間的官僚資產階級相提並論。民族資產階級也是中國近代資產階級的重要組成部分,它是指在舊中國同帝國主義、封建主義聯係較少的資產階級。它的主體部分,即工業資本集團,形成於19世紀60—70年代。從1869年上海發昌機器廠成立到1894年中日甲午戰爭前,是民族資本主義形成的時期,出現的民族資本企業共有100餘家,雇工近3萬人,資本總額700多萬元。中日甲午戰爭後,民族資本主義有了進一步發展。從1895年至1913年,曆年設立的資本在萬元以上的廠礦共549家,資本總額達到12 028.8萬元。[7]比前一時期有較大幅度的增長。然而,民族資本企業一般規模小,資本少,實力薄弱,既與帝國主義、封建主義存在著矛盾,又與它們有著千絲萬縷的聯係,表現出明顯的兩麵性。在晚清,民族資產階級的政治代表是資產階級改良派和革命派。他們一方麵通過發動政治改良和社會革命表現出一定的反封建的意誌和勇氣,另一方麵又在鬥爭中反映出明顯的妥協性和不徹底性。

近代無產階級也是在晚清時期形成的一個新興階級。早在第一次鴉片戰爭後不久,外國資本就在中國開辦了一些規模不大的維修加工企業,廉價雇傭中國工人,產生了中國第一批近代工人。19世紀60年代後,在清政府的洋務企業和民族資本企業中,又產生了一批近代工人。到1913年,全國中外工礦企業的工人已達到50萬至60萬人之間。[8]中國無產階級除了具有一般無產階級的基本優點,如與先進的經濟形式相聯係,組織性紀律性強,無私人占有的生產資料外,還有它的許多特殊優點。這就是:(1)與廣大農民階級有一種天然的聯係,其絕大部分成員都來自破產的農民。(2)分布集中,在地區分布上多集中在沿海沿江地區和幾個交通中心城市;在產業分布上多集中在紡織、礦山、鐵路、造船、航運等行業。(3)深受帝國主義、封建主義和資產階級的三重壓迫。正如毛澤東所說:“中國無產階級身受三種壓迫(帝國主義的壓迫、資產階級的壓迫、封建勢力的壓迫),而這些壓迫的嚴重性和殘酷性,是世界各民族中少見的。”[9]晚清時期,中國無產階級還處於“自在階段”,尚未獨立開展政治鬥爭。盡管如此,中國無產階級仍然為反對中外資本家的壓榨,維護自身權利,進行了許多鬥爭,同時還參加了各種反帝反封建的鬥爭,在舊民主主義革命中初露鋒芒。

清末煙廠女工

在上述階級中,對晚清文化發展影響較大的階級主要有兩個,即地主階級和資產階級。地主階級是封建舊文化的維護者和代表者。為了維護本階級的利益,他們竭力保護儒家思想體係和綱常名教的倫理道德,反對新思想、新文化的發展。其中一部分開明者試圖通過提倡“中體西用”論,變通傳統觀念,來適應新的形勢,達到延長封建統治的目的。這種主張從本質上講,依然是封建主義性質的。近代資產階級的產生不僅使中國的政治、經濟發生了變化,也使近代文化的形成有了堅實的社會基礎。新興資產階級為了自身利益不僅積極開展政治鬥爭,而且開展了思想文化領域的鬥爭。他們提倡新學術、新思想,用西方進化論、民權論抨擊封建專製統治和舊的倫理道德,開展了一係列新文化建設工作,為近代新文化的發展做出不可磨滅的貢獻。正如毛澤東所說:中國近代的資產階級新文化,“是西方資產階級民主主義的文化,即所謂新學,包括那時的社會學說和自然科學,和中國封建主義的文化即所謂舊學是對立的”。[10]

三、近代新型知識分子群體的出現

文化是人類實踐活動的產物,但作為觀念形態的文化則並非指一般性的勞動創造,而是指特殊的勞動創造,即腦力勞動或精神勞動的創造。這就是說,文化作為一種特殊的社會曆史現象,是與專門從事腦力勞動或精神生產的那部分社會群體——知識分子階層——緊密地聯係在一起的。也可以說,知識分子是精神文化的直接創造者和載體。沒有這樣一個社會群體,文學、藝術、學術、教育、科技等各種文化現象的存在發展是不可想象的。當然,知識分子群體是社會結構中的組成部分,社會結構發生變化必然會引起知識分子群體的變化,這種變化對於一定社會的文化發展走向起著決定性的作用。

晚清時期,隨著社會變革的加劇,知識分子群體也發生了深刻的變化。這種變化包括兩種不同的含義:一方麵清政府為了維護自己的統治地位,用各種手段擴大和加強其統治基礎——士紳集團,如提倡尊孔讀經、科舉取士、增廣“正途”學額、推行“捐納”等,以挽救舊式“士”集團的衰落;另一方麵隨著近代資本主義和近代文化事業的發展,新型知識分子群體也逐步形成。新型知識分子群體的出現,對於晚清時期中國近代文化的形成和發展來說,是具有重大意義的事情。

湖南時務學堂部分教員——晚清新型知識分子群體留影

所謂近代新型知識分子是指受過係統的近代教育,或具有近代知識結構和新的思想觀念,從事一定的近代文化活動的腦力勞動者。鴉片戰爭後,新型知識分子已經在中國出現,如容閎、王韜、鄭觀應、馬建忠、嚴複、康有為等人,或者通過出國留學,或者通過接觸西方文化,改變了舊的知識結構,具備了一定的近代文化知識水平,是這一群體的代表人物。但是在中日甲午戰爭以前,這樣的知識分子不僅數量少,而且力量分散,沒有形成一支有組織的社會力量,群體意識尚不明顯。在甲午戰爭後,由於資產階級政治運動的影響,新型知識分子隊伍有了長足的發展。在這個時期,近代性質的教育、新聞、出版、文藝、科技、翻譯、醫療、圖書館事業,蓬勃發展,有力地衝擊了舊的“士”業。一些新的社會職業,如教師、記者、編輯、出版商、作家、翻譯、醫務人員等,在社會上產生了較大的吸引力。“讀書做官”不再成為知識分子謀求出路的唯一選擇,從事新職業的人與日俱增。以教育為例,1907年全國各種學堂有教職員124 388人,學生1 024 488人;而1909年教職員達到186 501人,學生達到1 639 921人[11],分別增長了49.99%和60%,這種增長幅度是前所未有的。由此可見,此期新型知識分子隊伍發展之迅速。

中日甲午戰爭後,中國新型知識分子的群體意識更為鮮明。過去他們都曾對清政府的洋務運動抱有信心,戰爭的慘敗及戰後的局勢把他們從睡夢中驚醒,開始反思洋務運動的是非得失。他們批評洋務派官僚實行的所謂“變法”,是“不變其本,不易其俗,不定其規模,不籌其全局,而依然若前此之枝枝節節以變之”,隻不過是用“補苴罅漏,彌縫蟻穴”的消極辦法支撐“瓦墁毀壞,榱棟崩析,將就傾圮”之“千歲老屋”。[12]洋務派從他們過去心目中崇拜的偶像變為指責的對象。他們把洋務運動與日本明治維新進行比較,稱讚日本“自受各國欺淩,痛定思痛,幡然變計,於是改正朔,易服色,變祖宗法製,仿西國規模,迄今不過二十餘年,而大局一新,百廢俱舉”。[13]而中國的洋務運動“所謂得其貌,失其真,慕其名,忘其實也。”[14]那麽,中國的出路何在?新型知識分子開始注意民眾的力量,借用民眾的力量來救亡圖存,推行政治改革。梁啟超在《說群自序》一文中指出:國家、天下都由人群組合而成,要保住國家、天下,必須要“能群”,“以群術治群,群乃成;以獨術治群,群乃敗。己群之敗,它群之利也”。[15]康有為在保國會的講演中痛陳民族危急的緊迫,中國遇到“四千年中二十朝未有之奇變”,強調“欲救亡無他法,但激勵其心力,增長其心力……果能合四萬萬人,人人熱憤,則無不可為者,奚患於不能救!”[16]這種強烈的群體意識是甲午戰爭前的新派人士所不能企及的。在此認識的基礎上,新型知識分子或者以政治改良為宗旨,或者以民主革命為旗幟,紛紛結社組黨,組織起來,積極開展群眾性的政治鬥爭,把自己的主張付諸實踐。新型知識分子的這種覺醒和集結對於中國近代文化事業的推動意義同樣重大。正是由於他們的這種努力,才在中日甲午戰爭後出現了辦學熱、辦報熱、出版繁榮、小說盛行的局麵。學術界、文藝界喊出了“史界革命”、“詩界革命”、“戲劇界革命”的口號,湧現出大量新成果,開拓出一些新領域。可以說,新型知識分子是中國近代資產階級新文化的直接開拓者,沒有他們的努力奮鬥,辛勤勞動,近代新文化的發展是難以想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