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章 三省六部和集體宰相體製
唐朝統治者是眼看著強大的隋朝,怎麽樣突然雪崩式倒塌的。而李家父子能夠取而代之,雖然憑的是馬上功夫,不是像前朝那樣,“奪江山於孤兒寡母之手”,但主要還是隋朝政治的失策,才給了他們機會。一般來講,後一個朝代往往注意汲取前朝教訓,唐朝統治者當然清楚,自己的成功實際上建立在隋朝的失誤上。他們理智地意識到前朝的失誤多在政策層麵,而製度建構卻是應該肯定的。唐朝統治者是漢化的少數民族,跟楊氏家族這種帶有胡人血統的漢人一樣,同是北周的軍事貴族出身。在統治大思路上,他們實際上是心有戚戚焉。
從隋朝起,三省長官就已經是正式的宰相,但是,有時候也讓其他官員參與進來,給他們以“知政事”的名義,因此也被視為宰相。唐代進一步完善了三省宰相製度,而且為了防止各機構之間的扯皮,實行了宰相集中議事製。三省長官和其他參與決策的官員,集中到門下省開會,開會的地點被稱為政事堂。日常所有政務,都集中討論,將討論的結果送交皇帝裁決即可。時間一長,政事堂成為一個高於三省的決策機構,三省長官實際上脫離了本部門,專一負責全國政務的處理。於是,三省的副職左右仆射,成為三省的實際負責人。後來皇帝幹脆不設三省正職,以副職替代,讓副職進入政事堂,於是宰相的官階降低了,更便於皇帝的控製。
在唐太宗末年,由於擔任中書省長官的人多年受到皇帝信任,所以中書省的地位日見提高,於是政事堂移至中書省。除了中書省長官以外,其他兩省的長官不一定是當然的宰相。無論擔任何職,隻要頭銜上加上“中書門下平章事”或者“中書門下三品”,就是宰相。武則天專權以後,宰相之中出現了秉筆宰相,成為事實上的首相。由於政事堂成了最高決策機關,所以,必須有屬員參與辦事,但是,它又不是製度規定設置的機關,於是就從中書省抽調中書舍人,來政事堂辦事,實際的政令執筆者,就是這些舍人。由於跟最高權力中心如此接近,於是中書舍人成為具有實權的官職。
有唐一代,宰相會議是全國政務的核心。會議一日停頓,則國家政務一日不行,所以,宰相會議必須每天都開,而皇帝倒不必每日上朝。唐代政治跟西漢一樣,實際上可以說是一種君逸臣勞的模式。
政事堂每日所議之事,大體上可以分為四種:一是日常事務,即每天的例行公事。這種事情均由宰相自己處理。凡事討論決定即可,最後形成一個書麵的意見,報皇帝例行批準,一般皇帝都是掃一眼就批。這個手續屬於走過場。二是宰相所認定的軍國大2事,最好是在皇帝沒有意識到之前先行討論,拿出意見。在唐代的全盛時期,絕大多數政務都是由宰相會議首先提出,討論而後提出成型意見,最後才交皇帝核準。三是皇帝所認為很重要、而又為宰相們所遺漏的事務,由皇帝特意提交政事堂討論。比如,武後時期,一次武後要宰相們討論來俊臣等人停妻再娶的事情。當然,即使是這樣的事情,如果皇帝要求討論,宰相們也得議論一番。四是某些官員通過某種渠道,繞開政事堂,直接將奏折遞到皇帝手裏,或者某些下麵奏折上的意見,宰相們認為不需要處理,但皇帝有別的意見的時候,皇帝會將這些奏折交下來令宰相們討論。需要特別指出的是,凡是後兩種情況,宰相們如果認為不妥,可以跟皇帝唱反調,駁回皇帝的要求。當然,皇帝如果頑固堅持自己的意見,可以交宰相們再議,直至將某些人撤掉,換上聽話的人來討論。顯然,後一種處置,往往會導致政壇波瀾,一般不會輕易動作。
政事堂按例供應酒席,極其精美。有一次宰相們認為飲食過於奢費,欲上報皇帝請減其料。侍中張文瓘(門下省長官,宰相之一)說,皇帝設此酒席,本是重視政事堂為行政中樞,禮遇我們這些身居高位者,把我們當賢才看,才這樣做的。如果諸位自己不稱職,那麽可以自請辭職讓賢,沒有必要減公膳,以換取虛名。國家看重我們的,不在於此,而宰相能不能辦好國家大事。如果能辦好事,這點酒席並不算奢費。(劉肅:《大唐新語》卷7)
但是,如果宰相總是跟皇帝頂牛,而這個皇帝又有點脾氣的話,那麽宰相往往是要被罷免的。如果有些宰相出於自身利益考慮,很可能一味順從皇帝,做一個模棱宰相,完全按皇帝的意思辦事。不過,在政治還清平的情況下,這樣的宰相往往會受到朝臣攻擊,甚至可能到後來皇帝也會不喜歡他。因為皇帝也不可能事事自己拿主意,肯定有大批事務他沒主意或者不想拿主意。 小說.中國政治製度史導論(第2版) 最新章節第27章 三省六部和集體宰相體製 網址:http://www.xoyo100.com/html/5/5157/253548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