唯才是舉拓仕途
唯才是舉是漢武帝選拔官吏的一個顯著特點。他當上皇帝不久,於建元元年十月舉行《舉賢良對策》會議,嚴助和董仲舒就是在這次會議中選拔出來的。武帝即位伊始,招選天下文學才智之士,量其才能委以其任。宇內才智之士多上書言得失,企盼得武帝恩澤。其時,莊助最先進,後又得吳人朱買臣、趙人吾丘壽王。蜀人司馬相如、平原東方朔、吳人枚皋,濟南終軍等。
宋朝人王益之所撰《西漢年紀》主父偃、嚴安、徐樂也是在這時被羅致在武帝左右的。
《漢書·東方朔傳》也稱武帝時期“朝廷多賢材”,並稱讚“武帝即招英俊,程(量計)其器能,用之如不及”。這裏所說“程(量計)其器能”加以任用,就是唯才是舉。
元封五年(前106),大將軍、大司馬衛青去世,此前霍去病、公孫弘等人也已去世,而武帝的事業仍在開拓之中,在這種形勢下,武帝下了一道《求茂材異等》詔,充分反映了他在用人上唯才是舉的政策。
詔書內容大意是:大凡有非常之功,必然要有非常之人。所以有的又狂奔而又踢人的馬能日走千裏,有的士人為世俗所譏議而能立功名於世。駕車不循軌轍奔馳的馬,**不羈、不遵禮度的士人,也在任用之列。
因此,武帝令州郡察吏民之中有優異的可以為將相和出使絕域的等人才都要選拔上來。這一詔令中所說“駕車不循軌轍奔馳的馬,不遵禮度的士人,也在任用之列”就是唯才是舉。
這與曹操後來在《求賢令》所說“唯才是舉”,有像陳平一類“盜嫂受金”的人也在被推舉和任用之列是如出一轍的,所以說漢武帝推行“唯才是舉”的用人政策是實事求是之論並不是過譽之詞。
太史公也對漢武帝唯才是舉的用人政策作過評述, “至今上(武帝)即位,博開藝能之路,悉延百端之學,通一伎(技)之士,鹹得自效。絕倫超奇者為右,無所阿私”。
這裏所述漢武帝即位之後,廣開藝能之路,悉引百端之學,有一技之能的士人,都可為國效力,而且“絕倫超技者為右(上)”,太史公這段話是對武帝唯才是舉用人政策的高度讚揚。
從提拔、任用人的年齡結構來看,有霍去病那樣的年輕人,也有公孫弘那樣六十歲對策入仕、八十而終的老者。武帝對一些無機遇做官的老者深表同情,了解後,也封其為官。
關於漢武帝用人的多樣性、廣泛性,班固在《漢書·公孫弘、式兒寬傳》中有所論述,其意如下:
其一,所用人才的出身職業的多樣性,如有的拔於芻牧,有的擢於賈豎,有的曾為奴仆,有的出於降虜,等等。
其二,性格的多樣性,有的儒雅、有的篤行、有的質直,等等。其三,特長和所擔當工作的多樣性,如有的定律令、有的文章好、有的滑稽、有的善於應對、有的長於曆數、有的長於音律,有的長於運籌和管理經濟,有的長於奉命出使絕遠國度,有的能做將帥統兵打仗,有的則受命輔佐幼主,等等。各種各樣有才能的人各展所長。
被選用的人中,有儒、黃老、法家、縱橫、兵家、陰陽諸家,再加上武帝寵信的方術之士、卜筮之人,戰國時的各家各派幾乎都應有盡有了。
因此,可以說武帝的用人的特點之一是:唯才是舉、不拘一格。
武帝之所以如此注意選拔人才,是因為當時時代和他所要從事的事業的需要。這樣一來,就難免與一些大臣發生矛盾。
有的大臣思想保守,對武帝所要開拓的事業想都不敢想,所以處處發生衝突,汲黯就是典型的一例。
《漢武故事》載: “時北伐匈奴,南誅兩越,天下**。黯數諫爭,乃發憤謂上日: ‘陛下恥為守文之士君,欲希奇功於事表;臣恐欲益反損,取累於千載也。’上怒,乃出黯為郡吏。黯忿憤,疽發背死,諡剛侯。”
汲黯無疑是一位忠直的臣下,其犯顏直諫的精神也是可貴的。可是,他的保守思想和武帝的進取精神之間存在著尖銳的矛盾,這是導致汲黯悲劇下場的真正原因。為了事業的成功,武帝就必須注意選拔人才,這也是唯才是舉的主要原因。
漢武帝在繼承西漢初期選拔官吏製度的基礎上,大膽發展、銳意創新,形成了適應多種需要,多途徑。多元化的選拔、任用官吏的製度。
漢武帝時的察舉分賢良、孝廉、茂(秀)才異三科。漢高帝十一年(前196),高帝下求賢詔說“賢士大夫有肯從我遊者,吾能尊顯之”,並要求諸侯王、郡守舉薦賢士大夫遣詣(至)相國府,並簽署上姓名、行狀、年紀。如果有賢士大夫而不舉薦即所謂“有而弗言”,免職。
這份求賢詔是漢王朝最早要求舉薦賢良的詔書。文帝時開始正式舉賢良,文帝前元二年(前178)詔“舉賢良方正能直言極諫者,以匡朕之不逮(及)”。
文帝前元十五年(前165)“詔諸侯王、公卿、郡守舉賢良能直言極諫者,上親策之,傅納以言”。
漢武帝建元元年(前140), “詔丞相、禦史、列侯、中二千石、二千石、諸侯相舉賢良方正直言極諫之士”;後於元光元年五月又詔賢良對策。元光五年複詔賢良文學。武帝以後舉賢良成為定製,曆昭、宣、元、成而不斷。
賢良科是漢代選拔高級統治人才的途徑。文帝時晁錯曾應“賢良文學”之選,經策試合格後以高第任中大夫,景帝時升為禦史大夫。武帝時董仲舒亦應“賢良”之選經策試為江都王相,公孫弘經此科之選最後升為丞相。
賢良一科,在皇帝策試時討論的是重大政策方麵的問題,例如董仲舒《舉賢良對策》講的是統治思想和重大政策、製度方麵的問題。
昭帝時賢良文學參加的鹽鐵會議討論的亦是重大政策問題,等等。賢良科選舉的重要性由此可見。
賢良科選舉時,先是由皇帝下詔施行,名之曰“製選”。其之所以稱為“製選”,是因為皇帝關於重大製度而頒布的命令稱為製書,選賢良是據皇帝之命而選舉的,所以稱為“製選”。
根據皇帝製書的內容,中央有關機構和王國相、郡守等地方官員再根據鄉裏評議,選拔出符合條件的優秀人選,這叫作“察選”。“察選”出來的人,再上報、遣送至丞相府等有關機構。
然後再由皇帝親自策試,測試的題目是由皇帝出的政治、政策方麵的問題,被測試的賢良寫成文章對答,這就是對策。策如為皇帝所賞識,就可以授予官職,或再經試用而後授予官職。
舉孝廉在武帝前就已存在,最初是孝廉與力田等是一同舉薦的。從史籍記載來看“舉孝廉”作為單獨的一科,最初可能是武帝時正式開始的,《漢書·武帝紀》載: “元光元年(前134)冬十一月,初令郡國舉孝廉各一人。”
這裏說的“初令”應指最初讓舉孝廉的詔令,讓“郡國舉孝廉各一人”是說各郡與諸侯王國要分別舉“孝”“廉”各一名。 “孝”與“廉”是兩種德行高尚、嘉美的人,舉孝子為官,就是讓他們做表率、標兵,優化那時的社會風尚與精神文明建設,是為了“廣教化、美風俗”“仕元元,移風易俗也”。
武帝對舉孝廉非常重視,元朔元年(前128)下詔: “朕深詔執事,興廉舉孝,今或至闔(全)郡而不舉一人,令‘中二千石、禮官、博士議不舉者罪’。”有司上奏曰“不舉孝,不奉詔,當以不敬論。不察廉,不勝任也,當免”, “奏可”。
孝廉科經武帝時的倡導推行,後來亦成定製。選上孝廉的一般在基層任職,如黃霸團察舉為廉吏,由左馮翊二百石卒史補河東均輸長,後又被舉為廉吏“為河南太守丞”。再如趙廣漢,曾因舉廉吏“為陽翟令”,等等。
茂(秀)才異科為武帝時新設,設置的時間在元封五年(前106),詔書中“令州郡察吏民有茂材異等可為將相及使絕國者”,即要求舉薦那些有特別的才幹和能力的人,包括為世俗所譏議、**不羈(不循常規、禮法)的人也在其中。
因為當時傑出的軍事將領衛青。霍去病和董仲舒、公孫弘等臣下相繼去世,形勢的發展又迫切需要有才之人,故此武帝才新設此選拔特異人才的新科。之後,再有特殊需要也舉茂才,例如昭帝始元二年(前85),因“宗世毋(無)在位者”,所以“舉茂才劉辟強、劉長樂皆為光祿大夫”。
漢武帝在元光元年舉孝廉之後曾有一道製書規定: “郡國人口二十萬以上,歲察一人;四十萬以上二人;六十萬,三人;八十萬,四人;百萬,五人;百二十萬,六人;不滿二十萬,二歲一人;不滿十萬,三歲一人。”
“限以四科:一曰德行高潔,誌節清白;二曰學通行修,經中博士;三曰明習法令,足以決疑,能按章複問,文中禦史;四曰剛毅多略,遭事不惑,明足決斷。”這一詔令可能一度執行過。從武帝及其後昭、宣、元各帝紀所載,賢良、孝廉、茂材的選舉都是分科進行的,察舉時每科也並無固定幾年一次的規定,每次舉薦的人數也不固定。這些都是應該注意的。
武帝以前,漢廷就有征召和招聘有才幹的人為朝廷效力之舉,漢武帝發展了這一選拔人才的方式。對人才能的征召漢武帝有如下兩種形式:
一種是個別征召有專門特長的人,如枚乘及其子枚皋、司馬相如、魯申公等人就是如此。武帝喜愛辭賦,為太子時就聞喜辭賦的枚乘的大名,即位後,就以安車蒲輪征召其進京,沒料到老年的枚乘死於路上。
枚乘小妾生子枚皋,曾傳梁共王為郎,後遇罪逃入長安,被武帝“召入見待詔”,拜為郎,以辭賦善詼笑常侍左右。
同樣,司馬相如也是因為武帝讚賞其所作《子虛賦》被召見而常侍左右的。治《詩》學者魯申公,是武帝在建元元年遣使“束帛加壁”,安車以蒲裹輪,用四匹馬駕車子迎進京城。問治亂之事、議立明堂等。
另外,漢武帝還在社會征召有某種特長和品德高尚的人。例如,元光五年(前130),武帝“征吏民有明當時之務、習先聖之術者,縣次續食,令與計偕”。
這就是向各地征召“明當時之務、習先聖之術者”,由地方政府供給夥食,並令其隨上計的官吏俱來京師。
元狩六年(前117),武帝下詔“遣博士大(褚大)等六人分循行天下,舉獨行之君子,征詣(至)行在所(皇帝巡狩所在的地方)”。
這種征召一次絕不止一人,可能至數人、數十人,或更多。被征召的人經皇帝親自召見,談話、了解其特長、誌趣,而後授予官職。
“北闕上書”或“公車上書”。這種選拔可以看作征召製的一種形式,其特點是被選者首先上書,而後由皇帝和有關人員審閱上書內容後,經選擇再由皇帝召見而後授以官職。這與皇帝首先提出征召的形式是有區別的。
所說的“北闕上書”是在宮殿北邊的門樓上上書。《漢書·高帝紀》載, “蕭何治未央宮,立東闕、北闕、前殿、武庫、太倉”。師古注:“而上書、奏事、謁見之徒皆詣(至)北闕。”
因此,從上書的地點看可以說是“北闕上書”。枚皋就是先在“北闕上書”之後才被漢武帝召見的。上書者應由公車司馬接待、管理。因此,從管理上書的機構看可以說是“公車上書”。朱買臣也曾“詣(至)闕上書,書久不報,待詔公車”,後嚴助薦,被武帝召見,為中大夫。主父偃也曾“上書闕下,朝奏,暮召入見,所奏九事,八事為律令”。
《史記·滑稽列傳》載東方朔的事跡說: “朔初入長安,至公車上書,凡用三千奏犢。公車令兩人共持舉其書,僅然能勝之。人主從上方讀之,讀之二月乃盡。”
東方朔這次上書,用了三千片竹簡,公車令二人才搬動舉起,漢武帝讀了兩個月才讀完。看來,漢武帝對上書是認真閱讀的。
這也說明漢武帝對通過“北闕上書”或“公車上書”選拔人才製度是認真推行的。通過這一途徑選拔的主父偃、朱買臣、東方朔等人在當時的政治、文化生活中都起了一定作用。
通過學校培養而選拔官吏的製度也是武帝時正式建立的。太學(國立大學)設五經博士,博士教授學生,學生分兩部分,一部分是由太常選送的,另一部分是由地方郡、國選送。學生畢業後,按學習成績優劣,分配到相應機構工作。
這一製度在武帝時還未形成規模,但發展到後來規模逐步擴大,對政治生活、文化生活影響巨大。
漢武帝時還推行任子製。這是關於二千石以上的高級官員子弟為郎的規定。二千石以上之高官不但可任子為郎,還規定,任職滿三年者“得任同產(同母兄弟)若子一人為郎”,此說明任子外還可任一位同母兄弟為郎。這一製度武帝尚在實行,如蘇武,因其父蘇建從大將軍衛青擊匈奴有功,封平陵侯,後為代郡太守,蘇武兄弟三人“並為郎”。
再如,霍光因其兄霍去病任為郎。這種任子製度與西周的世官製不一樣,西周時的世卿世祿製規定父死子繼,兒子繼承父親生前的官職。任子製是高級官員可以任自己的兒子和一個兄弟為郎,擔當皇帝侍從,經皇帝考察再據其才幹、功績任官。經皇帝考察、任用並非所有二千石為郎的子弟都可提拔為高官的。經事實證明,任子製也可以選拔出優秀人才,例如蘇武、霍光都是當時的傑出人才。
漢武帝時,在任用官員上還采取資選製與納資製。資選製是據家庭財產多少而選官的製度,而所謂納資製是有產人家向政府納錢,政府賞給官職。
景帝後元二年(前142)下詔: “今有家產十萬以上納十算算賦的人方可選官,清廉之士人當官不用那麽多的家產。有市籍的商人家中財產多者亦不能當官,家中資產少於十萬的也不能當官,朕很可憐和同情他們。遂規定家產四萬納四算算賦的人就可以當官。”
可以看出在景帝這道詔令之前,隻有家產累計至十萬才能被選拔當官,這一詔令之後,家產降到四萬就可以選拔為官,這使一些家境較貧寒者也可以被選拔當官,應當說是個進步。
家有納十算算賦或四算算賦的資產即可為官,並非說達到這一標準者皆可當官,而且還要通過向政府“納資”方能做官。
例如說漢武帝時有個叫張釋之的,就是在“納資”五百萬後才當了常待郎。再如,黃霸“武帝末以待詔人錢嚐官,補侍郎謁者”。再如,桑弘羊,出身洛陽富商家庭,十三歲為侍中,其時正是武帝剛即位的建元元年(前140)。他是怎樣當上侍中的呢?有的學者認為他就是通過“納資”踏入仕途的,最後做到禦史大夫。
卜式也是一位“納資”為官的典型,《漢書·卜式傳》載“是時富豪皆多匿財,唯式尤欲助費,乃召拜式為中郎”。
通過“納資”也可得到一些有用人才,如張釋之就通過這一途徑當官,文帝時做到廷尉,秉公執法,做出了傑出貢獻。景帝時,司馬相如也曾“以資為郎”。再如桑弘羊,精於數學運算,在理財方麵貢獻卓著。
但是,以資產選官畢竟有消極方麵,董仲舒在《天人三策》中就說“選郎吏又以富資,未必賢也”。
武帝時,由於連年戰爭,財政困難,這使由“納資”當官,變為**裸的賣官鬻爵。
“武帝即位,幹戈日滋,財賂衰耗而不贍,入物者補官。”其後, "府庫益虛,乃募民能入奴婢得以終身複,為郎增秩及入羊為郎,始於此。”
這裏講的是武帝即位前十五年中的情況,即從建元三年(前138)徙東甌於江淮間,建元六年(前135)王恢擊閩越、元光二年的馬邑之謀、元光五年通西南夷和到元朔二年(前127)衛青取河南地等耗費巨大的活動所引起的現象。
元朔五年(前124),置武功爵十一級,第一級十七萬,二級以上每級二萬,買至十一級,共計三十七萬。出二十五萬,買到武功爵第五等官者,可以“試補吏”,優先任用,買到武功爵第七等千夫相當於二十等爵
製的第九等爵五大夫,買武功爵最高可買至第八等爵樂卿。置武功爵是為“顯軍功”。有軍功的大多越等授爵。大者封侯、卿、大夫,小者郎吏。
這使官吏任用的途徑多而雜,因此官職也就虛濫耗廢了。
元狩四年(前119),孔僅、東郭鹹陽推行官營鹽鐵,出現了“鹽鐵家富者為吏,吏道益雜,不經選舉,商人做官的更多了”。後來又令“吏得入穀補官,從二百石的郎到六百石的郡丞”等,桑弘羊又奏請“吏得入粟補官”,等等。
漢武帝推行的賣官製是為了增加國家的財政收入,讓富人用錢換官。其結果,虛設濫設官職,導致官吏大量增加,並使漢初以來不能當官的商人大量當官,加入封建官僚集團。結果,便形成了官僚、地主、商人三位一體的封建統治集團。
漢代位居九卿之一的郎中令,在武帝選拔、任用人才的過程中起著重要作用。郎中令,武帝大初元年改名光祿勳,其屬官有:大夫掌論議,有大中大夫、中大夫、諫大夫,員至數十人;郎掌守門戶,出充車騎,有議郎、中郎、侍郎、郎中,多至千人;謁者掌賓讚受事,員七十人。此外,還執掌期門、羽林兩支禁軍。
武帝通過多種途徑選拔出的人才,其中許多人都是先充當侍中、大夫、郎、謁者,而後經試用、考察提拔起來的。武將中衛青、霍去病都是從侍中提拔起來的,其他高級將領也多是從景帝、武帝時的侍從中選任的。武官如此,文官亦是。如卜式、桑弘羊等人是從郎官中提拔起來的。汲黯是從謁者選拔出來的,等等。
從這些情況可看出,武帝選拔的文、武人才先到郎中令所轄下做皇帝的文武侍從,經試用、考察而後才予以重用的。所以,郎中令在武帝選拔、任用人才過程中的重要作用應予高度重視。
漢武帝為適應形勢發展的需要通過多途徑、多渠道選拔了大量出身不同、才能與性格各異的官吏,經過試用、考察任用為中央和地方的長官,這樣做基本上滿足了當時事業發展的需要。這其中有許多成功的經驗可資借鑒,但也有不少教訓令人深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