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帝功過多爭論

至於如何確立漢武帝在曆史上的地位,換言之,就是如何評價漢武帝這個問題,不僅牽涉到曆史上對漢武帝評價的爭論、及武帝成就其事業的原因等問題,也牽涉到對曆史人物評價的理論、方法問題。

武帝去世很長時間,昭帝始元六年(前81)召開的鹽鐵會議,對武帝時鹽鐵酒專賣、平準均輸等經濟政策進行討論,討論分成了兩派,代表民間的賢良文學全麵否定武帝時推行的各項經濟政策。

宣帝即位的第二年夏,圍繞祭祀武帝要不要增加廟樂的問題,對武帝的功過進行了評議。

郡臣在朝廷上進行了討論,後來認為武帝功業盛大,祭祀時應奏廟樂。但光祿大夫夏侯勝卻說: “武帝雖然有攘四夷廣士開拓境域之功,然而多殺士眾,竭民財力,奢侈無度,天下虛耗,百姓流離,物故(死)者半。又蝗蟲大起,赤地數千裏,或人民相食,蓄積至今未能恢複,無德澤於民。因此,不宜為武帝立廟樂。”

夏侯勝還說,宣帝所下“詔書不可用也。人臣之議,宜直言正論,不能苟合阿意順旨,議已出口,雖死不悔”。

其結果,夏侯勝等人被下獄。經朝臣廷議,尊孝武帝廟為世宗廟,祭祀奏樂舞,以明威德。

《漢書·昭帝紀》讚中說武帝活動付出的代價是“天下虛耗,戶口減半”。 “戶口減半”表明當時農民流亡人口多,夏侯勝則把“戶口減半”說成“物故(死)者半”顯然有誇大之處。

元帝時期,賈捐之說: “至孝武皇帝,西連諸國至於安息,東過碣石以玄菟、樂浪為郡,北卻匈奴萬裏,更起營塞,製南海以為八郡,則天下斷獄萬數,民賦數百,造鹽鐵酒榷(專賣)之利以佐用度,猶不能足。”

“當此之時,寇賊並起,軍旅數發,父戰死於前,子鬥傷於後,女子乘亭鄣,孤兒號於道,老母寡婦飲泣巷哭,遙設虛祭,想魂乎萬裏之外。淮南王盜寫虎符,陰聘名士,關東公孫勇等詐為使者,是皆廓地泰大,征伐不休之故也。”

自上述內容可以看出:一是強調武帝時期長期戰爭給民眾帶來的深重災難;二是否定武帝時期籠鹽鐵、酒類專賣、平準均輸等經濟政策,而這些政策又恰是武帝“製四夷、安邊足用之本”。

按這一意見,最後必然導致否定武帝反擊匈奴的戰爭、否定武帝的曆史功績。這是人們不能完全同意的。

漢元帝同成帝時朝廷幾次討論,功勞大的漢朝皇帝可單獨立宗廟受祭祖,其他仍按中國古代的昭穆製度配祭祖廟。

朝臣在討論中公認高祖、太宗(漢文帝)應立廟受祭,至於世宗(漢武帝)則持有不同意見。

成帝崩,哀帝即位,丞相孔光、大司空何武上奏議後,朝臣再一次討論,認為漢武帝過失太大,其廟“宜毀”。

在這種情況下,太仆王舜、中壘校尉劉歆詳細地論述了漢武帝的曆史功績,這篇文獻對如何評價武帝具有重要性,故此引證如下:

臣聞周室既衰,四夷並侵,獫狁最強,於今匈奴是也。至宣王而伐之,詩人美而頌之曰“薄伐獫狁,至於太原”,又曰“顯允方叔,征伐獫狁,荊蠻來威(被威服)”,故稱中興。

及至幽王,大戎來伐,殺幽王,取宗器。自是之後,南夷與北夷交侵,中國不絕如線。

春秋紀齊桓南伐楚,北伐山戎,孔子曰: “微管仲,吾其被發左衽矣。”是故棄桓之過而錄其功,以為伯(霸)首。

及漢興,冒頓始強,破東胡,禽月氏,並其土地,地廣兵強,為中國害。南粵尉佗總百粵,自稱帝。故中國雖平,猶有四夷之患,且無寧歲。一方有急,三麵救之,是天下皆動而被其害也。

孝文皇帝廈以貨賂,與結和親,猶暴無已。甚者,興師十餘萬眾,近屯京師及四邊,歲發屯備虜,其為思久矣,非一世之漸也。

諸侯郡守連匈奴及百粵以為逆者非一人也。匈奴所殺郡守都尉,掠取人民,不可勝數。孝武皇帝湣中國罷勞無安寧之時,乃遣大將軍、驃騎、伏波、樓船之屬,南滅百粵,起七郡;北攘匈奴,降昆邪十萬之眾,置五屬國,起朔方,以奪其肥饒之地;東伐朝鮮,起玄菟、樂浪,以斷匈奴左臂;西伐大宛,並三十六國,給烏孫,起敦煌、酒泉、張掖,以鬲菇羌,裂匈奴之右肩。單於孤,特遠遁於慕北。

四垂無事,斥地遠境,起十餘郡。功業既定,乃封丞相為富民侯,以大安天下,富實百姓,其規撫可見。

又招集天下賢俊,與協心同謀,興製度,改正朔,易服色,立天地之祠,建封禪,殊官號,存周後,定諸侯之製,永無逆爭之心,至今累世賴之。

單於守藩,百蠻服從,萬世之基也,中興之功未有高焉者也。高帝建大業,為太祖;孝文皇帝德至厚也,為文太宗;孝武皇帝功至著也,為武世宗。孝宣皇帝舉公卿之議,用眾儒之謀,既以為世宗之廟,建之萬世,宣布天下。臣愚以為孝武皇帝功烈如彼,孝宣皇帝崇立之如此,不宜毀。上覽其議而從之。製曰: “太仆舜、中壘校尉歆議可。”

這是西漢時期從積極方麵較為全麵評價漢武帝的最有力的文字。它從曆史角度出發,敘述了犬戎殺周幽王滅西周,東周時出現了“南夷與北夷交侵,中國不絕如線”的危急形熱;至漢朝初年匈奴壯大、南越趙佗稱帝;漢朝雖屈辱求和實行和親政策,而匈奴卻一再犯邊不已,諸侯王又勾結匈奴、南越試圖謀反,漢中央朝廷也處在統治不穩的狀態之中。

漢武帝一改這種被動受淩辱侵欺的局麵,外事四夷,取得輝煌勝利,令“百蠻服從”,繼而采取一係列的“定製度” “定諸侯之製”“富實百姓”的措施,所以漢武帝是一位“中興之功未有高焉者也” “功至著”的皇帝,因此為他建的宗廟“不宜毀”,而應傳之萬世。漢哀帝接受這一奏議,保留了武帝的宗廟。

這就是西漢時期朝廷對武帝的最後一次定位。在劉歆等人的論議的影響下,終於保住了武帝的宗廟。

明清對武帝的評價仍在爭論,認為從消極方麵評價少有新意,從積極方麵評價卻有所發展。

李贄認為,漢武反擊匈奴“雖民勞財傷,騷然稱費,精力已幾竭矣。

蓋至於易姓更主,而百姓安堵如故者,然後知其為孝武之賜而不自知也。截長補短,其利百倍,有為之功業亦大矣”。

夏燮認為,漢武帝反擊匈奴,外事四夷,雖當時給民眾帶來了災難和痛苦,卻換來了後世邊境的安寧。這也就是說不能因為漢武帝的活動給當時人民帶來的痛苦而否定他給後世人民帶來的好處。

呼韓邪單於臣服於漢後, “是時邊城晏閉,牛馬布野,三世無犬吠之警。黎庶無幹戈之役”。

因此,武帝對後世所建樹的功績是不可抹殺的。

總之,隻要把漢武帝外事四夷的活動放在整個曆史發展過程中加以考察,漢武帝不僅對漢朝而且對中華民族的發展都有著巨大的曆史功績。

漢武帝一方麵有巨大的曆史功績;另一方麵也給人民造成了深重的災難,因此,這是一個問題的兩個方麵。

但是,如果著眼於他給當時人民帶來的痛苦,從“民為邦本”的觀點出發,看消極方麵多了,就會否定其巨大的曆史功績。若著眼於他建樹的巨大曆史功績,又會忽略其消極方麵。如何把這二者有機地結合起來給漢武帝一個正當的曆史地位,就成了一個問題。

雖然漢武帝有嚴重失誤,但是他在兩千多年前就為現代中國廣大疆域奠定了初步基礎的功績是巨大的,錯誤和巨大功績比較起來當然是次要的,因此漢武帝所建樹的巨大曆史功績是應當肯定的。

從評價武帝的不同來看,雖意見各有不同,但在方法論卻有共同之處,就是把武帝的一生分為功與過兩個方麵,即武帝曆史作用的積極與消極兩個方麵。

評價漢武帝還有一種方法。即把漢武帝在位的五十四年劃分為若幹時期,看其每個時期事業的成敗;若由於沒有及時轉變政策而導致失誤,原因就應當從沒有及時轉變政策上去找尋。

有識之士評價說, “漢武帝在元封年間已經完成了曆史賦予他的使命,從此著手實行政策轉折,應當說正是時候”。

“在元封年間改變政策以安撫百姓,也完全是形勢所需要的。”這也就是說武帝後來的失誤主要是由於沒有及時轉變政策而造成的。

下麵探討一下漢武帝應何時轉變政策和未及時轉變的原因。

漢武帝當政四十五年,他的事業可以分為以下三個階段:

自建元元年(前140)到元鼎六年(前111)為第一階段。

這一階段是武帝取得輝煌勝利的時期,這表現在:尊儒術、重法製、悉延(引)百端之學的以儒家為統治思想而又兼用百家的格局就是在這一時期形成的,等等。

在統一國家方麵,反擊匈奴戰爭獲勝,尤其是元朔二年取河南地之戰、元朔五年大敗右賢王高闕之戰、元狩二年河西之戰、元狩四年漠北之戰,取得重大勝利,使漢朝軍事力量的壓倒優勢不可逆轉。

在打擊分封割據勢力與豪強方麵,元朔二年行推恩分封,元狩元年淮南王、衡山王謀反被誅,元鼎五年坐酎金律列侯奪爵者一百零六人。

在打擊豪強和高貲富人方麵,元朔二年徙郡國豪傑及資三百萬以上者於茂陵,元狩四年“摧浮**並兼之徒”,酷吏義縱、王溫舒等人嚴厲打擊豪強。在經濟方麵一些主要措施也基本出台。

在第一階段武帝可以說基本上完成了自己所承擔的曆史任務,對內在思想文化、打擊分封勢力、豪強、富商大賈等方麵是如此,在統一國家方麵也是如此,不僅平定了南越、東越,西南夷的問題基本解決。

反擊匈奴的戰爭取得了勝利,漢朝從匈奴方麵取得了河南地和河西,給了匈奴以沉重打擊,漠南無王庭,匈奴對漢朝已構不成重大威脅,說明對匈奴的戰爭也基本告一段落。

自元封元年(前110)到太初四年(前101)為第二階段。曆經了元封、太初兩個年號,這兩個年號都有標誌政策轉變的含義。

元封以舉行封禪大典而得名,其意是“王者功成治定,告成功於天”,既然如此接下來實行政策轉變就是順理成章的事情。

太初以頒布太初曆而得名,實行改正朔、易服色等方麵的改製,標誌著要除舊布新、改弦更張之義,也是政策轉變的好時機。

這十年中社會矛盾、階級矛盾已相當尖銳,元封四年關東流民二百萬口就說明了這一點。但農民起義與戰爭的失敗還未發生,故此,這正是轉變政策的大好時機。

這時武帝為什麽沒有能實行政策轉變呢?元封元年冬十月武帝下詔說: “南越、東甌鹹伏其辜,西蠻北夷頗未輯(和)睦,朕將巡邊陲,擇兵振旅,躬秉武節,置十二部將軍,親率師焉。”

接著又遣使告單於說: “南越王頭已懸於漢北闕關。單於能戰,天子自將待邊;不能,亟來臣服。”這就是說武帝要求匈奴“臣服”漢朝,單於震懾於漢武帝的威勢,沒有前來接戰,也沒有“臣服”。

自此之後,漢武帝想通過和談讓匈奴“臣服”,這時政策上的一個調整,這一點可從元封二年(前109)武帝派汲仁、郭昌率數萬人堵塞瓠子決口看出,因此事朝臣爭言水利,若順其發展,就會走上重農、富民為中心的路線上去。但是,漢武帝又因兩方麵的事情又促成了他繼續出兵:

一是邊境不斷發生事情,有發兵的需求,如西南夷方麵,侵犯漢使吏卒,元封二年派郭昌擊滇,滇王降,置益州郡。這年朝鮮派兵擊遼東,殺遼東都尉,武帝派楊仆等擊之,次年朝鮮降,置四郡。元封六年,益州郡昆明地區反,武帝又派郭昌擊昆明。

二是“西蠻北夷,頗未輯睦”。西域各國原為匈奴屬國,漢朝使者通西域後,有的國家阻攔、攻掠漢使,於是有元封三年(前108)趙破奴破樓蘭、車師之事。

自元封六年(前105)漢朝以宗室女為公主嫁烏孫,武帝想通過和平爭取西域,此時卻發生了大宛不與漢使買賣天馬,並設法殺漢使取其財物的事件。導致了從太初元年(前104)秋開始至太初四年(前101)春李廣利的兩次伐大宛,兩次伐大宛雖取得勝利,但耗費巨大,激化了國內的社會矛盾和階級矛盾。

自天漢元年(前100)至後元二年(前87)為第三階段。此階段共十三年,經曆天漢、太始、征和、後元四個年號。武帝開始用年號為一個年號六年,太初改製後一個年號四年。

太初四年(前101)春李廣利伐大宛之後,西域各國臣服,武帝沒有抓緊時機轉變政策。

天漢元年(前100),漢朝和匈奴和談失敗,漢使被匈奴扣留。繼而,武帝就想通過軍事征伐使匈奴臣服。

征和二年(前91),武帝派李廣利、李陵統兵討伐匈奴失敗而告終。特別值得注意的是這一年小股農民起義頻頻發生。

武帝就立即又轉而鎮壓農民起義,這次農民起義經幾年才鎮壓下去。

天漢四年(前97)李廣利等四將討伐匈奴又無功而歸。

征和元年(前92)發生了丞相公孫賀家因巫蠱被族。巫蠱之禍剛告一段落,征和三年(前90),李廣利率七萬大軍敗降匈奴。

征和四年(前89)武帝在內外交困的情況下頒輪台詔,表示從此不複出軍,才下決定實行政策轉變。

自漢武帝三個階段的情況看出,元封以後未能及時實行政策轉變的主要原因是:低估了匈奴的綜合國力,因此製定了要匈奴“臣服”這一當時漢朝還無力達到的高指標所造成的。

從漢武帝為達到這一目標先是和談後又用兵,對此可以說是孜孜以求、不達目的誓不罷休,最後還是以達不到目的而告終就可以看出這一點。武帝給自己定下的上述指標是個自己一代無法實現的高指標。這個高指標就是武帝沒有及時轉變政策的根本原因。

高指標是源於低估了匈奴的綜合實力,不能實事求是地認識對方造成的。這一點並不始於武帝,賈誼在《治安策》中就說:漢朝與匈奴的關係顛倒了,本應漢為君、匈奴為臣,而漢天子歲貢金帛以奉之,是臣下之禮也,匈奴反而成了君主。

“匈奴之眾,不過漢一大縣,以天下之大困於一縣之眾,甚為執事者羞之"雲雲,就反映過低估計匈奴綜合實力的傾向。

在這種情況下,武帝元封元年提出讓匈奴臣服於漢朝的要求自然是不奇怪的,但匈奴認為自己是“天之驕子”怎麽能屈居人下呢?所以,無法接受。

在漢朝方麵看匈奴人數少,地處漠北苦寒,再打幾個勝仗,就會使匈奴臣服;在匈奴方麵則有廣大的回旋餘地,雖地處寒苦,然漢人得地不能久留,這正是自己的有利條件,漢朝又能奈何?因此雙方談判達不成協議。

若武帝不堅持讓匈奴臣服,標準低一點兒,雙方仍可以以兄弟相稱,以達成個互不侵犯、開關市公平交易的協定則是有可能的。如此武帝也可提高轉變政策,改弦更張,利國利民。

漢武帝轉變政策延誤了約十到二十年,造成了重大損失,這個教訓是值得後人吸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