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麗是918年由王建建立的政權,都城是開京(今朝鮮開城)。高麗政權建立之後,相繼滅掉新羅和百濟,統一了朝鮮半島。當蒙古軍隊進入中原滅金取宋之時,高麗處於高宗王瞰統治時期。

元太祖十年(1215),成吉思汗率軍攻占了金朝首都中都(今北京)。元太祖十一年(1216),一部分反蒙契丹武裝逃到高麗,攻取江東城而據之。

元太祖十三年(1218),成吉思汗為消滅這支反蒙武裝,派遣哈隻吉、劄剌等率領軍隊進入高麗,哈隻吉請求高麗出糧出兵援助,於是蒙古和高麗聯合鎮壓了這支反契丹武裝。事後,哈隻吉曾表示,願意和高麗結為兄弟之邦。

但是,成吉思汗不願意高麗與他們平起平坐,令高麗為臣下之國,並派遣使者催督高麗向蒙古繳納歲貢,因此,引起蒙古和高麗的連年戰爭。

當時的高麗不是蒙古的對手,高麗國王王燕隻好將世子(王儲,太子)王供派到蒙古做人質,以換取暫時和平。

中統元年(1260),忽必烈即位,正值高麗國王王死亡。陝西宣撫使廉希憲向忽必烈建議說,高麗國王王曾遣其世子王供入覲以為人質,如今已經三年了。現在王已死,如果乘機禮送王供歸國,幫助他繼承王位,王供“必懷德於我,是不煩兵而得一國也”。忽必烈聽了覺得很有道理,於是決定改變以前對高麗的征討政策,實行挾植馴順國王的招撫政策。忽必烈盛禮款待王偲,派兵護送歸國,幫助王供繼承了高麗國王之位,是為高麗元宗。

忽必烈扶植王供(後改名王植)即位以後,發布詔書,表示“解仇釋憾,布德施恩”,答應王植可以恢複高麗往日疆土,保證王氏家族安全等,但高麗必須“永為東藩”。王植都高興地答應了。從此,蒙古和高麗結束了幾十年的戰爭,兩國進入宗主和藩邦的和平相處時期。

王植當上高麗國王以後,除自己親自向忽必烈朝覲以外,還遣世子王椹(又名王貝春,後改名王眶)等人入元朝覲。

中統元年(1260)六月,王供遣世子王椹以自己更名王植之事奉表告知忽必烈,這是王椹第一次使元。

至元六年(1269)四月,王椹又一次入元朝覲。

六月,高麗權臣林衍由於不滿意王植附元,起兵逼迫王植退位,改立王植弟弟安慶公王涓為國王。

林衍害怕元朝不滿意,謊稱王植病危,不得不傳位給王涓,並上書元朝,企圖騙取忽必烈批準。這時,王椹已離開元朝首都(今北京)返國,當王椹走到婆娑府(今遼寧丹東一帶)時,聽說國內發生政變,並了解到實情,立即返回元朝首都向忽必烈報告。

忽必烈聽後大怒,立即派遣斡朵思不花、李諤等赴高麗了解情況,隨後,敕令王椹率兵三千,與大將蒙哥都等人往征高麗,解決高麗政變問題。同時,忽必烈又派遣中憲大夫、兵部侍郎黑的等人持詔前往高麗,令王植、王涓、林衍同時入朝“麵陳情實,聽其是非”,又遣頭輦哥國王等率領大兵壓境,如果三人不按時來朝,即用武力解決。

林衍心虛,不敢來朝,不得不廢棄王涓,重新擁立王植複位。林衍不久病死,其子侄和同黨不是被處死,就是被流放,政變者受到了應有的懲罰。接著,忽必烈令忻都、史樞為鳳州(黃海鳳山道)等處經略使,領軍五千屯田於金州;又令洪茶丘領民二千屯田,而以阿剌帖木兒為副經略司,總轄之,從政治、軍事方麵加強對高麗的控製。

忽必烈幫助王植恢複了王位,王植感激涕零,至元七年(1270)初,親赴大都(今北京)拜見世祖皇帝忽必烈,表示感謝,同時上書中書省為世子王椹請婚,懇請世祖皇帝把公主嫁給自己的兒子。

忽必烈見高麗王請求和親,有意通過這種政治聯姻將高麗對元朝的依附關係進一步鞏固下來。他沒有拒絕,隻是說通婚是件大事,不能因為來京辦其他事而順便求婚,顯得很不鄭重,如果確實想聯姻的話,就請國王回國後再派使者專程前來求婚。

至元八年(1271)正月,王植再次遣使向元朝上表請婚。七月,王植又派王椹等二十八人入侍元朝。由於高麗一再請婚,忽必烈終於答應了這樁婚事。

這樣,入侍元朝的高麗世子王椹就成了元王朝的未來駙馬。王椹為了討取忽必烈的歡心,主動改穿蒙古服裝,學習蒙古族的一些風俗習慣等等。

王椹在元朝居住接近一年,至元九年(1272)初返回高麗。十二月,王椹再次入元。到至元十一年(1274)五月,忽必烈把自己的女兒忽都魯揭裏迷失(為阿速真妃子所生)嫁給王椹。兩國通過和親,關係更加密切了。

至元十一年(1274)六月,王椹在大都完婚不到一個月,王椹的父親王植就病死了。王植在遺囑中明確指出由王椹繼位,在給元朝上奏的遺表中也說王椹“孝謹,可付後事”,請求元朝盡快批準王椹為高麗國王。七月,忽必烈下詔,正式冊封王椹為高麗國王。

八月,王椹回到高麗,舉行盛大典禮,正式即位,成為高麗史上的忠烈王。

忽必烈從以兵衛送王植回國即位到將駙馬王椹扶上高麗王的寶座,把元朝和高麗的關係推向一個新的階段,可以說,忽必烈時期是元朝和高麗兩國最為友好時期。

然而,忽必烈時期的兩國友好卻是不平等的,一個是宗主國,一個是臣下的藩國,忽必烈絕不允許一個藩國的國王與他平起平坐,因此,在政治經濟以及風俗習慣等方麵都做了不同規定。

高麗國王過去模仿中國帝王,自稱曰“朕”,對下麵的指示命令曰“宣旨”,國王宣布的減罪免罪令稱“赦”,百官向國王的報告和建議也稱“奏”。忽必烈認為高麗國王作為藩王不應該使用這些字眼,令其改正。

高麗國王隻好唯命是從,把自稱的“朕”改為“孤”,把對下的命令“宣旨”改為“王旨”,把減免罪惡行的“赦”改為“宥”,把百官向國王報告和建議的“奏”改為“呈”。

在政治經濟方麵,忽必烈雖然允許僚機構的高麗保留原有的政權機構和製度,但“遣使諭旨,凡省、院、台、部官名爵號,與朝廷相類者改正之”,高麗於是將政府官稱改為僉議府、密直司、監察司等。元朝又在高麗首都及其重要地區派駐達魯花赤,用以監視高麗國王和各級官吏,幹涉高麗軍國大事。

後來,忽必烈為了進行遠征日本的準備和軍事部署,特設征東行中書省,以高麗國王為丞相,高麗成為元朝的一個特殊行省。

忽必烈規定,高麗必須向元朝送納質子,讚助軍役,輸送糧餉,定期向元朝朝貢等。為此,忽必烈將驛站製度推廣到高麗,極大方便了交通。

忽必烈規定,高麗必須使用元朝曆法,每年都向高麗頒賜國曆。因為高麗為臣下之國,所以,高麗國王在接見元朝詔使或達魯花赤時,都是東西相對而坐,也就是通常所說的“分庭抗禮”。高麗國王與元朝大臣分庭抗禮,說明高麗國王已經降到與元朝大臣相等的地位。

後來,由於忠烈王王椹成了天子忽必烈的駙馬,身價倍增,接見元朝詔使和達魯花赤時,王湛坐北向南,元朝詔使和達魯花赤則分列東西相向而坐,雖然改變了以前高麗國王的屈辱地位,但仍然不能和元朝皇帝等同。

忽必烈時期,元朝和高麗兩國地位不平等,但雙方建立了十分親密和友好的關係,雙方人員往來頻繁,不少高麗人到元朝學習並在元朝做官,元朝也有不少人到高麗做官。高麗使節頻繁入元朝覲,尤其是尚公主的忠烈王王椹,相繼十一次入元朝覲,並且引經據典地說,“朝覲,諸侯享上之儀;歸寧,女子事親之禮”,要求與公主一起入元。這些使節入元朝覲,規模都相當大。這些使節入元時都帶去大批禮物,凡是高麗有特點的

產品以及金銀財寶等都應有盡有。元朝更是以天朝大國自居,每次都給予來使大量回賜。

實際上,每次使節往來都是一次重要的經濟文化往來。這樣,元朝與高麗的經濟文化交流便呈現出空前繁榮的景象。

兩國雖然語言不通,由於雙方往來密切,思想文化日益接近。

漢字在高麗普遍通行,政府設有各級各類學校,以《資治通鑒》為課本,學習唐宋經驗,實行科舉,以儒學取士。

至元十七年(1280),高麗國王下令:“今之儒士,唯習科舉之文,未有精通經史者。其令通一經一史以上者,教育國子。”

在全國全麵推行儒學教育。在高麗王王椹的倡導下,蒙古族的一些風俗習慣也在高麗漸漸流行。

同時,元人從高麗人身上也學到了很多東西,如高麗的音樂舞蹈,對元人影響很大。火熊皮、香樟木、金漆、蜃樓脂(鯨魚油)等物品的輸入,也豐富了元朝人民的物質文化生活。

忽必烈改變了原來對高麗的征伐政策,在高麗尋求忠實的代理人,並與之和親,可謂是一種明智之舉。這種和平友好政策與殺伐政策相比,應該是進步的。尤其是忽必烈與高麗和親,對後世影響很大。

忽必烈以後,元朝皇帝多次把公主下嫁給高麗國王為妃。蒙古親王乃至元朝皇帝,也有多人娶高麗女子為妃,至元朝後期,甚至有二位高麗女子成了元朝皇帝的皇後。忽必烈以後的兩國關係,就是按照這種“甥舅之好”或“表兄弟之好”的姻親關係向前發展著,成為元朝與高麗友好發展史上的一個奇跡。但也可以看出忽必烈與高麗的交往是不平等的,對高麗人民的剝削和**極其嚴重,這是由忽必烈剝削階級的本質所決定的,應該予以揭露和批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