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明月忍痛付了銀子,誰讓她……最不差錢呢。

叫了兩間上房,讓小二把酒菜送到房間。

接下來的兩日路程宋逾明和杜瑞十分默契的跟著玉明月混吃混喝,這真的是最舒服的一次出公差,絕對跟對人了。

下次有這種好差事,他們還願意跟著大人。

除了趕路,一路上玉明月都在和二人討論他們此行的這個殺夫案。

丈夫是毒發身亡的,妻子懷著身孕,據鄰裏說夫妻倆十分和睦,妻子沒有作案動機,可婆婆一口咬定是兒媳婦殺了兒子。

因為妻子是在城外被縣衙的人抓回來的,但光憑這一點也不能證明她是畏罪潛逃。

“如果不是妻子殺了丈夫,她為何那麽巧要在這個時候出城,又不解釋自己為何在城外?”杜瑞道。

“許是有什麽別的原因。”宋逾明道,然後指著筆錄上的內容道:“你看這裏,有個鄰居說李氏經常出城上香,因為城外有個奶奶廟,那裏香火極靈。”

“既然如此,那她為何不解釋,上香還願也不是不可見人之事。”杜瑞還是覺得李氏嫌疑很大。

“所以,案子的關鍵還是李氏,得想辦法讓她開口。”玉明月蹙眉道。

婆婆不依不饒的要讓李氏償命給兒子報仇,縣太爺覺得李氏身懷六甲,生的也十分柔弱,又不為自己辯駁,實在不像凶手,案子證據不足,尚有疑點,便送到了大理寺。

玉明月到榮縣還來不及歇口氣兒便拿著手令去了縣衙大牢。

四月初的天氣已經有些熱了,李氏靠在牆上,十分的虛弱,身上還穿著厚衣,肚子已經不小了,隻怕這一兩個月孩子便要出生了。

“你就是李氏?”玉明月問道。

李氏目光黯淡,垂著的頭,輕輕的點了點,並沒有開口說話。

“我是來救你的。”玉明月幾乎在見到李氏那一瞬就確定,她不是凶手。

從她進來到現在,她的手一直小心翼翼的護在肚子上。

雖然很憔悴,但她的目光卻依舊柔軟,她很愛腹中的孩子,她並不想死。

李氏目光呆了一瞬,許久才搖了搖頭,低垂著目光,依舊沒有開口。

“我知道你沒有殺人,”玉明月蹲下身子道:“我有個弟弟,馬上兩歲,我母親生他時十分艱難,可母親還是堅持生下他,你垂首看腹中孩兒的眼神和我母親很像,我相信你不會殺人因為你很愛他,不會將自己置於危險之境。”

李氏手搭在腹上,和榮縣送去大理寺的筆錄上一樣,仍是無動於衷,並不配合。

“大魏律的確不會判處孕婦死刑,而是推遲到孩子出生後六個月緩期執行,但你大概不知罪犯的嬰孩隻有在沒有直係親人的情況下才會送到病遷所由專人撫養,可你腹中孩兒是有祖母的,你覺得你的婆婆會善待你的孩兒嗎?”

每個人都有軟肋,對一個母親而言,孩子就是她的軟肋。

李氏終於肯抬頭看她,眼神略帶驚慌:“你,你說的都是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