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初文人多有不欲仕者

丁野鶴、戴良之不仕,以不忘故國也。

他如楊維禎以纂禮樂書,征至京師,留百餘日,乞骸骨去。宋濂送之詩,所謂「白衣宣至白衣還」也。

胡翰應修元史之聘,書成,受賚歸。

趙塤、陳基亦修元史,不受官,賜金歸。

張昱征至,以老不仕。

陶宗儀被薦不赴。

王逢以文學征其子掖為通事司,叩頭以父年高乞免,乃命吏部符止之。

蓋是時明祖懲元季縱弛,一切用重典,故人多不樂仕進。

解縉疏雲「陛下無幾時不變之法,無一日無過之人。出吏部者,無賢否之分;入刑部者,無枉直之判。」

練子寧疏雲「陛下以區區小過,縱無窮之誅,何以為治?」

葉伯臣疏雲「取士之始,網羅無遺,一有蹉跌,苟免誅戮,則必在屯田築城之科,不少顧惜。」

此可見當時用法之嚴也。武臣被戳者。固不具論。即文人學士。一授官職。亦罕有善終者:

宋濂以儒者侍帷闥十餘年。重以皇太子師傅。尚不免茂州之行。

何況疏逖素無恩眷者:

如蘇伯衡兩被征。皆辭疾。尋為處州教授。坐表箋誤死。

郭奎參朱文正軍事。張孟兼修史成。仕至僉事。傅恕修史畢。授博野令。後俱坐事死。

高啟為戶部侍郎。已放歸。以魏觀上梁文腰斬。

張羽為太常丞投江死。

徐賁仕布政,下獄死。

孫蕡仕經曆,王蒙知泰安州,皆坐黨死。

其不死者:

張宣修史成,受官謫驛丞。

楊基仕按察,謫輸作。

烏斯道授石龍令,謫役定遠。

此皆在文苑傳中。

當時以文學授官而卒不免於禍,宜維禎等之不敢受職也。

述論明初“文人多不仕”現象作者:王軍福理論導刊年9期字數:2907字體:【大中小】

[摘要]讀書做官曆來是中國文人實現自己人生理想的最佳價值抉擇。然而,中國曆史上明朝初年卻出現了“文人多不仕”現象。這一現象的出現,原因有五:明朝官俸太低;朱元璋以猛治國,刑用重典;朱元璋大興文字獄;佛教和道教思想的影響;部分文人的封建正統觀念。

[關鍵詞]明初;朱元璋;文人;不樂仕進

萬般皆下品,唯有讀書(做官)高。讀書做官曆來是中國文人實現自己人生理想的最佳價值抉擇。然而,令人驚奇的是,中國曆史竟然在明朝初年出現了“文人多不佳”現象。仔細探究這一曆史現象,是一件有一定意義的事情。

一、明初“文人多不仕”現象

明初“文人多不仕”現象相當普遍,大體可分為以下三類:

1不願入仕類。山陰人楊維楨,號鋏崖,是元末明初著名詩人,其詩號稱“鐵崖體”。洪武二年,朱元璋召諸儒纂禮樂書,遣人奉幣詣門。維楨謝日:“豈有老婦將就木,而再理嫁者耶?”洪武三年,又被有司敦促,賦《老客婦謠》,曰:“皇帝竭吾之能,不強吾所不能則可,否則有蹈海死耳。”朱元璋答應了他,特意派車把他接到京城,但卻隻留了110天;所纂敘例略定,維楨即請求回家。宋濂贈詩說他:“不受君王五色詔,白衣宣至白衣還。”廬陵人張昱被征,婉辭不就。朱元璋憐其老,曰:“可閑矣。”從此張昱自號“可閑老人”小心謹慎,絕口不談時事。他作的一首詩極好地描摩了他的心態,也反映了那時讀書人的普遍心曲:“洪武初年自日邊,詔許還家老貧賤。池館盡付當時人,惟存筆硯伴閑身。劉伶鬥內葡萄酒,西子湖頭楊柳春。見人斫輪隻袖手,聽人談天隻箝口。”

上海人鬱惟正被征為官時,裝瘋賣傻,唱道:“上海人京鬱惟正,現患四肢風濕病,皇帝若還可憐兒,饒了一條窮性命。江陰人王逢是張士誠的館客。朱元璋滅士誠,欲辟用之,堅臥不起,隱上海鳥涇。洪武十五年以文學征,有司敦追上道。虧得他兒子在朝廷做官,以父年高,叩頭泣請,才放回去。

新喻人粱寅,太祖定四方,征天下名儒修述禮樂。寅就征。書成,將授官,以老病辭。

泰和人陳謨,洪武初,征詣京師,賜坐議學。宋濂、玉祚請留為國學師,謨引疾辭歸。祁門人汪克寬、金華人胡翰、新喻人趙埔、臨海人朱右、義烏人朱廉等,洪武初,聘至京師,同修。《元史》,書成,將授官,皆不受歸。有些人“家有好學之子,恐為郡縣所知,反督耕於田畝”,以防被召去做官。

有些人為免被征出仕,竟至自殘肢體,如沙縣羅輔等十三人私下議論說:“如今朝廷法度好生厲害,我每(們)各斷了手指,一便沒用了。”

2被迫入仕類。有不願為官,但抗拒不了的。大名人秦裕伯避亂寓居上海,兩次被征不出。朱元璋親筆寫信威脅他說;“海濱居民好鬥,裕伯智謀之士而居此地,堅守不起,恐有後悔。”秦裕伯不得已,偕使者入朝;授侍讀學士,固辭,不允。臨海人陶凱獲知使者將至,隱避不出。朱元璋對使者說:“陶凱如果不來,把他的九族以內親黨的腦袋割來。”陶凱隻得乖乖上路。

3辭官歸田類;有不少很有才幹的人出仕之後,過若千年又找各種理由辭官不幹。朱升在朱元璋親征徽州時前來投奔,獻“高築牆,廣積糧,緩稱王”三策,為他說降徽州,保全婺州,推薦劉基、葉琛、章溢三賢,還在鄱陽湖戰役中救過朱元璋的命,明朝建立後又為之製定各種禮儀,文治武功均稱卓絕。但在朱元璋稱帝次年,卻辭官不做,乞“請老歸”,退隱林泉了。

陳遇“天資沉粹,篤學博覽,精象數之學”,朱元璋渡江後以秦從龍薦,發書聘之,“引伊、呂、諸葛為喻”,留參密議。朱元璋稱吳王後,授予供奉司丞,辭而不就。朱元璋稱帝後,三授翰林學士,皆辭。洪武三年奉命至浙江廉察民隱,還賜金帛,又先後授以中書左丞、禮部侍郎兼弘文館大學士、太常少卿、禮部尚書等職,通通固辭。朱元璋想給他兒子官做,他也推辭不允,說:“臣之子皆幼,學未成,請俟異醜。”

做了官想辭職歸田,有時也會引起朱元璋的猜忌而受重罰。大理寺卿李仕魯勸朱元璋不要太尊崇和尚道士,元璋不理會,仕魯著急,鬧起迂脾氣,當麵把朝笏扔在地下,要告休回家。元璋大怒,當即叫武士把他摜死在階下。

朱元璋曾頒布“寰中士夫不為君用”的律例,說:“‘率土之濱,莫非王臣’,成說其來遠矣。寰中士夫不為君用,是外其教者,誅其身而沒其家,不為之過。”

專門頒布法令,嚴懲不做官者,從反麵也反映了當時“人多不樂仕進”現象的普遍性。

二、明初“文人多不仕”現象的原因

明初文人為什麽“不樂仕進”?筆者認為主要有以下原因:

1明朝的官俸太低

朱元璋出身農民,常把宮俸與農民的收入相比較,用“祿以代耕”作為製訂官吏俸祿的標準,因此,實行低俸製。明代官員俸祿,始定於洪武四年(1371),因支米,故稱祿米。祿米以石計,九品年祿依次為900、750、600、500、400、300、270、240、180、160、100、90、80、75、70、65、60、50。各按月支給。這次所定官俸,簽於當時曆史條件和經濟狀況,與前代相比,整體上偏低。洪武十三年(1380),重定官員俸祿,除給祿米外,還給俸鈔。這次所定官俸,較前一次普遍提高。到洪武二十年(1387),又一次重定官員俸祿,取消了俸鈔,隻保留祿米,除正一品和八、九品外。其餘均低於洪武十三年祿米而與洪武四年祿米大略相當。這次所定的俸米數,成為明朝官俸的“永製”。後人對明代俸祿。作了種種評論。趙翼《廿二史劄記》專門列了一條:“明官俸最薄。”《明史》也說:“自古官俸之薄,未有若此者。”

唐、宋、元時期,官位分品,職官者給俸祿、頒公田(即職田),以職田之租入,補充俸祿之不足。宋代縣令有職田,而且職田的收入可觀,多者可達900餘斛,少者亦有300來斛。洪武十年之前,亦有職田製,以其租賦,充實俸祿;但洪武十年後,“令還田給祿米”。罷廢職田製,官員的實祿就更低了。比如,漢朝的太守,歲實祿是1200石米,而明初正一品的歲祿才1000石米,大致等同於漢代一個縣令的俸祿。又據《皇朝經世文編》所載:“麒上州司馬,秩五品,歲稟數百石,月俸六七萬,官足以庇身,足以養家。今(指明初洪武時期——筆者注)之製祿不過唐人之十二三,彼無以自瞻。”相比之下懸殊之大令人乍舌!

俸薄不足以養生,是導致明初“文人多不仕”現象出現的經濟原因。

2朱元璋以猛治國,刑用重典

朱元璋曾說:“奈何胡元以寬而失,朕收平中國,非猛不可!”又說:“吾治亂世,刑不得不重。”為此,朱元璋進行了頻繁的重刑立法。除明律規定的笞、杖、徒、流、死(絞、斬)五種常刑之外,朱元璋還創立了“廷杖”製度和極端殘酷的法外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