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1 最後悔的,就是認識了我,是不是?

有時候淡淡一句,明明沒有海誓山盟,卻像烙進骨裏的誓言,“淨身出戶”四個字,哪個豪門中人可以看淡至此,但申璿輕輕一瞥,看到的居然是男人的散漫。

在這種時候,他居然是這樣的神情。

他真的無所謂嗎?

這樣的無所謂。

哪怕“淨身出戶”?

這世上最美好的誓言恐怕就是如此吧,像是要拿走人拚盡一生掙來的榮耀來做賭注,而他的眼裏,隻有贏,沒有輸!

當初結婚時,沒有相攜緊挽的臂彎,如今簽協議時,卻有溫熱相扣的手掌。

一筆一畫的寫下都是--誓言。

待兩人簽好字,裴立將協議書收好,“錦程,你去叫阿生過來,讓阿璿在這裏等你好了。”

裴錦程看一眼申璿,“我去去就來,等我一起回梧桐苑。”

申璿點點頭,“嗯。”

書房裏隻剩下裴立和申璿二人,協議書被裴立鎖進抽屜裏,而後拿著鑰匙朝著申璿走去。

申璿怔怔的站在原處,直到手被老人拉起,手心被攤開,已經被握熱的鑰匙放在她的手心裏。

“爺爺?”

“阿璿,我信得過你。”裴立把她的掌心合了起來。

“爺爺~”簽字時,那麽神聖的時候,她都沒哭,聽到老人說“我信得過你”時,突然間淚腺酸脹,明眸裏氤氳起的水氣,讓她顯得無措,“爺爺……為什麽不把鑰匙給錦程?”

裴立大方一笑,“他是個男人,你若有一天設計他,讓他身無分文了,他應該想辦法去掙,而你是個女人,做事業沒有男人容易。”

老人的頭頂是明亮的燈光,映進眼底那些光卻變得分外柔和,甚至安詳,“錦程很多時候不夠好,但是他也有很多優點,我想,他再糟,植物人怕也是極限了,曾經你都能好好守著他,這輩子,你也要好好守著他。”

“阿璿,他再壞,你也當他是個吃喝拉撒都要你伺候的植物人,別跟他計較,你們太年輕了,有時候年輕時候犯一點錯,若不被原諒,留著一輩子都無法釋懷。”裴立伸手把申璿眼角的淚花輕輕拭去,他掀仰著眼,無奈一笑,“阿璿,爺爺老了,你看,你都比爺爺高,爺爺年輕的時候跟錦程一般高,如今是一年比一年矮了,骨頭在縮了……”

申璿心裏突生悲慟,搖頭道,“爺爺!您不老!一點也不!”

“好好好,不老。”裴立淺淺笑道,“當年你奶奶賭氣去了法國,一直找不到她。直到去逝前才通知我去,她自己也難過,死前告訴我,永遠都不要去法國了,她也是個執拗的人。哎,我這心裏麵的疙瘩到現在也沒解開,你們啊,別步我們這些人的後塵……夫妻之間,不能動不動就離家出走,知道嗎?”

“嗯。”申璿這才憶起,裴家的產業在法國是沒有的,似乎想到了什麽,卻也沒提,“爺爺,我不會了。”

裴立滿意的輕點了下頭,“年輕的時候男人難免犯糊塗,男人現在好,也不定永遠都好。這抽屜裏,我留了遺囑,若有一天錦程他權勢滔天,非要對不起你,你又根本拿他沒有辦法,爺爺給你做了一個基金,是那時候你剛入裴家家譜時,我拿著你的資料去瑞士做的,最初還想通過先進的技術讓你給錦程生個孩子,可時間越久啊。”

裴立“哎”了一聲,訕然一笑,“人老了,做事情就不如年輕時候絕決,人心都是肉長的,連自己家裏人都做不到那樣照顧一個人,爺爺是有眼睛的,看得到你的真誠。後來想想,錦程這輩子怕是就那樣了,你是個好姑娘,再過五六年,他再是好不了,家主總是要換的,裴家子嗣是有的。我就給你找戶人家,總不能真讓他誤你一輩子。你名字在裴家的家譜裏,就是我裴家的人,給你弄個基金,你有了那麽厚的嫁妝,到時候真要嫁人,也好風風光光的,腰板也挺得直。”

申璿緊緊的捏著手中的鑰匙,泣啜不止。須臾後,手臂顫顫打開,抱住裴立,曾經居然覺得自己不欠裴家,可如此厚重的信任,她何曾報答過,若不是這次回來,她到現在也不會知道,原來很久以前,自己已經被爺爺這樣對待過,“爺爺,是阿璿對不起您!一直在辜負您!”

裴立安慰的拍著她的後背,輕聲說,“過去的事,就不提了。裴家人誰也不知道,錦程也不知道,你也不要告訴別人,爺爺這心太偏,一碗水怕是端不平了。若以後錦程-真會對不住你,你就拿著那些基金,好好過日子,可別做傷害自己的傻事,若真有那麽一天,是爺爺對不住你,沒有管教好他……”

申璿聽著裴立緩緩說完,手中緊捏著的鑰匙硌疼她的掌心,滿框的淚水簌簌落下,頭搭在老人的肩頭,深深吸了好幾口氣,鄭重說道,“爺爺,我們會好好在一起,好好的。”

裴立長歎一聲,頭上薄薄的雪發在燈光偶閃晶光,“好,一定好好的。”說著,把申璿的手臂握著往外輕輕一推,看著她哭花的臉,開懷一笑,“等身體將養好了,生個孩子,錦程不小了……”

“好!”申璿抬起手背抹著眼淚,“爺爺,您到時候一定要在產房外等著我,孩子生下來,第一個給您抱。”

蒼眸都點起來星亮的光,那些光芒裏全是希翼和憧憬,忍不住哈哈大笑,“好好好!”

回往梧桐苑的路上,申璿慢悠悠的走著,路邊柳芽已成柳葉,嫋娜著的腰肢迎風而動,路燈下的長椅靜默的安放在原處,那裏旖旎的影像又在複放,她忍不住望著那處長椅,有些發怔。

那時候她鑽在他的大t恤裏,就在那處長椅……

裴錦程順著申璿的目光看過去,回神後揶揄道,“還在回味嗎?”

申璿被裴錦程這樣一句話,當即弄得麵紅耳赤起來,“亂講什麽?”

“走吧走吧,讓你坐在那長椅上回憶一下。”裴錦程拖著申璿便往那邊走去,申璿拖拽著不肯過去,卻又拗不過,“裴錦程,我要回去!”

裴錦程笑容擴得更大了,有一種壞心思得逞後的幸災樂禍,“害什麽羞啊?隻是讓你回憶,又不是讓你情景再現!”

申璿一跺腳,冷著臉罵道,“你!神經病!”

“你這張嘴又開始罵人了!”男人一說完,一側身把女人抱了起來,若不是申璿在裴家養成了不敢大聲喧嘩的習慣,這一抱保準把她弄得驚叫起來,她被他抱得很高,再高一點,便可以把她扛在他的肩上了,低著腰去打他的後背,“裴錦程!你放我下來!”

“馬上!”裴錦程坐下來,便把申璿放了下來,沒有放在他的腿上,而是把她放在他的旁邊,同他一起坐在椅子上,拉住憤然起身的女人的手腕,“阿璿。”

溫柔的一聲,“陪我坐一陣。”

鬆了她的手腕,拍了刷過防水漆的木條椅麵,“坐一會,說說話,我們再回去。”

裴家的綠化做得很好,仿佛置身森林公園,麵前是清涼的護宅河和岸邊垂柳,背後是幽靜茂密的樹林,這個季節的g城,已經有了蟲鳴,讓夜更美好了。

她在他身邊坐下來。任她的手被拽入他的掌心,被綣起,被包裹。

“阿璿,人生很奇妙,你發現了嗎?”

“嗯。”

他悠悠感歎道,“也許早就知道裴家的家主是我的,所以在得到這個位置的時候,並沒有太多感覺,但是你肯自己主動回到裴家,又去找爺爺要入家譜,竟讓我欣喜若狂。”

他一偏頭,流光溢彩的鳳眸裏,鎖住她閃動的瞳仁,“阿璿,你說你四年前的那個冬天,沒有到過g城,沒有去過紙醉金迷的夜場,沒有跟我發生爭執,沒有拿起那瓶琥珀色的軒尼詩砸向我的後腦……”

她閃動的瞳仁裏渡上一層水銀,提吸了一口氣,他說他對那些信無動於衷,如今卻一字不漏的複述給她,又算什麽?“錦程……”

裴錦程靜靜的看著女人的眼睛,看到裏麵那些飄渺浮動的情愫,輕緩道,“你說的那些話,是真的嗎?阿璿,四年前的那個冬天,你後悔來到了g城,後悔去了那個紙醉金迷的夜場,後悔跟我發生爭氣,後悔拿起那瓶琥珀色的軒尼詩砸向了我的後腦,是不是……”

申璿提吸而進的氣息又顫顫呼出,訥訥點頭,“我後悔……”

裴錦程心下一緊,“你最後悔的,是認識了我,是不是?”

“對!我最後悔的,就是……看見了你!”她在他眸色漸冷後,伸手摟住他的脖子,臻首偏偏抬起,迎吻住了他的嘴,感受到他扣住她的後腦時,嘴唇從他嘴裏逃離,籲籲澀哽道,“我後悔,後悔第一眼看見你,就想去……接近你,就跑去接近你……”

他更用力的扣緊她的後腦,抵上來,明明昨夜還那般的憐惜她,這時候,他卻如此用力的將她的後腦壓向他的嘴唇,用力的撕啃著她的嘴唇,用力的捏住她的肩骨,用力的呼吸,發狠一樣!

耳邊都是夜場裏那些重金屬的音樂,震破耳膜,那些音響太過強悍,年輕人的呐喊聲太過歇斯底裏,那些音樂不僅僅震著耳膜,還一陣陣的震著人的身體,感覺包裹著內髒的皮囊和骨架都有些經不住摧殘,挑戰著所有年輕人的神經。

那種音樂像是在向所有人挑戰,誰能堅持,誰能扛住,誰能呐喊,誰能毫不退縮,誰才有資格標榜自己年輕,於是那裏的人,無一不瘋狂,無一不尖叫,無一不手舞足蹈,他們生怕自己被忽略,生怕自己再無活力扭動吸引他人的注意。

那時候的他,感覺自己老了,他隨著發小一走進那裏,已經皺了眉。舞池裏,樓道間的男子女子,或異類或妖嬈,都是他無法忍受的,就連那重重的音樂,他也受不了,“嘣呯嘣呯”的叫囂著,震得人胸膛都在發顫,心髒的都跟著一起受罪。

那時候一抬眼,便看見扶在欄杆上的小腦袋,一頭亂糟糟的發,那打扮看著真是倒胃口,多穿點會死嗎?可那一頭亂發下的臉蛋兒在忽明忽滅的燈光分外紮眼。

夜場的音樂太討厭,那音樂簡直是噪音,讓人煩亂,特別是那種敲胸捶骨一樣的震動感,心髒有問題的人,一定不敢在那種地方呆,否則一定會心率過快而死。

他凶猛的吻著她,手指梳進她的發裏麵,揉著她的頭皮,舌像風暴一樣在她的檀口中肆掠,他咬破她的嘴的心都有了,把她咬下來,一塊塊的吃進肚子裏去!

“啊!”她低低叫出了聲,“錦程!”

“申璿!”他扶捧住她的下頜,“你記住了,你若哪天想要離開我了,你就一無所有了,不僅僅要你離開時一無所有,我還要申家的人一無所有!”

“裴錦程!你卑鄙!”申璿氣岔!掄起拳頭便去捶打他,“憑什麽隻有我!你混帳!”

“因為我。”他粗沉的喘息著,“因為我,沒有你壞。”

這女人,怕是他見過最壞最壞的了,從未見過這麽可惡的女人,一次又一次的弄得他心神不寧,哪怕是現在,他都感覺抓不住。

如他在白珊麵前說過的一般,他有這麽好的家世,他有這麽好的皮相,他有模特一樣的身材,他待人那麽紳士,什麽樣女人會沒有,什麽樣的女人會得不到,可是他就是抓不住她。

好不容易抓住了,她又像一捧水,像一縷煙,一握便溜走,又像隨處可見的空氣,一吸便進肺裏,可是到底有沒有進到他的身體裏,他根本不知道,完全不知道四周的空氣,哪一個是她的泡泡。

爺爺定的家規是好的,這女人若是有一天要跟他玩花花腸子,他就要讓她淨身出戶,不過她是不在乎的,要不然上次就不會那樣離開,搭上申家,她可是怕得不得了,壞女人,隻能用壞的招來對付!

這個壞女人!

以後再也不會跑了!再也不敢跑了!

林子裏的古樹之後,坐在樹根下緊緊捂嘴流淚的女人,即使在這樣溫暖的g城,也在瑟瑟發抖。

她從小跟他們混在一起,他說他喜歡那樣的淑女,像公主一樣的淑女,會有齊肩的發,白色小洋裝,粉色的淺口淑女皮鞋,白色的花邊襪,安安靜靜的坐在秋千上,任什麽樣的男孩也叫不走,哪怕長得很漂亮,哪怕有很多男孩向她招手,哪怕外麵you惑無窮,她也會端莊的坐在秋千上,晃動自己的秋千,不為任何男孩所動,直到有一天,她長大了,她的王子出現了,她才會跟她的王子一起離開那個秋千架,那才是真正的淑女,像公主一樣的淑女。

他說那種話的時候,他們都還年少,她那時候還約摸不過十來歲。

她就一直做著他說的那種女孩,她挑選白色的衣服居多,她的頭發一直都齊肩,粉色的小玩意也很多。除了他,她誰也不理,不單獨和任何男孩走近,她想做他心裏麵的那個公主。

她十六歲,他才牽了她的手,她的王子牽了她的手。

她所有的幸福和期待,都在十六歲的時候畫了一個圈,一個圓圈。

可是四年前,她的圓圈缺了一塊,然後不停的有人啃著她的圓圈上的線條,一點點的,一點點的啃噬著,她死死的想要守護,那個圓圈越來越殘破,越來越不堪。

她為他變成他想要的樣子,變得她已經忘了沒變之前的自己是什麽樣子了?

她是否也下過河塘?是否也爬過古樹?是否也逃過課?是否也欺負同班同學?

她都忘了,全忘了,隻記得她魔怔一般的為他變著,直到變成他滿意的樣子,讓他牽了她的手。

背後便是柏油路,潺潺水聲不絕於耳,不絕於耳的何止是那流水之聲。

身後的那些聲音,瘋狂的,癲狂的鞭打著她的嫉妒心,那些快要沉沒下去的嫉妒心一陣陣的被狠狠的抽打著,抽打得全身在痛,痛得她不得不緊緊握抱住雙肩,緊緊的掐著自己。

“錦程……”

“嗯。”

“爺爺說,讓我們要個孩子。”

“那你呢?不要總拿爺爺說事,你告訴我,你想要嗎?”

“想。”女人的聲音帶著些嬌喘,“錦程,我26了,我都結婚四年了,我也想要個孩子。”

男人吻上她的頸子,鼻尖揉著她的側頸,沉啞道,“等你養好,我們就要。”

申璿緊緊揪起他一角衣料,纏在指尖,臉貼在他的耳邊,輕聲羞赧道,“今天晚上,我們可以,輕一點。”

男人的手指修長,滑進她的領口,鑽進她的內衣,夾住那一粒粉梅,唇片輕輕沾染著她的鼻尖,戲謔笑道,“我怕我到時候,輕不了。”

....今天五千字,更新完畢,明天見,肉這個東西,那天彤彤發給群裏姐妹們的那個玩意太沒有美感了,那女的一直嗬嗬的笑,好破壞氣氛的說,(彤彤不要打偶,你改天找個好點的來分享,偶一定誇你)明天就算寫,可能也不多,也許就不寫了,到時候親們別怪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