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當我還在生悶氣的時候,我妹妹大概看出我的不服,她換了一種口氣說:

“你沒有錯嗎?請問你難道真的沒錯嗎?你想想看。千錯萬錯,錯在我們選擇錯。你不要替你的選擇負責任嗎?當初是誰要嫁給他的?是你。他又不是媽替你安排的,是你自己要的,是不是?好了,至少你得對當時的你負責。”

她的話一句句戳在我的心坎,為什麽我要一直罵他?因為我不能麵對自己的愚昧。我不能相信自己會笨到被對方這樣玩弄,我必須借責罵對方的負心來掩飾我自己的愚蠢。他搞外遇那麽多年我卻不知道,我怎麽來解釋自己的無知?

我一點一點開始清醒。是的,是我自己當年選擇不夠謹慎。也許就算當初選擇對了,人是會變的動物,當他改變的方向不是我所期望的,我能接受嗎?

當頭棒喝

當一個人遭遇婚變,先是震驚,然後是否認,繼而憤怒,接下來就沮喪,沮喪過後才能沉澱,沉澱下來才能反省,然後才慢慢康複,走出來重新開始。

憤怒使人很累,一個人不可能一直怒下去,遇上韓阿姨和我妹妹捅了我兩刀,我就像一隻本來氣鼓鼓的氣球,一下子就泄了氣,腦袋頓時清醒起來。

現在,我每次麵對那些一而再、再而三,一直重複她自己故事的女人,總是會很不客氣地大喝一聲,一棒打下。

很多婦女覺得奇怪,我自己是過來人,為什麽對於別人這樣的訴苦會感到不耐煩?有時候我不耐煩,是因為在對方身上看到我以前的影子,那是我所厭惡的。每次看到她們,我就想起自己以前曾經浪費了那麽多時間和精力在這種不必要的發泄上。

不過話又說回來,我是鼓勵婦女進行適度發泄的。有些婦女都不講出來隻是一味容忍,好像她很有德行,可是她的隱忍會在身體上出現;各種腹痛、腰痛等毛病,她一直以為是生理上的問題,其實是心理上有壓力。

如果周遭的朋友遭遇婚變,當她開始像機關槍一樣發怨言的時候,我們不妨包容她,聽聽她的訴苦。可是到一定程度,我們就該給她當頭棒喝。棒喝之後覺悟的,那就可以修成正果;棒喝之後還不能悟的,那就別理她,讓她去日趨下流好了。

根據美國的心理學報告,在婚變後肯承認自己也有一半錯誤的婦女,比較容易從婚變的創傷中走出來,也較能采取積極和進取的態度;如果是把錯全部推給對方的婦女,很難走出婚變的陰影。

以我和妹妹為例,她就比我走出婚變陰影要快,還好我跟著也醒了過來,不然今天的我就不是這個樣子。

從前“晚晴協會”還不叫作“晚晴協會”,隻是一群離婚婦女組成一個不算是團體的團體,她們邀請我演講,偶爾我也參加她們的聚會。去了幾次,總是十幾個女人圍坐在西餐廳的桌旁,每人一杯咖啡或茶,然後隻要有一個人起頭,大家就紛紛開始謾罵,直到聚會結束為止。罵完了,她們是不是因此得到平複呢?沒有。反正怎麽罵對方也不會回來,氣憤難消。當時我就覺得,這是一個多麽沒有建設性的集合,後來“晚晴協會”才成立了。

秦香蓮VS陳世美

數千年來,我們整個社會價值係統和教育,一直都教女性做一個趙五娘或秦香蓮的角色。問題是,當她們辛苦地扮演這個角色之後,一定會期望回報,而不幸的她們通常都碰到蔡伯喈或陳世美這種丈夫。

大陸“文革”期間,男男女女都因動亂而沒有受完整教育。“文革”過去以後,政府開辦了很多補課培訓的學校和“夜校”,讓“文革”時期失學的人可以再進學校念書。當時生活清苦,往往做太太的就選擇當秦香蓮,在家帶小孩、侍奉公婆,拿僅有的資源送丈夫去念專科或大學夜間部,這些丈夫在多念了書之後就變成陳世美。“文革”時期,這些後來的陳世美當時都隻有十歲,十年過後,他們的年紀都在三十歲左右,他們麵對的是大學裏更年輕的女孩,當然就看不上家裏的黃臉婆了。

接著,祖國大陸在1980年開始實行同年修訂的新《婚姻法》,新《婚姻法》的第一要義,婚姻以愛情為大前提;隻要沒有同居的事實,沒有了愛情,任何一方都可以提出離婚。

就法律的觀點來看,這個婚姻法是非常進步的,比台灣地區的現行規定要進步。但是就社會的觀點,現實裏存在很多陳世美,他們就利用這樣的法律條文來要求離婚。

河南的地方法院曾經有過這樣的案例:一名女子的丈夫和大學裏的女生談戀愛,回到鄉下要求和家裏的老婆離婚。這名女子並不是那麽好惹的,她自身也有很多的問題。這對夫妻早已經不住在一塊兒,兩人分居多年,感情惡劣到極點。法院數次給他們調解,可是這個太太卻和我以前擁有的心態相同,她不離婚並不是真想把丈夫撈回來,隻是想要將對方整死。她這樣的心態,不僅做丈夫的清楚,街坊鄰居也都曉得。

女人在地方法院還未宣判以前就揚言,如果法院宣判離婚,她就自殺。果然法院的最後判決是離婚,這個太太就立即拿出藥來吃下,當晚毒發死去。

這一死,婦女們全起來了,婦聯的幹部,以及社會各界輿論都指責這個地方法院,理由不外是不可以這樣判決離婚。

其實,法院並沒有犯錯,法官隻是按法律判案。但是,有一群婦女就是一個集團,到各個地方法院去,為那些被李世美、陳世美、張世美、王世美拋棄的白香蓮、王香蓮、黃香蓮作聲援,我給她們上了一個名號叫“秦香蓮集團”。

有人將秦香蓮分作三類。

第一類是認命的秦香蓮,她辛辛苦苦地撫養子女,孝順公婆,當丈夫在外麵另結新歡,要求離婚,她忍氣吞聲離了,抱殘守缺以終。對這種女人,我們沒什麽話好講。

第二類是哀哀上告型,一路上激起輿論,團結就是力量,要打倒陳世美,堅持不離婚。這些婦女鬧了十年不離婚,到各個地方法院去串聯,不準法院判決離婚,誓言拖死對方。奇怪的是,她們用這麽大的道德製裁和輿論力量,仍然沒有一個陳世美回頭。

歲月流去,那些秦香蓮的聲音愈來愈小。初始,人家聽到她們的抱怨,不免抱以同情的態度,責備那些丈夫不應該;日子久了,人們一而再、再而三聽到重複的故事,態度漸漸改變了,怎麽這些女人這麽囉唆、討厭,難怪男人不要她們。這些秦香蓮跑來跑去,沒有時間建設自己、造就自己,年華老去,時間和金錢都浪費掉了,人財兩失。

陳世美為什麽不回來?因為秦香蓮的存在和敵意,替對方製造艱困的環境,陳世美和第三者必須同舟共濟、患難與共,來麵對龐大的壓力和可怕的敵人。秦香蓮愈是不離婚,陳世美和第三者的愛情就愈是變得偉大,本來沒有那麽偉大的愛情就被秦香蓮造就出來。

謀殺陳世美

最後一類秦香蓮是變型,她們並不堅持抱殘以終,也不哀哀上告,也不吵,也不鬧,忙著重新建設自己,培養女性意識,做一名獨立自主的女性,天地開闊,何處無芳草。

有人主張,中國的婦女都應該學習第三種秦香蓮。第一種愚不可及,不必去效法,社會對這種人也不必表揚。我們自古的貞節牌坊都是用來表揚這些女人,其實她們被剝削到極點而不知道反抗,也不知道為自己創造一個幸福的契機,不可取。第二種則是無聊之至,打翻的牛奶不可能收回來,何必為它哭泣。

在中國台灣,第二類的秦香蓮真不少,很多來向我求助的婦女都是。想當初她和丈夫胼手胝足地努力,自己隻是高中畢業,卻栽培丈夫讀大學。一旦丈夫讀完大學,學曆已經比她高一截了,她還不甘心,陪著丈夫到美國去,在餐館裏給人洗盤子,讓丈夫讀到碩士、博士。回到中國台灣,丈夫在大學教書,最後他當上了係主任。變成主任的鳳凰,怎麽能配她這樣的烏鴉,於是鳳凰拋棄烏鴉,自顧去找尋他的同類。

這個太太犯了一個嚴重的錯誤,她選擇做秦香蓮,自然就有了陳世美。為什麽在造就丈夫的當時,她沒有想到自己,忽略了造就自己,讓自己的條件每況愈下,最後成了一個在天、一個在地?秦香蓮是因,有了這個因,才有陳世美這個果。

古代的女人扮演秦香蓮,有她不得不然的原因。那個時代的女人根本沒有機會受教育,她沒有能力實現自我,隻好通過陳世美來達到求取功名富貴的願望。此外,社會的價值標準也要求她們做賢妻良母,這樣才能夠立足社會,受到肯定。

今天我們具備太多的條件不需要去當秦香蓮,可是仍有一堆女人懷有做秦香蓮的使命感,然後在陳世美出現的時候到處喊冤。我當年開始也是第二種秦香蓮,所幸還有點悟性,扮到一半兒就趕緊調個頭兒,去扮第三種。

然而,最可取的是根本不做秦香蓮,從一開始就做你自己,不為任何人犧牲。你不為別人犧牲,就不會覺得別人對不起你,你也不必去討公道了,女人,不做秦香蓮,就不會有陳世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