後悔嗎?捉奸

這幾年,我常常下台中去作有關婚姻和外遇的演講或輔導。台中的天氣比台北好,馬路也比台北來得開闊,但是我一直都不喜歡台中,對它沒有好感。

十年前,我從美國回來後,第一次下台中就是去捉奸,不是為我自己,是為我妹妹。因為妹夫有了外遇,外遇的對象就住台中,我跟著妹妹和弟弟去捉奸。當時是既憤怒又緊張,抱著一定要將對方繩之以法的心情,很不快樂,這就是我與台中之間的情結。

麵臨外遇這件事,每一個人自然而然會因為憤怒而失去理智,一定會做些非理性的動作,這就是所謂的泄憤,譬如捉奸、自殺、殺小孩、殺第三者、殺對方,總之就是具有毀滅性和報複性的行為。但是,曾經采取過這些行動的人往往會勸還在情境中的人:

“不要傻了,做了於事無補,隻會把事情搞得更壞。”

話是不錯。當你做了自毀也好、毀人也罷的一些行徑之後,回過頭來再看那些事,都會覺得毫無意義,而且不值得。今天我身為婚變的輔導人員,也常常勸那些要采取憤怒行動的婦女不要妄動。但是,如果她堅決表示要付諸行動,我的態度則是不鼓勵也不禁止,甚而在不禁止中又有一點鼓勵。讓她去做吧!

為什麽呢?

因為我很清楚,任何一個人被背叛後理所當然會憤怒,進而想要向對方討公道,這是非常自然的心態。如果你要她去壓抑憤怒,隻為了社會上的個人形象等不是問題的問題,不去采取所謂報複或泄憤的行動,要這樣除非能有適當的人幫她作心理複健,讓她在生活中和精神上都能找到寄托,否則純粹地壓抑而沒有去化解心中的那種憤怒,日後這個情緒會不時來困擾她。尤其女性到了更年期,會有很多身體上的不痛快,她以為全部是因為生理上的變化,其實是心理造成生理的不快。

當我還跟我前夫分居的時候,有一個學生來找我,他的父親有外遇,母親的日子過得很痛苦,她看到我在電視上談離婚和婚變,希望能跟我談談。他說,母親不會講普通話,不知道老師會不會講閩南語。我告訴他,老師的閩南語很差,但是比手畫腳也可以溝通,沒有問題的。

我們約好在學校附近見麵,結果不但學生的母親來了,連他的姨媽也來了。

他的姨媽很早以前就遭受外遇的侵襲,他的姨丈有外遇已經持續十年以上了,十多年來這個女人一直過得非常不快樂。她的年紀才四十多歲而已。

學生的母親應該有五十多歲了。她一見到我就把我當作她的盟友,用閩南語開始和我交談。

孩子的父親年輕時開一家小小的餅幹工廠,一個人又是老板又是外務,她是工廠的會計又兼做女工,兩人日久生情就步上結婚之途。結婚以後,夫妻倆努力奮鬥,把餅幹工廠擴展得很大,變成一家食品工廠。本來,他一直是個賢夫良父,孩子們的功課也都很好。不料,就在孩子上高一的時候,丈夫有了外遇。孩子的父親受教育程度不高,他外遇的對象是一個歡場女子。孩子的母親受教育程度也不高,第一個反應就是要捉奸。於是她跑到高雄去,就在旅館的大廳和那個歡場的女人狹路相逢。她一上去就出手打那個女人,那個女人也很凶悍,兩人鬧得不可開交。

這個太太告訴我,她如何去捉奸,如何去打那個女人,但是都沒有用。然後,她開始求神問卜。

她敘述她的心路曆程,把我當作一個很有學問的老師,她相信我一定有一些“很有辦法的辦法”提供給她。但是,我從頭到尾都是一個聽眾而已。我不時地用我不利索的閩南語鼓勵她繼續說下去。

當她描述捉奸的經過,我問她是找哪家私家偵探社,竟然可以幫她捉到。我的意思是,捉奸很不容易,沒有抓過的人不曉得它有多難。

我告訴她,我以前也去找過私家偵探社,但是效果不佳。我到台中幫我妹妹捉奸,就是請了私家偵探社,錢花了,卻沒有抓到,隻好親自出馬。她關心地問我,抓到了沒有?我說,我們的情形和她差不多,也是在旅館外麵和那個女人狹路相逢,也和她一樣揍了那個女人一頓。

當她說到求神問卜,我說我也去過了。她做過的每一件事,我全都做過。她很訝異,像我這樣一個有學問的老師,怎麽會采取捉奸和求神問卜的步驟呢?

我說,什麽方法沒用過呢,從熱戰、冷戰,到“全本鐵公雞”(用各種理由或方法推諉,從而達到不掏錢的目的),甚至用小孩來挽回對方,我都試過了。

她問我,後不後悔呢?

我回答她,也談不上後悔。本來是後悔的,覺得自己不需要去做那些無濟於事的舉動。可是回想起來,也沒什麽可後悔的。

我想,如果我當初沒有那樣做,也許後來無法把自己理清楚,也許我今天就不適合做一個婚姻輔導專家。因為沒有經曆過那些過程的人,根本難以體會采取那些行動的女人。

那時,我已經快要離婚了,正在和我前夫就離婚協議書上的條款談判,我內心已經很篤定要簽字了。

我沒有也不能教給她任何一種如何解決婚變的辦法,不過,她從和我的談話中得到了很大的安慰。因為她發現,一個她認為很有學問的老師,和她這樣一個沒有什麽知識的愚婦,在遭遇婚變時所采取的步驟沒什麽兩樣。所以,她覺得自己采取的方法是正確的。

她很高興,為她自己的方法。她問我,施老師你現在呢?

我笑笑對她說,就這樣子,讓這個情況一直拖下去啊!

她欣慰地表示,一定不要離婚,不能讓那個女人得逞。然後,她起身和我握手說:

“我們要互相鼓勵,不要讓那個搶人家丈夫的女人,搶到我們的丈夫。我們就是不要,也不要給別人。”

數月後,我就簽字離婚了,我的學生也知道我離婚了。

壞女人勝利了

有一天晚上,這個學生的母親打電話來,她開門見山地問我:“施老師,聽我兒子說你離婚了,你為什麽要離婚呢?”

“我懶得跟對方一直沒完沒了下去了!”我說。

她帶點責問的口氣:

“那不是就讓那個壞女人得到你的丈夫了嗎?”

是啊,這有什麽關係呢?我已經不那麽在乎我的丈夫如何如何了,他有他的路要走,我有我的路要走。我把我的想法告訴她。

她不甘心地追問:

“施老師,這樣一來,你的小孩很可憐,他們會被繼母虐待的。”

我歎口氣,這些問題我都考慮過,但我還是決定離婚,我沒有再解釋。

這位太太怏怏然地掛了電話,似乎覺得我很不夠意思,竟然沒有堅持到底。

又過了幾年,有一次我去“女青年會”演講,也是談有關外遇的問題,在路上碰到了這個學生,他已經快要大學畢業了。我問他:

“母親最近如何?”

他回答,還是很不快樂。

我接下去問他:

“外遇的問題沒有解決嗎?”

他說,還沒有吧!

我再問他:

“父親和母親有沒有離婚?”

他低低地說,沒有。

我隻好告訴他:

“你媽媽過得很不快樂,你做兒子的不必介入父母的感情恩怨,隻是父親不在的時候,要多給母親一些安慰和鼓勵。”

然後,我看著這孩子走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