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父姓黃,在某出版社任翻譯。看多了英文小說,便西化得嚴重。因為著迷Oriole的發音,便理所當然給我取中文名——黃鶯。
他說黃鶯是愛情鳥,樣貌美麗聲音動聽,西方青年常拿黃鶯鳥兒來比擬心中伴侶。
想當然,純粹是想當然。他一廂情願地給我諸多美好寄托時,忘記找鏡子看一下他與母親的模樣。兩個平庸的男女就算基因突變也生不出一隻黃鶯鳥——對不起,黃鶯鳥兒,我侮辱了您。
女大學生都有自己的精神偶像。我的偶像是一個模樣同樣平庸的女人,她叫卡森。整個大學期間,我將她的名言“我愛你,你才得以存在”供在心尖兒上,才得以孤家寡人卻不顧影自憐的度過漫漫四年的修女時光。
大學畢業後,我在某國際公司工作。麵試那天,我遇上了大學同學羅蘇,她打扮得清新可人。我友好地與她打招呼,說:“羅蘇,你也來了?”她用眼白瞟了我一下,聲音柔美地說:“哎呀,是Oriole!”接下來等待麵試的時間裏,她用英文挑剔了我的衣著及臉蛋,工作人員來叫“肉絲賣銳(Rosemary)”時,她優雅地起身,並且對我微笑,用法語說:“在這裏,最好不要叫別人中文名。”
肉絲賣銳與我應聘的都是翻譯,但是錄用的人卻是我。聽其他大學同學說,她這樣解釋她的落馬:“翻譯不過是等同於電腦的一隻麥加一副耳機,長得太漂亮,檔次太高,會將別人的視線從電腦本身吸引過去。”
我想她說的有理,因為,論氣質相貌她都比我優秀,而且我隻會英語,而她能嫻熟支配英語法語。
醜女人總有遇上漂亮男人的運氣。比如簡愛遇上羅徹斯特,比如黃鶯遇上密馮。
密馮是我的主考官,那天,他向我自我介紹時,我忍不住噴笑:“你的英文名是不是叫Bee?”
密馮沒有生氣,而是笑眯眯地用英文向我解釋,他父親姓密,母親姓馮,便有了這麽個可愛的名字。然後他誇我的名字也很可愛,說,如果我們成為搭檔,一定會給別人很深的印象——一隻鳥,一隻蜂。
到公司上班的第一天,在他辦公室裏,我忍不住問他:“你為什麽不錄用Rosemary?”
他的眉毛挑了一下:“這和你有什麽關係?”
“沒,沒什麽關係,我隻是感覺她處處都比我優秀……”
他打了一個該死的比方打擊我的自尊心。他說:“水晶比玻璃處處優秀,但是水晶不一定比玻璃用處要廣。”
真慶幸房間裏隻有我和他,否則,第二天時,我的綽號可能就會是“玻璃”。
一個平庸的女人與一個漂亮的男人絕對構不成一篇好看的小說。肉絲賣銳又得出場了。這次亮相,她已經成了密馮的心上人。而我,要去花店裏挑一束漂亮的花送到已成為另一著名跨國機構某部門負責人的她手中。花店的名字叫“花來”,店主是一個白須老人——我必須得將他形容成慈眉善目的好心腸人,按照通俗小說的套路,平庸女人總是很容易得到好心人的關照與幫助。不過,事實上,他的確很和氣。在給肉絲賣銳買下幾百元的巨大粉色玫瑰花束後,他體貼地送了我一束馬蹄蓮,十二朵清清爽爽的白花臥在一堆黃色小花之中。他說:“這黃花叫黃鶯。”
嗚,真是重大發現——父親無心插柳,我的名字不是人見人愛的黃鶯鳥兒,而是隻能拿來做別人愛情點綴品的配花。
肉絲賣銳得以接見我應該是花的功勞。她高興地接過花,臉比花還鮮豔,問我:“Bee最近乖不乖?”
“嗯?”
她惱我不解語,瞪我一眼:“密馮身邊最近有沒有女人?”
我也瞪她:“有!”
她的眉毛挑了起來:“誰?”
我笑:“我!”
她沒有幽默細胞,對我的話置若罔聞。眼睛落到我懷裏那束小小的馬蹄蓮上,不懷好意地向我看。
我說:“這是花店老板送我的。如果你喜歡,你都拿去。”
她說:“那你將那些黃花給我吧,馬蹄蓮小家子氣,我不喜歡。”
我說:“這花叫黃鶯!”
她看看它,又看看我,忽然哈哈大笑起來:“那更得送我了。拿它來陪襯粉玫瑰更好看。”
媽的。我討厭這個女人。請你們支持我。
密馮是個挺不錯的男人,模樣才華俱上品,如果說他身上有什麽是我不喜歡的,便是他挑選女人的眼光——在肉絲賣銳之前,他有一個肉彈女友,有胸無腦,隻會癡笑。
我喜歡密馮。喜歡一個人與得到一個人是兩回事,黃鶯隻是配花,我不指望能成為主角。
密馮應該也喜歡我。對他來說,我是個很棒的助手,安分守己、通情達意——我們的合作其實是雙簧的演出,他的英文很不錯,讓我做翻譯隻不過是用來充充門麵順便將一些他不太方便說出來的話毫無感情地用英文硬邦邦地向對方砸去。幾年下來,我們這對搭檔的優秀在公司內有口皆碑。老總甚至在開會時得意地說:“他們配合得非常好;一隻Bird,一隻Bee。”
年尾慶功宴上,我與密馮都很開心。他喝多了,我也不少。我們興奮得胡說八道,說我們真是黃金搭檔,哪天商場呆膩了,我們就進軍歌壇,索性成立一個組合:Bird&Bee。
話說到這兒了,自然得去唱歌。
K歌的時候,他叫來了肉絲賣銳。她像花蝴蝶一樣翩翩來襲,她的歌唱得很好,我們Bird&Bee組合聽她高歌一曲之後,都啞了。我與密馮麵麵相覷。我說:“你與她點首歌合唱吧。”
密馮忙搖頭,推我:“聽你唱吧。”
我的頭也搖得像撥浪鼓。
肉絲賣銳笑著說:“她五音不全的,校歌學了四年都唱不準。”
這話激怒了我。我拿起麥克風點了一首《K歌之王》,管他媽的調跑多遠吧,越是音不準,我越要唱。
唱到“愛愛愛愛到要吐”時,我回頭看他們倆。肉絲賣銳可能正在嘲笑我,眉梢眼角充滿得意,而密馮表情古怪地看著我,那眼神,太要命。
唱完歌,我出門去上洗手間,密馮也跟了出來。他在身後叫我名字:“黃鶯!”
“嗯?”
“我和她結婚好不好?”
媽的,這事又不是公事,憑什麽要和我商量?我的腰挺得很直,心裏卻像被重重地夯了一拳過去。我說:“挺好的,她漂亮,能幹,這種太太在身邊,你會很有麵子。”
密馮歎口氣,問我:“你還記得麵試時,我問過你什麽嗎?”
我想了想,啊,也是與肉絲賣銳有關的一個問題,他問我:“你們是一個大學的,能不能講講你對她的印象,她與你誰更合適這個職位?”
他鼓勵地看著我:“你還記得你的答案嗎?”
“我說……我說她漂亮,能幹,在學校時表現就很優秀,而且雙語掌握得很好,應該比我更合適這個職位。”
他笑了起來,像老友一樣拍我肩:“你這人一直都這麽厚道!”
“我是玻璃嘛,沒什麽價值,但是透明。”我也笑,笑得比哭還費力。
“這個問題,當初,我也問過她。”他不理我的玩笑,憂鬱地說。
“哦?”
“她說她更適合這個職位。她說翻譯是公司的一麵旗幟,像你這樣平庸的人做翻譯,對公司形象不好,而且……”
我快要哭了,打斷他:“她說得對!”
密馮好像和我一樣痛苦:“可是,我卻錄用了你。因為,你比她寬容,恬淡,心腸好。”
“說這些做什麽啊!”我很想上洗手間,不是因為內急,而是需要躲到裏麵哭一場,這些眼淚快要憋死我了。
“我想,我是很俗氣的男人。對這種漂亮女人總是不懂拒絕……”
“男人,都是這樣,俗氣的、高貴的,誰都會喜歡美麗的……”
“但是黃鶯,我不太想與她結婚。因為你……”
這句話嚇跑了我。他喝醉了,一定是喝醉了。才會以為工作上的好拍檔也可以是生活裏的好情侶。我知道這句話是我期望已久的,但是,這句話不可能真的到來。我隻是一塊玻璃,一株配花。洗手間鏡子裏倒映出我的臉。這張臉將我一丁點兒喜悅打擊得麵目全非——就算電影小說裏會有灰姑娘傳奇,但是他媽的,那些灰姑娘脫了髒衣服穿了水晶鞋就是全城最美的女人啊,而我黃鶯,想變成全城最美的女人,至少得去韓國做次大整容。
你們有沒有感動?你們有沒有著急?有沒有想擁有魔力將我這塊玻璃點成水晶?
那夜之後,我便不再去上班。我不知道如何麵對密馮。每天入睡前,我都期望第二天醒來時能忘記他在歌廳裏對我說的那席話,但是太陽灑在臉上時,我還是會為那夜心悸。
父親說密馮打過很多次電話找我。父親說:“他是不是愛上了你?”
他的表情興奮極了,像是聽到自己家的醜鳥忽然唱出最動聽的歌曲。
我說:“他愛上的是Rosemary。他們就快結婚了。”
他同情地看著我:“那就是你愛上他。”
“一大把年紀了,還動不動愛這個愛那個的,您煩不煩?”我怕死了這老頭,現在年紀越大,越不幹正經事,天天研究我何時能嫁個如意郎君。
走在街上,無意看到了“花來”花店,想起那株與我同名的可愛小花,打算去買一把來安慰自己。
花店的老人依然和藹可親。他問明我的來意之後,說:“這種花做主花不好看的。”
“我喜歡!”我固執。
他遺憾地搖搖頭:“有人喜歡迷迭香,有人喜歡黃鶯。這個世間就是這樣奇怪。”(Rosemary:迷迭香)
這句話讓我心裏一動,隨即苦笑。喜歡Rosemary的人有很多,喜歡黃鶯的人恐怕隻有黃鶯我一個。
“有多少?我全買。”我對老人說。
“現在沒有這種花了。這種花國內禁止種植,我們也不許進。”
“為什麽?”我意外。有沒有天理,一株小小的配花,居然也無容身之地。
“黃鶯的學名叫加拿大一枝黃花。這種花別看它嬌嬌小小其貌不揚,但是卻有反客為主的能量。容易生長,難以鏟除,根莖上的每一個芽來年都會長成一棵新植株,瘋狂與其他植物爭奪陽光、水分、養分,可導致土著物種滅亡。你不看新聞的嗎?很多城市都在禁黃鶯。”
沒想到與我同名的這種花有著這樣不厚道的行為。我鬱悶地在花店裏亂轉,看花來打發時間。
站在一桶馬蹄蓮後,我聽到有人問:“有沒有黃鶯?”
熟悉的聲音讓我心驚膽戰,透過花的間隙,喜悅而怯懦地看過去——
老人又在搖頭:“真是奇怪,現在這樣多人來問黃鶯。”他向我的方向指:“喏,她也是來買黃鶯!”
……
感謝我父親,給我取了如此美妙的中文名。
但是,從現在開始,我的英文名改了。不再是Oriole。我夫密馮替我取的新名:Goldenrod(goldenrod:黃花。)
我們結婚的時候,老總說,我們這對拍檔現在才是最完美的——Bee&Flower(蜜蜂與花)。
而“肉絲賣銳”,她則屬於另一則故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