義之中有利,而尚義之君子,初非計及於利也;利之中有害,而趨利之小人,並不顧其為害也。

譯文

符合道義的事中也存有利益,而崇尚道義的人開始並不考慮是否有利可圖;利益中又包藏著危害,而貪圖利益的小人,卻不會顧及其中的危害。

度陰山曰

“義利之辯”是我國古代的一個重大議題。

傳統儒家是如何看待義利之辯的呢?可以先看下麵這個小故事。

魯國有規定,凡是在別的國家看到有魯國人在外國被賣為奴隸的,可以花錢把他贖出來,回到魯國後,再向朝廷申請補償金。孔子的學生子貢,在國外看到有魯國人被賣為奴隸了,就把他贖出來。贖回之後,他沒到國庫去報賬,別人都說他品格高尚。

孔子卻對子貢說:“子貢,你做錯了!向國家領取補償金,不會損傷到你的品行;但你不領取補償金,此後魯國就沒有人再去贖回自己遇難的同胞了。”

子路救起一名溺水者,那人為表感謝送了他一頭牛,子路收下了。孔子高興地說:“魯國人從此一定會勇於救落水者了。”

這個故事告訴我們,君子不是不談利,而是在於一個發心,無論是贖回奴隸還是救落水者,發心如果是善的,是符合義的,那就應該獲得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