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陽補《大學·格致》之章①,恐人誤入虛無,而必使之即物窮理,所以維正教也;
陽明取孟子良知之說,恐人徒事記誦,而必使之反己省心,所以救末流也。
注釋
① 《大學·格致》之章:《大學》中有“致知在格物”語,朱熹注釋“格物”即“窮盡事物之理,無不知曉”之意。
譯文
朱熹注釋《大學·格致》時,擔心人們因誤解而走入虛無,所以讓人們必須多去窮究事物背後的道理,以此來維護孔門的正統教義;明代心學大師王陽明吸取了孟子的良知論,擔心人們僅僅背誦不求理解,所以一定要讓人反省自己,以此來改變衰亂社會中的不良風氣。
度陰山曰
朱熹理學所理解的格物致知是,探究萬事萬物之理,從而得出人生道理;“格”即“探究”之意。我國古代所有的哲學都是人生哲學,一切智慧都是倫理智慧,所以朱熹探究自然之物得出的道理也隻不過是心靈雞湯而已。譬如格竹子,它不會去格竹子屬於什麽科、什麽屬,它隻會格出正直(竹子很直)、有氣節(竹子有節)、謙虛(竹子中間空)等理來。
王陽明所理解的格物致知和朱熹不同,他覺得格是正,物是事,格物是在事情上正念頭,做到這點就算是致良知了。譬如格竹子,他覺得竹子的氣節、正直並非來自竹子,而是來自每個人的心,是人強行把這些理(品質)套在竹子身上的。所以,事物沒有理,所有的理都在每個人心中,格物就是在心上格—心上正念頭即可。
再譬如格竹子,你要在心上正念:竹子所具備的特質就是人的某些美好的品質,如果你把竹子格成很惡心的理,那並不證明竹子有問題,而是你的心有問題。
朱熹理學和陽明心學的根本不同正在這裏:朱熹說,竹子身上有理;王陽明說,竹子身上的理都是人心所發,竹子本身沒有理。
這種差別可謂失之毫厘,謬以千裏。朱熹始終崇奉外在權威,認為理在孔子、皇帝、社區活了一百歲的老頭兒那裏,總之,各種各樣的外物都有它自己的理在。王陽明卻不承認這些,他覺得隻有被我們認可的理才是理,而當我們認可了別人的理時,說明我們心中也有這樣的理。理不在心外,而在心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