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資本的支配力還僅僅是資本家對工人的支配力的話,資本的規訓力卻已經上升成整個社會的普遍性權力。在當代資本主義社會,資本的權力逐漸和法律的權力媾和在一起,從而獲得了普遍性的、合法性的外衣。馬克思揭示了資本所具有的購買力以及以此為基礎所形成的支配力,但並沒有揭示出資本所具有的規訓力。在馬克思看來,私有財產在其資本主義形式中,產生了完全意義上的剝削關係——將人的生產視為商品——並且從視野中也排除了人類需求與貧困的實在性。馬克思揭示了資本所導致的資本主義生產方式的剝削、奴役和壓迫,但是並沒有詳細分析現代社會的微觀權力結構。從福柯開始,“權力”問題開始成為思想家們分析現代社會的核心概念,福柯就著重分析了現代社會中“規訓”和“懲罰”。這一生命政治傳統被當今左翼思想家奈格裏和哈特所繼承。在《大同世界》中,他們指出:“馬克思早期文本中的批判方法是強有力的,但還不足以把握財產通過法律對人類生活施行控製的方方麵麵。”①在現代社會中,資本本身所具有的經濟性律法逐步轉化為政治律法,資本所具有的支配力和購買力逐步轉化成規訓力,使整個現代社會成為以財產權為基礎的社會體係。那麽,現代社會作為一套以財產權為核心的製度法律體係究竟是如何形成的?

哈特和奈格裏指出:“資本也作為客觀的支配形式來施行自己的律法,這種經濟性的律法會結構化社會生活,並且讓等級製和從屬關係看起來自然而然且不可或缺。”②“資本”不僅僅是一個經濟概念,它也是一個政治概念。它不僅僅會在經濟領域發揮作用,它也會以律法的形式在社會生活中發揮作用。它使整個現代社會都建立在財產權的基礎上,現代社會成為“財產共和國”。

將財產權引入政治哲學的話語體係,肇始自洛克。洛克不僅將生命權視作人的自然權利,而且更重要的是,他將財產權視作人的自然權利,其立論的依據是人對自己身體的所有權以及以此為基礎的對自己的勞動的所有權。“雖然自然的東西是給人共有的,然而人既是自己的主人,自身和自身行動或勞動的所有者,本身就還具有財產的基本基礎。當發明和技能改善了生活的種種便利條件時,他用來維持自己的生存或享受的大部分東西完全是他自己的,並不與他人共有。”①自然而然的自然界是人所共有的,但人能夠通過勞動改變自然物的狀況,使之更適合於人類社會,在這一過程中自然物就附加上了人類勞動,而既然勞動是為每個個人所有的東西,那麽勞動者也就擁有了對經勞動改造後所得到的勞動產品的所有權,即財產權,這是一種人們在自然狀態中就能享受到的自然權利。人類之所以要從自然狀態進入社會狀態,是為了改善自然狀態中所存在的不便之處。“公民社會的目的原是為了避免並補救自然狀態的種種不合適的地方,而這些不合適的地方是由於人人是自己案件的裁判者而必然產生的,於是設置一個明確的權威,當社會的每一成員受到任何損害或發生任何爭執的時候,可以向它申訴,而這社會的每一成員也必須對它服從。”②財產權是人們在自然狀態下就擁有的自然權利,但當財產權受到侵犯的時候,自然卻並沒有為人們提供一個天然的公正的裁判者,這就是自然狀態的不便之處。因此,這一整套論證的結論就是,“人們聯合成為國家和置身於政府之下的重大的和主要的目的,是保護他們的財產”①,製度法律體係建立的目的就是要保障財產權。

通過確立私有財產神聖不可侵犯的原則,以及政治社會要充當公正的裁判者從而保障財產權這一原則,洛克實現了政治哲學理論的一個重要轉向。在霍布斯那裏,人類本性是自私的,又渴望能夠主宰別人,因此在自然狀態下,人與人都處於像狼一樣的敵對狀態中。隻有強大的利維坦,即國家,才能控製人的私欲,維持社會最起碼的平安。而洛克則扭轉了霍布斯的觀點,在洛克看來霍布斯所描述的自然狀態實際上並不是真正的自然狀態,而是一種個人試圖侵犯他人的自然權利、奴役他人而形成的戰爭狀態,自然狀態下的不便隻是在私有財產糾紛時沒有一個公正的裁決者,而不是“一切人反對一切人的戰爭”。因此國家不需要成為強大的“利維坦”,而隻要成為能夠解決財產權糾紛的公正的仲裁者就可以了。這樣,製度法律體係的服務對象就被轉換為維護財產權的穩定。

眾多現代國家的建立事實上所遵循的都是洛克所奠定的這個財產權原則,因此,在哈特和奈格裏看來,現代國家都可以被稱為財產共和國。在他們看來,現代共和國的定義實際上是奠基於財產權之上的,“但是當今對現代共和主義的具體定義脫穎而出:這種共和主義是奠基於財治和私有產權神聖不可侵犯原則之上的,這就排除或者支配了那些沒有財產的人”②。不僅定義如此,現代國家建立的現實曆史也確證了這一定義,“三場偉大的資產階級革命——英國的、美國的以及法國的——在各自的進程中都展示了財產共和國的出現和強化”①。在當代資本主義社會,政治不是一個自主性的領域,而是完全沉浸在經濟和法律結構中的,資本的權力逐漸和法律的權力媾和在一起,形成了“財產共和國”。一旦去研究國家主權背後的經濟和法律結構的話,我們就會發現,實際上在這裏起到決定性作用的依然是財產權,無論是在美國的建立過程中,還是在法國大革命中,人們最終確立的都是一套保障財產權的製度法律體係,“財產的概念以及對財產的保護,依然是現代政治構造的基礎。從這個意義來說,從偉大的資產階級革命直到今天,共和國一直是財產的共和國”②。

“財產共和國”的誕生意味著資本統治權正式形成。這是因為,在財產共和國中,資本的權力已經突破了經濟權力的界限,成為政治權力;並且這種權力已經獲得了合法性和普遍性的外衣,成為社會的普遍權力。財產共和國具有以下三個特征:第一,財產共和國是建立在財產權基礎上的現代國家,它維護的是私人財產權;第二,財產權力不僅侵蝕政治權力,而且其本身也轉化為政治權力;第三,財產權力通過選舉權和立法權,和法律媾和,成為一種資本統治權。現代社會的全部權力都是在作為“經濟權力”的資本的基礎上形成並發展起來的。在現代社會,資本統治權已經成為整個社會權力場的核心。從曆時態的角度來講,資本統治權經曆了從資本的購買力、資本的支配力,一直到資本的規訓力的演變,但資本的這三種權力並不僅僅是曆時態的,它們還是同時態的。也就是說,在現代社會中,資本的購買力、支配力和規訓力交織在一起共同統治著現時代的人們,現代社會就是市場社會、資產階級社會和法治共和國的“三位一體”,共同構成了現代意義上的“利維坦”。

人類出於保存自身的目的達成契約,從自然狀態進入社會狀態,在社會狀態下人們為了解決糾紛,需要找到一個所謂的公正裁判者,這就意味著人們必然會受到政治統治權的規訓。人類不可能從社會狀態退回到自然狀態,因此所能找到的唯一的可行性方法就是馴服政治統治權。整個近代哲學所做的工作都是在馴服政治統治權。正如盧梭在《社會契約論》開篇處所提出的原則一樣,“我要根據人類的實際情況和法律可能出現的情況進行探討,看是否能在社會秩序中找到某種合法的和妥當的政府行為的規則”①。其目的在於“以便使正義與功利不至於互相分離”②。人類社會進入資本主義社會以來,資本的權力日益成為整個社會權力的核心,一方麵資本的權力影響和控製政治權力;另一方麵資本的權力和法律媾和,直接轉變成政治權力。資本統治權開始代替政治統治權成為現代社會的主權權力。基於以上這一轉變,政治哲學的主體也應發生相應的改變。如果說近現代政治哲學的主題是馴服政治統治權的話,那麽,馴服資本統治權理應成為當代政治哲學的重大研究課題。

統治權本身是不可取消的,貿然取消統治權非但不會為人類帶來更好的生活,反而會損害人所享有的自然權利,與此同時,試圖退回到過去的思路也是行不通的,這決定了我們不能取消統治權,不能退回古代社會,而是要馴服統治權。在馴服政治統治權的過程中,近代政治哲學家們所使用的主要是製度武器,即通過一套合理而有效的政治製度建構來實現對統治權的規訓與合理規劃,使政治統治權能夠不與人類的幸福和自由相背離。

根據人類曆史上馴服政治統治權的經驗,我們既不能退回,也無法退回到前資本主義社會的經濟狀態中去,也不能徹底取消資本,因為我們不能放棄現代社會經濟甚至整個社會發展的原動力,我們隻能走馴服和限製的道路。如果我們所馴服的對象是資本統治權的話,那麽,究竟能否通過一套政治製度建構來打破資本邏輯的統治就成為我們需要思考和解決的理論難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