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內容來自風城的警察王子軒的回憶。
時間2011年12月25日,天氣陰轉晴轉陰,最後下起了大雪。
我這輩子都不會忘記那個樓頂,它不高,隻有七層,但足夠一個花季少年跳下去擁抱死亡的了。
我記得我把那個男孩逼到了絕境,把他堵在了七樓樓頂。又或者,是他等在那裏,耐心地等待著我去抓他。那個男孩隻有十七歲,罪名是殺人……沒有未遂。他確確實實殺了人,他的案子以後有機會再講。他有一種和他年齡不符的頭腦,不是說他多聰明,而是說,他似乎對犯罪這種事情很擅長,就像他天生就有一種犯罪的天賦。他的神經就像惡魔一樣,說這個世界上沒有他害怕的東西我都相信。警方追捕了他很長時間都沒有他的蹤跡。最後,竟然發現他躲在離警局不足一百米的出租房裏!我們真得沒有想到,一個罪犯竟然敢躲在警察局附近,這可能就是心理盲點吧。
“你為什麽會殺人?”我問他,我一定要問清楚這個問題,我實在想不明白,一個花季少年怎麽會走到這一步。
他想了很久,終於開口了:“你是警察,我班門弄斧,給你講一個破案的故事吧。”於是,他就真的滿臉輕鬆地給我講了一個冒險者探案的故事,那個案子發生在很久以前。
……
1936年的冬天,一個冒險者在一個山洞避雨時發現了三個人頭蓋骨,我們把它們稱為123號頭骨。這三個頭蓋骨保存的非常完美,我是說,他們很漂亮,但奇怪的是,頭骨上總有一些裂紋和孔洞,看起來竟象是傷痕。
正常的頭蓋骨在自然風化的情況下,怎麽會出現像傷痕的痕跡?一定是生前頭部受了傷,意外?謀殺?同時,一種不安的感覺在冒險者心中彌漫開來。
之後,冒險者繼續挖掘,挖到了第四個頭骨和一些四肢骨骼。頭骨有些奇怪,碎的有些誇張。我們為了吃核桃仁把核桃殼砸碎留下一堆碎殼,這個頭骨就碎成那樣。至於四肢骨骼更加破碎,碎也就罷了,仔細整理了一下,肢體骨骼和頭骨居然對不上!這些碎骨連一個完整的骨架都組不成,也就是說,除了頭骨之外的骨骼嚴重缺失。而且,這些殘存的碎骨骼上還布滿了擊打過和燒過的痕跡。
骨骼上有燒痕和和打痕很好理解,是這些人死了,被人鞭屍或者石塊掉落砸的,燒過就是有人放了火毀屍滅跡唄。
可是……為什麽其它部位的骨骼會如此之少呢?這個沒有道理啊,正常來說,骨骼和頭骨應該是配套的吧。難道說……這些屍骨的主人被埋起來時腦袋和身體不在一起嗎?這個現象太奇怪了!
會不會是挖掘時遺漏了肢骨?冒險者繼續挖掘,這一次,他挖掘的更加小心,把山洞翻了一個遍,誇張一點說,再挖就挖到岩漿了。他挖掘出來的東西讓他更為震驚,他沒有找到他想要的人的骨骼,而是在之前發現的那些骸骨的附近發現了成片的動物的屍骨。和人的骨骼不同,這些動物的骨骼但是很整齊,不存在隻有腦袋而身體骨骼缺失的現象。
難道是受到了自然力的破壞?可是這裏卻發現了大量的動物肢骨,自然力絕不會單單破壞人的骨骼。那麽是某種外力將頭骨帶進山洞的?比方說水。然而,附近沒有水流經過,山洞的位置也很高,所以,不可能。
謎團到這裏並沒有結束,冒險者在山洞深處又有了新的發現。他發現了第五個頭骨,而這個頭骨,最為詭異。
在山洞深處一個用石塊圍成的圓圈中心,底朝上擺放著一顆人的頭顱。在離石圈不遠的地方,仿佛陪葬似的,放著三堆動物的骨骼,它們分別是鹿、牛和豬。可是,讓人驚異的是,那顆人的頭顱底部有一個大洞,整個頭顱也破裂的很嚴重,象是遭受過有力的打擊。而且,整個山洞中沒有發現人體其餘部位的任何骨骼,竟然孤零零地隻剩下了一顆頭顱!這是什麽墓葬風俗習慣嗎?還是某種邪惡教會的儀式?
冒險者仔細查看了這個詭異頭骨,他頭部的右側明顯遭到過凶狠的擊打。然而更令人震驚的是,這顆頭顱底部大洞的邊緣,參差不齊!冒險者心裏有了一個瘋狂的猜想。但是,冒險者不願意相信這個猜想,因為這個猜想太瘋狂了。
確定一個事實最簡單的辦法,是舉出所有可能的猜想,然後推翻其中不可能的猜想,之後剩下的那一個,無論多麽不可思議,我都隻能相信,因為除此之外已經沒有別的可能了。
現在讓冒險者最疑惑的問題不是山洞裏的人是怎麽死的,是被什麽人殺了。而是頭骨和其他部位骨骼對不上的問題。為什麽頭骨在,肢體骨骼呢?帶走了?為什麽隻帶走身體?挖掘遺漏、洞穴坍塌、水流的原因都無法解釋人頭骨和其他部位骨骼的數量對不上,那麽還有一種符合常理的可能——野獸撕咬。
山洞外麵生活著一種鬣狗,體格極為龐大,甚至超過了東北虎。這種動物牙齒尖利,撕咬力驚人,非常喜歡吃死屍。冒險者檢查了這些野獸的糞便,發現裏麵有碎屑的骨頭渣,這說明這些野確實有咬碎骨頭的能力。那麽,凶殘的鬣狗會不會連屍體中的肢骨也一起吞掉,隻留下了沒有肉的頭蓋骨呢?這是最後符合常理的猜想了。
如果真是這樣,它們就一定會在人的骨骼上留下齒印或爪印,冒險者開始仔細尋找在骸骨上重新尋找。但是,翻來覆去都沒有在骸骨上找到鬣狗咬過的痕跡,因此不可能是鬣狗吃了人的肢骨。
雖然沒有找到鬣狗留下的傷痕,但卻找到了其他傷痕,留在頭骨上看到了觸目驚心的傷痕!
最先挖出來三個頭骨裏,第一個頭骨頂骨表麵有多處鑿痕,山洞坍塌,掉下部分石塊都湊巧砸在頭骨上留下的?額骨左側和頂骨上有很深的切痕。湊巧有幾塊鋒利的石塊劃得?第二個頭骨的頂骨中部有一塊陷下去的、大約1.5厘米直徑的,淺而不平的圓凹痕,而且從凹痕處發散出裂紋,仿佛是遭到了某種尖狀物的擊打,並且在這個頭骨其他地方也有類似的情況出現。湊巧有幾塊尖銳的石塊砸的?第三個頭骨的頂骨上居然有一個近三厘米的矢狀深切痕!湊巧一個尖銳的像長矛的石塊劃的?
這巧合也太多了吧?山洞落石不僅不能解釋肢體骨骼缺失,連頭骨奇怪傷痕都解釋不了。
回想一下,第四個頭骨像是被砸碎的,第五個頭骨破碎也很嚴重,明顯有過嚴重的擊打,頭顱底部大洞邊緣參差不齊。自然力形成的大洞邊緣要平整一些,很明顯是人為了某種目的,把頭顱底部砸開的。這些傷痕很奇怪,奇怪的地方在於,如果把砸的痕跡理解成致命傷,那麽切痕是怎麽回事?有些頭骨既有被砸的痕跡還有被切的痕跡。5號頭骨有一處足夠他致命傷痕,為什麽還在頭骨底部再砸一下?說這些,隻是想說明,這些死者頭骨上的一部分傷痕很可能是死後留下的,而且是人留下的。人死了,還要對他的腦袋下毒手,這是為了什麽?
想到這裏,在聯想起5號類似於祭壇一樣的擺設,最後再想到那些少數的被砸過燒過的肢體骨骼,他終於不得不承認自己最後的那個猜想。
這個猜想就是——這些人被殺了,而且被同是人類的同伴給當做食物吃掉了……原因可能是沒有食物,為了活下去,不得不這樣做。
隻有這個解釋說得通,頭骨上的那些奇怪傷痕,有的是致命傷,有的則是殺人者為了砸開頭顱吃死者的大腦鑿打留下的。第四個第五個頭骨被砸成那樣,就是把大腦吃了。
第五個頭顱是被活著的人擺在那裏的,周圍三個動物的屍體不是某種習俗,也不是邪惡的宗教儀式。聯想之前發現的屍骨,那些屍骨附近也有動物的屍骨。很明顯,這個頭骨和之前的頭骨是故意和動物的屍骨放在一起的。不是動物骸骨放在人的屍骨旁邊,而是人的屍骨扔在了動物的屍骨旁邊。為什麽?這些死者是食物!所以和同為食物的動物的屍骨扔在一起。這樣,那些殘存的肢體骨骼為什麽會有燒過的痕跡就能解釋了……
“夠了。”我打斷他,說道:“你到底是怎麽回事?你認為編這種故事有意思嗎?而且,你要是編的好也就罷了,可這個故事……人吃人,除了惡心我實在想不到別的形容詞。”
十七歲的殺人犯雙手做出倒塔形的手勢,心理學上說,這種手勢是一種肢體語言,代表著做手勢的人很自信。他說道:“我講的故事是一件真實的故事,不是我想象出來的。”
我白了他一眼,眼神中充滿鄙夷的目光,語氣也有一些嘲諷:“我怎麽沒聽過,我根本沒見過凶手吃了五個人的凶案!案子裏比東北虎還體格還大,能咬碎骨頭的鬣狗不可能存在。這個故事編的太離譜了!”
十七歲的殺人犯冷笑一下:“好了,我知道你在心裏罵我,這根本連案件都算不上,也根本連推理的必要都沒有,這幾個頭骨的主人一出現你就猜到是被殺死的。我也承認,這根本不算推理題,一來太明顯了,二來……我隱瞞了這個題的部分真相,還說了謊,而且說了不止一處。”
“謊話1,這些頭骨不是在一個山洞中被發現的,而是來自於不同的發現點。123號頭骨來自北京的一個山洞,其他骸骨來自國外。甚至,幾個骨頭被發現的時間都不一樣。”
“謊話2,確實存在和東北虎一樣大的可以輕易咬碎人骨骼的鬣狗,隻不過它們老早就滅絕了。”
“謊話3,不存在冒險者,非要說的話,冒險者其實是一群考古學家。”
“隱瞞真相方麵,我隱瞞了死者的死亡時間。我說的故事確實發生過,而且真的發生在很久以前,久到什麽程度?五個死者,123號死了五十萬年,45號死了一二十萬年。五個頭骨不是簡單的頭骨,而是頭骨化石。明白了嗎?死者是原始人,凶手是原始人,人類的祖先。”
我忽然不知道該怎麽回答他了,他故事裏的那些死者,都是以被挖掘出的原始人頭蓋骨為原型創造出來。經過考古學家的研究,種種跡象表明,這些原始人不是死於意外、疾病、更不可能是自殺,而且被同一部落的人殺死的。至於原因,是食物缺失,為了活下去,他們不得不用石塊在背後偷襲砸死同類,然後用石斧石矛之類的工具解刨掉屍體,用來填飽肚子。考古學家已經有證據證明,在蠻荒時代,尤其是食物匱乏的時期,原始人確實會發生人吃人的現象。
“所以呢?”我看著眼前這個十七歲的殺人犯,我完全不知道他在思考一些什麽東西。
他低著頭,聲音有種與年齡不符的感覺,那種喉嚨塌陷四十五度的低沉性感的感覺。
“呐,王警官,我不知道考古學家給出的原始人吃人的事情是真是假,估計是真實的。我在想,第一個為了生存殺死並吃掉同類的那個原始人,就是現實版的‘該隱’,人類的第一個謀殺犯。所以……人類在原始社會,那種蠻荒時代,就已經學會殺人了,這樣說可以嗎?”
我一句話也說不出,這個人的思維方式太奇怪了,明明知道他的話是錯誤的,但是又感覺確實還有那麽一些道理。
十七歲的殺人犯依舊低頭,微笑著:“最初的人類學會用火,我們現在也在用火;最初的人類學會製作工具,我們現在也在製作工具;最初的人類學會穿衣,我們現在也在穿衣;最初的人類學會相互合作,我們現在也在相互合作。總之,最初的人類學會的東西,我們都繼承並發揚光大了,人類能成為萬物之靈,就是因為人類懂得學習和繼承。這樣的話……”
“人類最初學會的謀殺……現在的我們……也會謀殺!!!”
十七歲的殺人犯終於抬起頭,看著早就不知道該怎麽回答的我,臉上掛上了陽光燦爛的笑容,就像完成了一個惡作劇的孩童流露出的燦爛的笑容。這就是他對於我最初問題的闡述,我問他為什麽殺人,他的回答是,謀殺,是橫跨整個人類文明史的人類本能!殺人犯的陽光燦爛的笑容,這種反差……我不知道該如何去評價。
說完,他就轉身跳了下去,我離他隻有七步遠,來不及趕到他的身邊。但是,我能想象的到他從高樓墜落的全過程。
他從高樓墜落,他的耳邊可能會湧入呼呼的聲音,那是在空中劃過空氣的聲音。而他從樓頂完美地落了下去,在空中劃過一條美麗的拋物線後,又在地麵用一個十七歲的花季生命,綻放出一片美麗的血花。那片血花太過妖豔,綻放於電光火石的一瞬間,具體時間不清楚,我的物理學得不好,算不清一個脆弱的生命消逝的時間。
隻是……他本人的感覺中,那一瞬間被無限延長,就像電影裏的慢鏡頭一樣。猶如一片枯葉,搖曳著飄過一層接著一層的樓層,他沒有在空中飛翔的想法,隻是做累了綠葉,身體裏的葉綠素不再足夠支撐著他繼續活下去,他忽然有了想到地麵上歇一歇的想法。當他的身軀接觸到地麵時,妖豔的鮮紅的溫暖**從他的身體裏迸濺出來……有過一個攝影師,撲捉過一滴牛奶落在地上,迸濺出王冠的形狀的畫麵。放在這裏的話,地麵上會有數不清的鮮血迸濺出的王冠。
他在墜樓的過程中在想什麽?回想過去對不起的人?為自己的罪行懺悔?或者是後悔自殺?覺得還是坐牢好一點?又或者是在憎恨這個世界?詛咒著逼的他走到這一步的人、事、物?我不是他,我問自己的問題我無法回答,也沒有了讓他回答的機會。
我站在樓頂,向下望去,他殷紅的鮮血揮灑在慘白的雪地上,畫成了一副雪原紅梅的孤芳自賞圖。新聞報道中,他被描繪成一個運籌帷幄不可一世的犯罪天才,可真實的他,我們又能了解多少?也許隻不過是一個孤獨的發了瘋的,在這個混蛋的世界找不到存在價值,喪失掉做人資格的可憐鬼吧。
這件事讓我明白了一個道理,有些東西可能會在我們的人生中遲到,但他一定不會缺席。你以為我說的是他媽的正義和公平嗎?我說的是每個人擁有的死亡結局!
這就是死亡……一瞬間……生命凋零的無奈,來不及阻止也來不及挽留。無論死者的好與壞,生命逝去伴隨的總是惋惜,那一瞬間的淒美,絞盡腦汁也描繪不出它的萬分之一。
我準備離開,雪下的更大了。看一下時間,現在是晚上九點整。關門雪,下一宿,看這個架勢,明天早上雪才能停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