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喜歡我。
我的口吃,是眾所周知的,同學們譽之為“管腔”。每當我寫出一篇好文章,老師當眾朗讀時,同學們都佩服地看著我。李華還說我渾身都是寶。嘿!我成“穿山甲”了。
人,都應該珍惜自己,“天生我材必有用”。我從不自卑,盡管我很糊塗,而且還口吃,我想隻有愛自己的人,才會努力,才會對得起別人的愛。
老師、同學都喜歡我,我為什麽不喜歡我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