底線道德非常重要,不僅為了批判,而且也為了團結。但是,它不能取代或代替對深層價值的捍衛。社會民主,市場自由,道德放任,共和價值,公共風尚(public decency)或美好生活的這一或那一理念——所有這些都必須在他們自身的意義上得到捍衛。我們代表他們所提出的觀點極有可能包括道德底線,但是,這些觀點與道德底線並不具有連續性,也不是得自道德底線或被道德底線所蘊涵。如果我們要使這些觀點得當,老實說,我們必須要清楚他們的處境:他們是我們的,不是每個人的,除非我們已經說服了別的人。相比之下,底線主義不是說服的產物,而是從充分發達的不同道德文化的倡導者之間的互相承認中得來的。它著眼於不同時間和地域裏都會重視的那些原則和規範,即使是用不同的習語表達出來,即使反映了這個世界的不同曆史和不同樣式,那些原則和規範仍被看作是相似的。在此,我將不考慮何以重視或何以不同的理由(首先看起來最好的一個解釋是自然主義的,其次是文化的解釋)。隻要強調那些原則和規範的雙重效果就足夠了。在每時每刻的具體情境中,它們提供著殊為不同的多重視角;從一定的距離來看,在危機和對峙之時,它們指向共同性。

我應當強調,所承認的就是這種(局部的)共同性,而不是其他文化的整個道德意義。大多數人在大多數時候是看不見具體情境中作為價值承載者的他者的;大多數人都不是多元主義者。文化多元主義是一個充量主義的理念,是高度發達的自由政治的產物。底線主義所依賴的比之更少:質言之,底線主義可能依賴於這樣一個事實,我們不僅對於我們同胞的行為具有道德上的期望,而且對於陌生人的行為也一樣具有道德上的期望。而他們也是如此,對於他們自身的行為和我們的行為,都具有重疊的期望。盡管我們有著不同的曆史,我們仍然有著共同的經驗,而且有時還有著共同的反應,而道德底線作為需要,正是從這些共同的經驗和共同的反應中形成的。它是一種草草建成又搖搖欲墜的事務——就像布拉格遊行隊列所打出的標語一樣匆忙草率。

所以,底線主義並不像奧維爾的雕像,從無定形的石頭釋放而來。事實上我們對於那石頭沒有任何知識;我們開始於業已完成的雕像;充量主義,時髦的與陳舊的,是由許多雙手雕刻而成的。於是,在危機來臨的時刻,我們匆忙建構起一種抽象的觀點,一種白描,一種漫畫,隻是間接指向原初事物的複雜性。我們抓取某個單一的、與我們當下的(常常是有爭端的)目標有關的、可得到廣泛承認的因素。在那一刻將我們聯合起來的並不是對一種共同的文化的擔當,而是對一個共同的敵人的認知。我們所有人並不擁有或讚賞同一個雕像,但是我們理解那種抽象。它是曆史事態的產物,而非哲學“前提”的產物。

底線主義不是基礎性的:它不是說,不同的人群發現他們全都服膺某一係列的終極價值。舉個簡單的例子,在支持布拉格遊行示威的人們中間有基督教原教旨主義者(或譯“基要派”),對他們來說,世俗的“真理”和“正義”並不是最重要的事情。但是,他們也能參與慶祝謊言政權的倒台。常常是,對一個群體來說最為深刻的東西(比如說個人救贖或關於上帝的知識)對於另一個群體極有可能沒有多大意義——於是第一個群體隻有去強行理解第二個群體的成員如何能夠成為有道德的男女眾生。我們常常會對他者中的美善感到驚異,就像古以色列的拉比驚異於“正直的異教徒”,耶穌會傳教士驚異於沒有上帝的中國人,或者冷戰時期的美國人驚異於持不同政見的共產主義者。我們與這些他者共享著某些價值,其中包括一些重要的價值,有時有必要為之而遊行(或戰鬥)。但是,(道德)底線並不是(道德)充量的基礎,僅僅是其中的一小片。底線主義的價值在於那些特殊的遭際,它有助於那些遭際,同時也是那些遭際的產物。但是那些遭際不足以——至少在現在——生出一種深層道德。底線主義在別處為(道德的)深度留下了餘地;事實上,它假定道德的深度在別處。如果我們沒有自己的隊列,我們就不能與布拉格的人們一道共鳴地遊行。那樣,我們將會對於“真理”或“正義”沒有任何理解。

選譯自[美]邁克爾·沃爾澤:《厚與薄——道德論證的內與外》,鹿特丹,鹿特丹大學出版社,1994。唐文明譯。

[1] 作者在本文中區分了“moral minimalism”與“moral maximalism”。前者可直譯為“道德最小(化)主義”,後者可直譯為“道德最大(化)主義”。由於二者都是作者立論的核心概念,所以根據二者的語義差異,我們將之分別譯為“道德底線主義”和“道德充量主義”,相應地,“minimal and maximal meanings”譯為(道德術語的)“底線意義”和“充量意義”;“minimal morality”與“maximal morality”譯為“底線道德”與“充量道德”。

[2] 實際上,對分離的論證是一個底線主義的和普遍性的論證,訴諸自我決定的原則(見《厚與薄》第三章)。但是,不管為何而做出合作安排,很明顯新的國家將依賴於更為特殊的理解。

[3] 邁克爾·沃茲爾(Michael Walzer):《解釋與社會批評》(Interpretation and Social Criticism ),23~25頁,哈佛大學出版社,1987。

[4] 作者使用了“thick”與“thin”來表達兩種程度不同的道德,我們根據不同的語境將之分別譯為“厚”與“薄”或“深厚”與“淡薄”、“深”與“淺”或“深層”與“淺層”。

[5] 《以賽亞書》3:15。

[6] 關於抽象藝術,參見《牛津二十世紀藝術指南》(The Oxford Companion to Twentieth-Century Art ),哈羅德·奧斯本(Harold Osborne)主編,375~377頁,牛津大學出版社,1981。

[7] 指“抽象藝術”,注意其中的用詞是“minimal”。

[8] 指“人類的”。

[9] 指“社會”。

[10] 該書中譯本有兩個譯名,或譯為《生命中不能承受之輕》,或譯為《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輕》,皆不從。“being”在西方文化中具有非常複雜的意涵,並不是單指“生命”,昆德拉在這裏所要表達的也並非隻是生命的輕或重,其語境與生命之重於泰山或輕如鴻毛的中國古典精神氛圍並不相類似;毋寧說,彌漫於整個小說的主導情緒是在包括世間萬有的整個世界變得無足輕重、人們再難以有所執著時產生的一種無法承受之感。與此相同,當讓·保爾·薩特通過他虛構的人物表達“對存有的惡心”時,我們不能將之譯為“對生命的惡心”;當保羅·蒂利希向我們強調“存有的勇氣”(the courage to be)時,我們也不能將之譯為“生存的勇氣”。學術界多用“存在”一詞來翻譯“being”,但在漢語的使用中,存在的含義主要指向“existence”,所以我們用“存有”一詞來翻譯“being”。

[11] 米蘭·昆德拉(Milan Kundera):《不能承受的存有之輕》,紐約,哈珀與路出版社(New York:Harper and Row),1984,第6部“盛大的遊行”。

[12] 尤爾根·哈貝馬斯:《道德意識與溝通行為》(Moral Consciousness and Communicative Action ),克裏斯汀·樂哈特(Christian Lenhardt)和西爾瑞·韋伯·尼克爾鬆(Shierry Weber Nicholsen)譯,麻省理工學院出版社,1990;希拉·本漢比(Seyla Benhabib):《批判,規範與烏托邦——對批判理論之基礎的研究》(Critique,Norm,and Utopia:A Study of the Foundations of Critical Theory ),哥倫比亞大學出版社,1986,第8章。

[13] 我認為這是布魯斯·艾克曼(Bruce Ackerman)在《自由國家中的社會正義》一書(耶魯大學出版社,1980)中的論點。

[14] 《正義戰爭與不正義戰爭》(Just and Unjust Wars ),基本圖書(Basic Books)出版社,1977,第6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