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將形而上學定義為向往。我們將向往描述為無限的“尺度”,無限既不是目標,也是不會提供給滿足(因為向往不是需要)。生殖——死與繁殖性——使向往走出自身主體性的囚穴,中止了它身份的單一結構。將形而上學視為向往,就是將存在的發生——產生向往的向往——看作是善和幸福的彼岸;就是將存在的產生視為為他者的存在。
然而,“為了他者的存在”並非是對作為普遍性大海之深淵的我的否定。普遍性的法律本身以麵對麵為參照,在麵對麵中,所有的外在的“觀點”都被排除在外。說普遍性參照麵對麵的情形,就是反對(與所有的哲學傳統相反)存在自我產生為某種全景,並因之作為一種麵對麵之樣板的共存。本書自始至終都反對這樣的一種概念。麵對麵不是既不共存的一個樣板,甚至也不是(本身是全景性的)詞語可從他者身上獲得的知識,而是存在的原始發生,所有詞語的可能共語都要回溯到此一存在的原始發生。第三者的啟示在麵容內是不可抗拒的,它隻在麵容內出現。善所照耀的不是某種團體的匿名,這一團體以全景的方式交出自身以便將自身消融於其中。這裏所涉及的是這樣一種存在,這存在顯現自身於麵容內,但正由於這樣,它不擁有沒有開始的永恒。它是原則,根源,我的命運,它是主體。善既不受製於原則,這些原則包含在某種將善顯現出來的特殊存在的性質中(如果這樣的話,善仍然出於普遍性而非是對麵容的回答),也不局限在國家的法律內。善所到之外,任何照明性的——全景性的——思想都不會先到,善到了它也搞不清楚的地方。善以一種原始冒失的方式進行冒險,它是超越本身。超越是我的超越。隻有我才能回應麵容的命令。
我因此內在於善,盡管它對體係的反抗不表現為主體性在自我主義上的呼叫,這樣的主體性仍然對它的幸福或者克爾愷郭爾(Kierkegaard)式的拯救耿耿於懷。把存在視為向往,就是同時排斥孤立主體的本體論和實現自身於曆史內的無人稱理性的本體論。將存在視為向往和善,不是要將我先在地孤立起來,好似這我隨後撲向某種彼岸。它肯定的是一種內在的自我把握——自我產生為我——這種自我把握著的是已經朝向外麵的同一種姿態,它也已是外滲和顯現——已回答了它的把握之物——已是表達;意識已經是言語;言語的本質是善,是友情和好客。他者像黑格爾所認為的那樣是同一的否定。同一與他者在本體論上的分裂的根本事實是同一與他者的非變態關聯。
超越或善自我產生為多元主義。存在的多元主義並不自我產生為一種展示於可能之觀看前的星係多樣性,因為它總已大全化,總已消融於整體中了。多元性完成於善內,這善從我出發而達於他人,作為絕對異他的他人隻能自我發生在善中,它的條件是,對此運動的環視不能從中推導出一種高於發生在善本身內之真理的真理來。隻有通過言語(它是善的發生場所)並永遠留在外麵,我們才能進入這樣的多元社會;但我們走出多元社會並不僅僅是為了內在地觀看自己。多元性的統一是和平,而不是構成多元性之成分的共同存在。和平因此不等同於鬥爭的終結,鬥爭的結束總是由於沒了鬥爭者,總是由於勝敗已成定局,或者說,總是由於一切都歸於死寂,未來成了普遍性王國。和平應是我的和平,它存在於一種從我到他人的關係中,存在於向往和善中,我在善中既自持於自身又非自我主義地存在著。和平根據一個保證著道德和現實之交匯的我來理解自身,或者說,它的依據是一種無限的時間,透過繁殖性,這無限的時間就是和平的時間。在真理於其中公開自身的判斷前,我將依然人格地存在著,此判斷由人格之我從外麵而來,而不是來自某種非人格的理性,這理性用人格來加以偽裝,在人格的不在場中宣示自身。
我在其中將自身置於真理之前同時也就將它的主體性道德納入它繁殖的無限時間內的處境——父性的無限與情愛的時刻在其中相遇的處境——具體化為家庭的美妙。它不單導致一種對生命力的理性統治,也不單標誌著朝向國家匿名普遍性的一個階段。它外在地從國家中獲得身份,盡管國家給它保留某種範圍。作為人的時間的源泉,這一處境讓主體性置身於判斷之下卻又不損害言談。這是一種在形而上學的意義上不可抗拒的結構,國家既不能開除它,像柏拉圖所認為的那樣,也不能像在黑格爾那裏一樣,讓它存在,以便使它自行消失。繁殖性的生物學結構與生物學現實不相關。在繁殖的生物學事實中,通常意義的繁殖被描寫為人與人,我與自身的關係,它與國家的製度結構不同,它屬於一種既不像工具那樣從屬於國家,也不代表國家的演繹形式的事實。
與寓於繁殖的無限時間內的生活主體形成對照的,是國家以它的男性力量產生的孤立的和英雄式的存在。它以純粹的勇氣走近死亡,而無視所死為何。它承擔起有限的時間,承擔起死亡—終結或一種以中斷的方式而在存在內連續著的死亡—過渡。英雄式的生存和孤立的靈魂通過為自己尋找永生來拯救自己,這就好像是他的主體性能夠在一種連續的時間中以返回自身的方式而避免了自身衝突,就好像是身份本身在連續的時間內不承認自身為某種被糾纏(obsession),就好像是在發生著巨變的身份內,“敵人,這一習得不死的憂鬱的乏味之果實”永遠無法勝出。
選譯自[法]勒維納斯:《大全與無限》,“結論”。譚立鑄譯。
[1] 《嚴肅和道德生活》(1969),34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