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名下所有的公司,都是合夥企業。和不少一再聲稱“千萬不要合夥做生意"的看法不同,我認為學生創業,最好是找人合夥。

學生創業,勢單力薄,找個合夥人彌補你的短處是一條創業捷徑。但問題是:對方憑什麽要來彌補你的短處?

這就要看你是不是也能彌補他的短處了。兩個人合夥,必定是取長補短才能穩固長久。當初開畫材店,我的優勢在於對行業的了解以及對顧客群的掌握。往上看,摸清了進貨渠道;往中看,知曉了對手的價格與銷售方法;往下看,手裏掌握了大批準客戶資源。要是這三樣我一樣也沒有,相信也沒有人和我合夥。

後來做樂器銷售、開美術培訓學校、物流代理公司等,都是因為自己手裏有獨特的資源。在開物流公司時,我完全有資金做成獨資企業,可我為什麽還是選擇合夥?

首先,我沒有足夠的精力去籌建、經營這個全新的業務。創業初期的種種事務,交給雇員去做顯然不合適。創業初期的商務談判與決策,惟有老板去做才可靠、高效。其次,合夥可以降低投資風險。投資有風險,兩個人承擔則風險減半。

也許有人會說了:風險減半的同時,收益也會減半呀。我不那麽認為,合則強,分則弱,1+1可以小於2,也可以大於2。有則寓言是這麽說的:瞎子和瘸子得到了一張藏寶圖,但他們都無法去取回寶藏。因為瞎子看不見藏寶圖,也看不見路;瘸子看得見,但走不了路。最後,瞎子背上瘸子,帶著藏寶圖上路了。瘸子指路,瞎子走路。他們最終獲得了寶藏。

人無完人。我們都是一定程度上“瞎子”或“瘸子”,如果找到那個最佳拍檔,不就能獲得寶藏嗎?

昂特物流就是我所找到的寶藏之一。我很慶幸當初找對了合夥人。如果我單獨去做,不見得能成功。

先小人後君子

經常有人說:“一個中國人是條龍,三個中國人是條蟲。”說的就是中國人習慣單打獨鬥,缺乏合作共贏的精神。在我們身邊,的確有不少因合夥而造成的鬧劇與悲劇。其根源在於:誰都認為自己能力強,不能容忍對方的不同意見;誰都覺得自己貢獻大,被對方分走的利潤讓自己心裏不平衡。久而久之,矛盾與積怨加深,最終難免分道揚鑣。

如何盡量規避合夥的陷阱,我認為最主要的是先小人後君子。我發現很多人合夥,礙於情麵不喜歡先約法三章,先做了君子,結果到了後期反而隻能選擇做小人了。

怎麽先做小人呢?

——將各自的權利與義務落實到紙麵上,雙方簽字生效。合夥協議中,除了包含《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夥企業法》中所規定的應當載明之事項外,至少還要包括如下幾點:

一、各自的出資份額與所占股份;二、合夥人的管理範圍與權限;

三、合夥的期限以及違約責任(預防中途撤資);四、追加投資以及分紅的方式。

以上說的是一個大的框架,在這個框架的基礎上,還可以做更詳細約定。有了先前的協定,合作時雙方就有一個行為準則,不至於有了矛盾找不到評判的標尺,結果誰也不服誰。

當然,兩個人合作難免有摩擦,這就像在相愛的男女在一起也會吵架。怎麽辦?這就要看你的情商了。多溝通,多換位思考,適度的妥協,大致掌握了這三點,就不會有大問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