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個人都知道“生不帶來,死不帶去”的道理,但隻有極少數的人能奉其行為生活準則,不積斂財物,瀟瀟灑灑過一生。
有個美國遊客去波蘭拜訪著名的教士哈菲斯·海依姆。他驚訝地發現這位教士的家隻是個小房子,堆滿了書。所有的家具就是一張桌子和一把凳子。
“教士,你的家具在哪裏?”那位遊客問道。“那麽,你的家具呢?”海依姆教士反問道。
“我的?我在這裏不過是一個過客,根本不用家具。”“我也是過客而已呀。”海依姆說。
金錢、飾物都是身外之物。生不帶來,死不帶去。
阿心是個“物欲”極低的女孩,她購物的原則是隻買“消耗品”,如肥皂、衛生紙、食物等。去她家作客總讓人覺得神清氣爽,寬敞的屋內除了床、飯桌、椅子之外,空無一物,窗明幾淨。隻要踏進她的房子,所有煩躁、慌亂似乎一掃而空。
《聖經》中提到“你的財寶在哪裏,你的心也在哪裏”。自己沒有什麽“身外之物”,一來心無所礙、活得自在,二來百年之後也不會被親人埋怨“死不帶去”的東西太多,丟都丟不完。
世上種種紛爭,或是為了財富,或是為了教義,不外乎利益之爭和觀念之爭。當我們身在其中時,不免會很看重。一旦身外之物遠遠超過人身的自重,人就變得自負,生命就失去平衡,就致使不少人變得飄飄然,忘記了自己是誰。私欲膨脹,利欲熏心,利令智昏。似乎人的自身這個“主體”無關緊要,重要的倒是那些附屬的、花花哨哨的身外之物。這樣就有人貪婪成性,貪得無厭;就有人鋌而走險,不能廉潔自律;就有人玩火自焚,心甘情願淪為身外之物的奴隸,最終成為階下囚!"人為財死,鳥為食亡”就是這個道理。
但是,我們每一個人都遲早要離開這個世界,並且絕對沒有返回的希望。在這個意義上,我們不妨也用魯濱遜的眼光來看一看世界,這會幫助我們分清本末。我們將發現,我們真正需要的物質產品和真正值得我們堅持的精神原則都是十分有限的,在單純的生活中包含著人生的真諦。
無論你多麽熱愛自己的事業,也無論你的事業是什麽,你都要為自己保留一個開闊的心靈空間,一種內在的從容和悠閑。唯有在這個心靈空間中,你才能把你的事業作為你的生命果實來品嚐。如果沒有這個空間,你永遠忙碌,你的心靈永遠被與事業相關的各種事務所充塞,那麽,不管你在事業上取得了怎樣的外在成功,你都隻是損耗了你的生命而沒有品嚐到它的果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