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聖經故事》改編
起初,上帝創造了天和地。地是空虛而混沌的,四麵一片黑暗,到處隻有水,上帝的靈運行在水麵上。上帝說:“要有光!”於是天地間有了光。上帝看到光好,就把光和暗分開了。他把光稱為晝,把暗稱作夜。這是第一天的事。
第二天,上帝說要有空氣,於是他就造出了空氣。他將水分成兩部分,一部分水留在地上,另一部分水在空氣之上,以雲和雨的形態留在了天上。
第三天,上帝把地上的水匯集在一起,於是就露出了陸地。上帝就把陸地叫作地,而把匯集起來的水叫作海。上帝又叫地上生長青草,生長各種結籽的蔬菜和結果的樹木。
第四天,上帝在天空中造出了兩個發光的物體,大一點兒的白晝發光,叫太陽;小一點兒的夜裏發光,叫月亮。這樣一來,太陽和月亮就把晝和夜區別開來了,並且能定節氣,定日月和年歲。上帝又在天上造了許許多多的星星。
第五天,上帝說,水裏要滋生有生命的物,地上要有鳥飛翔,於是就有了魚和鳥。上帝賜福給這些動物,說:“你們要多多繁殖,使水中有更多的魚類,天空中到處有鳥飛。”
第六天,上帝造出了在地上活動的各類牲畜、野獸、昆蟲,等等;又按照自己的形體、長相,用地上的塵土造了人,並讓人來治理地,管理生長在地上的一切。
天地萬物都造齊了,第七天,上帝就歇息了。上帝賜福給第七天,把它定為聖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