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黨的紀律
【本章導讀】
通過學習,明確黨的紀律是中國共產黨的一個重要優勢,是實現全黨統一意誌、統一行動,充分發揮黨的其他各方麵優勢的重要保證。共產黨員一定要遵守紀律。
【本章重點】
具有嚴密的組織性和鐵的紀律,是中國共產黨的一個重要優勢,是實現全黨統一意誌、統一行動,充分發揮黨的其他各方麵優勢的重要保證。2015年10月,中央頒布實施新修訂的《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這是在黨長期執政和全麵依法治國條件下,實現依規管黨治黨,加強黨內監督的重大舉措,體現了全麵從嚴治黨的實踐成果。黨組織必須嚴格執行和維護黨的紀律,共產黨員必須自覺接受黨的紀律的約束。
一、黨的紀律的內容
黨的紀律是黨按照民主集中製的原則,根據黨的性質、綱領、革命發展的進程和實現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的需要而確立的各種黨規黨法的總稱,是黨的組織和黨員必須遵守的行為規則。
黨的紀律具有如下特征:一是客觀性。黨的紀律並不是主觀意誌的表現,而是曆史發展的產物。無產階級的紀律,是無產階級在資本主義大生產的物質條件中形成的,是社會大生產發展的必然結果。無產階級政黨的紀律則是無產階級的紀律性的集中體現。二是嚴肅性。無產階級及其政黨之所以有力量,就在於有嚴密的組織的統一。而這種組織作用的有效發揮,有賴於在無產階級政黨內部實行極嚴格的鐵的紀律。當某種建議和意見一經在黨的會議上討論通過,形成了決議,對整個黨的組織和黨員都適用,都具有同等的約束力,黨的每個組織和黨員都必須執行。誰違反了紀律,誰就要受到紀律的製裁。三是自覺性。中國共產黨黨員是用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和習近平總書記係列重要講話精神武裝起來的工人階級先進分子,能夠正確理解和處理個人與組織、自由與必然的辯證關係,把遵守黨的紀律視為對黨應盡的義務,視為對革命和建設事業客觀規律的遵循。同時,黨的紀律是以允許黨內自由討論和自由批評為前提的。黨員在黨內有充分的民主權利,既是黨的紀律的執行者,又是黨的紀律的製定者。黨的任何一項紀律都是在黨員或者通過其代表進行充分自由討論和批評的基礎上製定的,它既符合黨的根本利益,也集中體現了大多數黨員個人的意誌。
2015年10月,中央頒布實施了新修訂的《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新《條例》按照紀法分開的原則,根據習近平總書記在十八屆中央紀委五次全會上的重要講話精神,結合黨的紀律建設的理論和實踐,將原《條例》規定的10類違紀類型重新整合為六類,即違反政治紀律的行為,違反組織紀律的行為、違反廉潔紀律的行為、違反群眾紀律的行為、違反工作紀律的行為和違反生活紀律的行為。為此,我們把黨的紀律具體分為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群眾紀律、工作紀律和生活紀律等六大紀律。
政治紀律是黨的各級組織和全體黨員在政治方向、政治立場、政治言論和政治行為方麵必須遵守的行為準則,是維護黨的團結統一的根本保證。政治紀律是最重要、最根本的紀律,是打頭、管總的紀律,遵守黨的政治紀律是遵守黨的全部紀律的重要基礎。
組織紀律是規範和處理黨的各級組織之間、黨組織與黨員之間以及黨員與黨員之間關係的行為規則,是維護黨的集中統一、保持黨的戰鬥力的重要保證。
廉潔紀律是黨組織和黨員在從事公務活動或者其他與行使職權有關的活動中,應當遵守的廉潔用權的行為規則,是實現幹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的重要保障。
群眾紀律是黨組織和黨員在貫徹執行黨的群眾路線和處理黨群關係過程中必須遵循的行為規則。群眾紀律是黨的性質和宗旨的體現,是密切黨與群眾血肉聯係的重要保證,更具有執政黨紀律的特色。新《條例》將違反群眾紀律的行為單設為一類,恢複了“三大紀律、八項注意”中關於群眾紀律的優良傳統,以保持黨與人民群眾的血肉聯係。
工作紀律是黨組織和黨員在黨的各項具體工作中必須遵循的行為規則,是黨組織和黨員依規開展各項工作的重要保證。
生活紀律是黨員在日常生活和社會交往中應當遵守的行為規則,涉及黨員個人品德、家庭美德、社會公德等各個方麵,關係黨的形象。
需要特別說明的是,我們黨是馬克思主義政黨,在黨的全部紀律中,政治紀律是打頭、管總的。習近平總書記指出:“黨的紀律是多方麵的,但政治紀律是最重要、最根本、最關鍵的紀律。”不管違反哪方麵紀律,任其發展,最終都會侵蝕黨的執政基礎和執政能力,破壞的都是黨的政治紀律。
二、黨的紀律的重要性
黨的紀律是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得以貫徹執行的保證,是維護黨的團結統一的有力武器,是鞏固黨與群眾密切聯係的重要條件。
第一,黨的紀律是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得以貫徹執行的保證。政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是政黨在一定曆史時期,為了實現其政治任務而製定的。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是對每一個共產黨員在政治上的基本要求。實踐證明,正確的路線方針政策製定出來以後,要真正保證它被不折不扣地貫徹落實,並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它要求以黨的組織路線、黨員的先鋒模範作用等因素作保證。黨的紀律,對於全黨保持統一的意誌和行動,保持旺盛的戰鬥力,具有重要的作用。毛澤東有一句名言:加強紀律性,革命無不勝。他還說,紀律是執行路線的保證。這些都說明了黨紀對黨的路線方針政策貫徹執行的極端重要性。
第二,黨的紀律是維護黨的團結統一的有力武器。黨之所以有力量,不僅在於它是先進的理論武裝起來、它有政治綱領基礎上的統一意誌,還在於它在組織上是一個整體,是用民主集中製的原則組織起來的。為了黨的團結統一,就需要我們拿起紀律的武器,同黨內的派別活動、小集團活動以及一切分裂黨、瓦解黨的活動做堅決的鬥爭。
第三,黨的紀律是鞏固黨與群眾密切聯係的重要條件。鞏固黨群關係,首要的問題是必須保證決策和決策的執行符合人民的利益。同時,要靠全體黨員特別是黨員領導幹部自覺模範地遵守黨的群眾紀律。隻有嚴格執行黨的紀律,才能保持黨的優良傳統和優良作風,維護群眾利益,提高黨在人民群眾中的地位。中國共產黨的長期鬥爭曆史證明,凡是黨以嚴明的紀律,保持和發揚黨的優良作風,黨同群眾保持了血肉的聯係,就取得人民群眾對黨的衷心擁護;凡是黨的紀律遭到破壞,不正之風盛行,黨和群眾的關係就緊張,黨的形象就受到破壞。
三、黨的紀律處分
《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規定,黨組織和黨員違反黨章和其他黨內法規,違反國家法律法規,違反黨和國家政策,違反社會主義道德,危害黨、國家和人民利益的行為,依照規定應當給予紀律處理或者處分的,都必須受到追究。這為黨的紀律處分的正確實施提供了依據。
1.對黨員的紀律處分
按照《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的規定,對違犯黨的紀律的黨員,依據其違紀情節的輕重,實施紀律處分的種類分為五種:即警告、嚴重警告、撤銷黨內職務、留黨察看,開除黨籍。
警告,是黨內紀律處分中最輕微的處分。是對犯錯誤黨員的一種告誡,使之注意和警惕。一般在工作上,由於經驗不足或一時疏忽偶爾違犯黨的紀律,或者錯誤雖屬於思想品質方麵,但錯誤性質和造成的後果又不嚴重的,可給予這種紀律處分。
嚴重警告,是對違反黨的紀律的黨員提出嚴重告誡。一般是黨員所犯錯誤的性質和程度,比警告處分的要嚴重一些,但又構不成更嚴重的黨內紀律處分的,可給予嚴重警告處分。
黨員受到警告處分一年內、受到嚴重警告處分一年半內,不得在黨內提升職務和向黨外組織推薦擔任高於其原任職務的黨外職務。
撤銷黨內職務處分,是指撤銷受處分黨員由黨內選舉或者組織任命的黨內職務。對於在黨內擔任兩個以上職務的,黨組織在作處分決定時,應當明確是撤銷其一切職務還是某個職務。如果決定撤銷其某個職務,必須撤銷其擔任的最高職務。如果決定撤銷其兩個以上職務,則必須從其擔任的最高職務開始依次撤銷。對於在黨外組織擔任職務的,應當建議黨外組織依照規定作出相應處理。對於應當受到撤銷黨內職務處分,但是本人沒有擔任黨內職務的,應當給予其嚴重警告處分。其中,在黨外組織擔任職務的,應當建議黨外組織撤銷其黨外職務。黨員受到撤銷黨內職務處分,或者依照前款規定受到嚴重警告處分的,二年內不得在黨內擔任和向黨外組織推薦擔任與其原任職務相當或者高於其原任職務的職務。
留黨察看,是對嚴重違反黨的紀律的黨員作暫時留在黨內,以察看其今後表現的紀律處分。留黨察看分為留黨察看一年、留黨察看兩年兩種。對於受到留黨察看一年紀律處分的黨員,期滿後仍不符合恢複黨員權利條件的,應
當延長一年留黨察看期限。留黨察看期限最長不得超過二年。黨員受留黨察看處分期間,沒有表決權、選舉權和被選舉權。留黨察看期間,確有悔改表現的,期滿後恢複其黨員權利;堅持不改或者又發現其他應當受到黨紀處分的違紀行為的,應當開除黨籍。黨員受到留黨察看處分,其黨內職務自然撤銷。對於擔任黨外職務的,應當建議黨外組織撤銷其黨外職務。受到留黨察看處分的黨員,恢複黨員權利後二年內,不得在黨內擔任和向黨外組織推薦擔任與其原任職務相當或者高於其原任職務的職務。黨的各級代表大會的代表受到留黨察看以上(含留黨察看)處分的,黨組織應當終止其代表資格。
開除黨籍,是指黨員所犯錯誤嚴重違反黨的紀律,以至被開除出黨的紀律處分,是黨內最高的處分。受到開除黨籍紀律處分的黨員,黨內職務自然撤銷,且五年內不得重新入黨。另有規定不準重新入黨的,按照有關規定執行。
2.對嚴重違犯黨紀的黨組織的紀律處理措施
按照《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的規定,對嚴重違犯黨紀的黨組織的紀律處理措施分為兩種:改組和解散。
對於嚴重違犯黨紀、本身又不能糾正的黨組織領導機構,應當予以改組。受到改組處理的黨組織領導機構成員,除應當受到撤銷黨內職務以上(含撤銷黨內職務)處分的外,均自然免職。
對於全體或者多數黨員嚴重違犯黨紀的黨組織,應當予以解散。對於受到解散處理的黨組織中的黨員,應當逐個審查。其中,符合黨員條件的,應當重新登記,並參加新的組織過黨的生活;不符合黨員條件的,應當對其進行教育、限期改正,經教育仍無轉變的,予以勸退或者除名;有違紀行為的,依照規定予以追究。
3.黨的紀律處分的基本原則
第一,堅持黨要管黨、從嚴治黨的原則。《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規定:加強對黨的各級組織和全體黨員的教育、管理和監督,把紀律挺在前麵,注重抓早抓小。“從嚴治黨”,既是我們黨的優良傳統和寶貴經驗,也是我們黨的一貫方針。堅定不移地貫徹好這個方針,是保持黨的先進性和純潔性,增強黨的凝聚力和戰鬥力的重要保證。貫徹黨要管黨、從嚴治黨的方針,就是要強調嚴格按黨的章程辦事,按照黨的製度和規定辦事,堅決維護黨章和黨規黨法的權威性。
第二,堅持黨紀麵前一律平等的原則。《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規定:對違犯黨紀的黨組織和黨員必須嚴肅、公正執行紀律,黨內不允許有任何不受紀律約束的黨組織和黨員。黨紀麵前一律平等的基本含義,就是不論是黨的哪一級組織,不論是職位多高的黨員領導幹部,都要遵守黨的紀律;隻要違反黨的紀律,都要按照錯誤性質和情節輕重給以批評教育和紀律處分,直至開除黨籍。黨員在紀律麵前人人平等,就是說,任何黨員,不論黨齡長短、職務高低、功勞大小,都毫無例外地遵守黨的紀律;誰違犯了黨的紀律,都必須受到追究,按照同樣的原則進行處理;黨內不允許存在不受紀律約束和淩駕於黨組織之上的特殊黨員。堅持做到黨員在紀律麵前人人平等,這是紀律嚴明的主要標誌之一,也是嚴肅黨紀的一個馬克思主義原則。
第三,堅持實事求是的原則。《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規定:對黨組織和黨員違犯黨紀的行為,應當以事實為依據,以黨章、其他黨內法規和國家法律法規為準繩,準確地認定違紀性質,區別不同情況,恰當予以處理。對犯錯誤的黨員進行處分時,必須堅持實事求是的原則,要有對黨的事業和黨員本人高度負責的精神。
第四,堅持民主集中製原則。《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規定:實施黨紀處分,應當按照規定程序經黨組織集體討論決定,不允許任何個人或者少數人擅自決定和批準。上級黨組織對違犯黨紀的黨組織和黨員作出的處理決定,下級黨組織必須執行。處分黨員,必須經過支部大會討論決定,嚴格按照少數服從多數的原則通過決議,報黨的基層委員會批準,不允許個人決定處分黨員。受處分的黨員應參加會議,並允許本人說明情況和申辯,處分決定所依據的事實材料和處分決定必須同本人見麵,本人對處分決定不服,允許保留意見,可以向上級組織直至中央委員會提出申訴。
第五,堅持懲前毖後、治病救人的原則。《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規定:處理違犯黨紀的黨組織和黨員,應當實行懲戒與教育相結合,做到寬嚴相濟。“懲前毖後,治病救人”是我們黨對待犯錯誤同誌的一貫方針。按照這個方針就可以達到弄清思想、糾正錯誤、嚴肅紀律、教育和團結同誌的目的。“懲前”就是對以前犯的錯誤一定要揭發,不留情麵。“毖後”就是對犯錯誤的同誌首先要進行教育,使其認識自己的錯誤,找出犯錯誤的根源,使本人從中吸取教訓,引以為戒,今後不犯或少犯類似的錯誤;即使對那些錯誤嚴重,必須執行紀律處分的黨員,也是為了使其接受教訓,不再重犯,並借此來教育廣大黨員。“治病救人”,就是幫助犯錯誤的同誌認識錯誤,找出犯錯誤的根源,徹底改正錯誤,就像醫生“治病”一樣,完全是為了“救人”,不是為了把人整死。因此,對犯錯誤的同誌絕不能搞殘酷鬥爭、無情打擊,嚴格禁止用違犯黨紀國法的手段對待那些犯錯誤的黨員。
4.黨的紀律處分的適用範圍
黨紀處分的適用範圍是違反黨紀應受到追究的黨組織和黨員。具體是指黨組織和黨員違反黨章和其他黨內法規,違反國家法律法規,違反黨和國家政策,違反社會主義道德,危害黨、國家和人民利益,依照規定應當給予紀律處理或者處分的行為。據此,“違犯黨的紀律”,這個概念有以下四層含義:
第一,違犯黨紀的主體是中國共產黨黨員和黨的組織,其他人員和組織都不可能成為違犯黨紀的主體。但是,不能說所有的黨員和黨的組織都是違犯黨紀的主體,隻有當某個黨員或某個黨組織違犯黨的紀律時,才成為違紀主體。
第二,違犯黨紀是違反黨章和其他黨內法規,違反國家法律法規,違反黨和國家政策,違反社會主義道德的行為。黨章是黨內根本大法,是管黨治黨的總章程。黨章在黨內具有最高權威性和最強約束力。全麵從嚴治黨首先要遵循黨章,用嚴明的紀律維護黨章,把黨章的權威立起來。因此,黨員違反了黨章,也就違反了黨的紀律。黨和國家政策是以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和習近平總書記係列重要講話精神為指導,根據中國社會主義革命和建設發展的客觀需要和人民的利益製定的,是黨對國家和社會實行領導的主要手段,是全黨進行各項工作的重要依據和行為準則。黨員或黨組織違反黨和國家政策的行為,也是違犯黨的紀律的。
國家的法律、法規是通過國家機構上升為國家意誌的廣大人民的意誌。它是依據被實踐反複檢驗證明是正確的黨的政策製定的。黨的正確政策經過國家立法程序固定下來,就成為法律。黨章規定:“黨必須在憲法和法律的範圍內活動。”黨員違反國家法律法規,是黨的紀律所不容許的。
第三,違犯黨紀是危害黨、國家和人民利益的行為。一個黨員或黨的某個組織的行為之所以被認定為違犯了黨的紀律,是由於這種行為給黨造成了一定的危害,沒有危害的行為就不能認定為違紀錯誤。黨是各族人民利益的忠實代表,危害國家和人民利益的行為,也是違犯黨的紀律。
第四,違犯黨紀是依照規定應當給予紀律處理或者處分的行為。黨員的錯誤行為,形形色色,表現在各個方麵,並不是黨員的所有錯誤行為都能構成違犯黨紀性質的錯誤。黨紀處分條例中規定的違紀行為,是應當受到紀律追究和紀律處分的行為。對於其他的廣義上的違紀行為,可以采取批評教育、責令檢討、通報批評等非黨紀處分的方式來解決。
5.黨員違法、犯罪行為的黨紀責任追究
黨章規定,黨員有模範遵守國家法律法規的義務,違反國家法律法規的行為都是違紀行為。《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在堅持紀法分開原則的同時,通過設定專門條款的方式,實現了黨紀處分與國法處理的有效銜接,使黨紀處分製度更加科學,不會出現因紀法分開而放縱黨員違法犯罪行為的情況。
一是規定黨組織在紀律審查中發現黨員有貪汙賄賂、失職瀆職等刑法規定的行為涉嫌犯罪的,應當給予撤銷黨內職務、留黨察看或者開除黨籍處分。
二是黨組織在紀律審查中發現黨員有刑法規定的行為,雖不涉及犯罪但須追究黨紀責任的,應當視具體情節給予警告直至開除黨籍處分。
三是黨組織在紀律審查中發現黨員有其他違法行為,影響黨的形象,損害黨、國家和人民利益的,應當視情節輕重給予黨紀處分。對有喪失黨員條件,嚴重敗壞黨的形象行為的,應當給予開除黨籍處分。
四是黨員犯罪情節輕微,人民檢察院依法作出不起訴決定的,或者人民法院依法作出有罪判決並免予刑事處罰,以及黨員犯罪被單處罰金的,應當給予撤銷黨內職務、留黨察看或者開除黨籍處分。
五是黨員犯
罪,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給予開除黨籍處分:因故意犯罪被依法判處《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規定的主刑(含宣告緩刑)的;被單處或者附加剝奪政治權利的;因過失犯罪,被依法判處三年以上(不含三年)有期徒刑的。因過失犯罪被判處三年以下(含三年)有期徒刑或者被判處管製、拘役的,一般應當開除黨籍。對於個別可以不開除黨籍的,應當對照處分黨員批準權限的規定,報請再上一級黨組織批準。
四、全麵從嚴治黨,把紀律和規矩挺在前麵
紀律是黨的生命。黨的紀律保證理想信念宗旨,體現優良傳統作風,保障路線方針政策。無數案例證明,黨員“破法”,無不始於“破紀”。黨員守住了紀律,就不至於滑向違法犯罪的深淵。習近平總書記強調:“紀律不嚴,從嚴治黨就無從談起”。黨的十八大以來,從突出強調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到狠抓中央八項規定精神落實,從加大懲治腐敗力度,到強化巡視監督,管黨治黨、正風肅紀的一係列組合拳,直麵“失之於寬、失之於鬆、失之於軟”的問題,為管黨治黨指明了方向。
國有國法,黨有黨規,國因法而治,黨因規而強。新形勢下,黨麵臨的執政考驗、改革開放考驗、市場經濟考驗、外部環境考驗是長期的、複雜的、嚴峻的,精神懈怠危險、能力不足危險、脫離群眾危險、消極腐敗危險更加尖銳地擺在全黨麵前。麵對嚴峻複雜的形勢、艱巨繁重的任務和人民群眾的期盼,黨自身存在的問題更加凸顯。黨的觀念淡漠、組織渙散、紀律鬆弛,黨的領導弱化、管黨治黨不嚴、責任擔當缺失,對黨最大的威脅莫過於此。如果任其發展下去,就會削弱黨的執政能力、動搖黨的執政基礎。治國必先治黨,治黨務必從嚴。全麵從嚴治黨,就是要把紀律和規矩挺在前麵,堅持紀在法前、紀嚴於法。
黨是政治組織,黨規黨紀保證著黨的理想信念宗旨,是執政的中國共產黨黨員的底線;法律體現國家意誌,是全體公民的底線。習近平總書記強調:“黨章等黨規對黨員的要求比法律要求更高,黨員不僅要嚴格遵守法律法規,而且要嚴格遵守黨章等黨規,對自己提出更高的要求。”如果“違紀隻是小節、違法才去處理”,其結果必然是“要麽是好同誌,要麽是階下囚”;如果退守至法律防線,隻有嚴重違紀違法的領導幹部受到懲處,多數黨員都“脫管”、不把紀律和規矩當回事,全麵從嚴治黨就會成為一句空話。黨的性質和宗旨決定了黨紀必須先於國法、嚴於國法,把黨紀挺在國法前麵,就是要對黨員、幹部提出更高要求,在先行表率中永葆我們黨的先鋒隊性質。
法律是治國之重器,紀律是治黨之戒尺。把權力關進製度的籠子,從國家的角度而言是要依法治國,從政黨的角度而言是要依規治黨。靠法律懲治貪瀆腐敗的極少數,靠黨紀管住黨員幹部的大多數,這是全麵從嚴治黨的內在要求。隻有堅持紀法分開,才能使黨規黨紀與國家法律既各司其職、分工協作,又配套聯動、相得益彰,形成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合力;隻有堅持紀在法前,才能用紀律管住大多數,把“病毒”和“蟲害”消滅在萌芽狀態,防止黨員領導幹部小錯釀成大禍;隻有堅持紀嚴於法,才能突出強調黨員和黨組織區別於普通公民的政治責任,喚醒全黨特別是黨員領導幹部的黨章黨規黨紀意識。
黨組織和黨員要堅持紀在法前、紀嚴於法。鄧小平同誌曾經指出,“沒有黨規黨法,國法就很難保障”,說的就是要把黨紀挺在國法的前麵,用紀律和規矩衡量黨員幹部行為、管住大多數,確保黨的團結統一,維護黨的肌體健康純潔。當前,隻有把黨的紀律刻印在全體黨員特別是黨員領導幹部的心上,我們才能不斷開創全麵從嚴治黨的新境界,發揮黨在協調推進“四個全麵”戰略布局中的關鍵作用。
五、入黨積極分子必須增強紀律觀念和法治意識
堅持遵守黨的紀律、維護黨的團結統一,是共產黨員的基本責任之一,是共產黨員先進性的基本要求之一。入黨積極分子要學習黨的紀律,熟悉黨的紀律,增強紀律觀念和法治意識,為入黨後自覺做到遵守黨的紀律、維護黨的團結統一奠定基礎。
1.堅決遵守政治紀律
在黨的全部紀律中,政治紀律是排在首位的。不管違反哪方麵紀律,任其發展,最終都會侵蝕黨的執政基礎,破壞的都是黨的政治紀律。加強紀律建設,嚴守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永遠排在第一位。講規矩,首先要講政治規矩;守紀律,首先要守政治紀律。抓住嚴肅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這個綱,把嚴肅其他紀律帶起來,才是管黨治黨的治本之策。
遵守政治紀律,就是要堅持黨的基本理論、基本路線、基本綱領、基本經驗,堅定不移地執行黨在現階段的路線方針政策。這是黨和人民的最高利益所在,決不允許對黨的方針政策和重大決策采取陽奉陰違的態度,搞“上有政策、下有對策”,合自己意願的才執行,不合自己意願的就不執行。
2.切實增強紀律觀念和法治意識
切實增強紀律觀念和法治意識,是使廣大入黨積極分子自覺做到遵紀守法的思想基礎。因此,要在入黨積極分子中深入進行紀律教育和法治教育,學會依紀行事、依法辦事。同時,還要充分估計到,紀律觀念和法治觀念的增強,是一個循序漸進的、由量變到質變的發展過程。學習了一定的法律知識,不等於就有了法律意識,也不等於學會了依法辦事。隻有把學到的法律知識運用到實際中去,不斷吸收、積累、升華,實現理論與實踐的結合,才能逐步上升為法律意識,形成比較牢固的法治觀念。近年來廣泛開展的普法教育,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然存在對法律知識的掌握還不夠豐富、全麵,運用起來還不夠自如,遠不能適應青少年成長需要的問題。所以,必須堅持不懈、深入紮實地開展紀律和法治教育。
紀律和法治教育,要堅持貼近實際的原則,在內容上要適應受教育者的特點,在形式上適合受教育者的口味。這樣,紀律教育和法治教育才會富有生命力、吸引力和感染力,也才能增強針對性和實際效果。在實踐中,各地創造了豐富多彩的紀律教育和法治教育形式,並收到了良好效果。要不斷總結經驗,不斷創新,以進一步提高紀律教育和法治教育的實效性。
3.勇敢地同各種違反黨紀國法的行為作鬥爭
在實踐中,多數同誌是能夠做到自覺遵守黨紀國法的。但是也有個別人違法亂紀,甚至有的違法亂紀行為不能得到有效的糾正和處罰。造成這種狀況的原因很多,且主要是這些人自身的政治思想素質不高,遵紀守法的意識不強,缺乏高度的組織紀律性,但是與有些人對違反黨紀國法的行為睜一隻眼、閉一隻眼,不會、不敢做堅決的鬥爭,也有一定的關係。
廣大入黨積極分子不僅要潔身自好,嚴於律己,做遵守黨紀國法的模範,而且還要發揚無私無畏的精神,勇於揭露和批評違法亂紀行為,勇於同一切違紀違法行為作鬥爭,做維護黨紀國法的模範。黨章規定:共產黨員不僅要自覺遵守黨的紀律和國家的法律,而且必須堅持黨和人民的利益高於一切;必須維護黨的團結統一,堅決反對一切派別組織和小集團活動,反對陽奉陰違的兩麵派行為和一切陰謀詭計;必須切實開展批評和自我批評,勇於揭露和糾正工作中的缺點和錯誤,堅決同消極腐敗現象作鬥爭;必須維護群眾的正當利益;必須為了保護國家和人民的利益,在一切困難和危險的時候挺身而出,英勇鬥爭,不怕犧牲。
【本章測試題】
一、填空
1.共產黨員必須自覺接受_____________的約束。
2.黨的紀律的主要特征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黨的紀律又具體分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等。
4.___________是黨的最高的行為規範。
5.共產黨員在紀律麵前_______________。
二、選擇填空
1.黨按照德才兼備、______的原則選拔幹部。
A.以德為先
B.以才為先
C.重才輕德
2.黨之所以有力量,不僅在於它是先進的理論武裝起來、它有政治綱領基礎上的統一意誌,還在於它在______上是一個整體。
A.思維
B.組織
C.學習
3._________的製度,是民主集中製原則在黨的領導活動中的體現。
A.集體領導和個人分工負責相結合
B.個人說了算
C.領導說了算
4.黨______任何隻享有權利,不承擔義務的特殊黨員。
A.不承認
B.承認
C.有時承認
5.新《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於______頒布實施。
A.2003.12
B.2004.1
C.2004.9
D.2015.10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