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堅持用權為民

嚴以用權,要做到為民用權,始終做到“權為民所用,利為民所謀”。由於中國在傳統上是一個“官本位”社會,“學而優則仕”、“升官發財”等觀念根深蒂固,要做到嚴以用權,樹立正確的權力觀,就必須要盡快打破這些舊思想、舊觀念。現在有少數領導幹部甚至錯誤地認為,權力是他本人走東闖西打拚出來的,從而在靈魂深處壓根兒就沒有權力來自於民,必須用之於民、為民服務的想法。這是少數領導幹部犯錯誤甚至走上違法犯罪道路的最根本的原因,是最大的和最亟待糾正的認識誤區,已經到了刻不容緩的地步。領導幹部要時刻牢記,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是我們黨一貫奉行的根本宗旨,是我們一切工作的出發點、著力點和落腳點,也是我們黨章鮮明的標誌。一切權力歸於人民,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的顯著特點之一,也是我們國家興旺發達的成功經驗。毛澤東在《論聯合政府》一文中就提出,共產黨人的權力觀是“一切從人民的利益出發,而不是從個人或小集團的利益出發”;在《抗日戰爭後的時局和我們的方針》中也提出“我們的責任,是向人民負責,每句話,每個行動,每項政策,都要適合人民的利益”。胡錦濤提出的“情為民所係、權為民所用、利為民所謀”的民本意識和民權思想,在廣大幹部和人民群眾心中紮下了根。習近平總書記的“人民對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們的奮鬥目標”,引起了全國各族人民的共鳴。這些都為我們領導幹部應該樹立怎樣的權力觀做出了最好的注解。

堅持用權為民,要嚴肅認真地思考和解決好權力是誰給的、權力為誰服務和怎樣為民掌權、用權的問題。毛澤東把“為人民服務”作為我們黨的宗旨確立了下來,他曾多次告誡領導幹部,我們是人民的勤務員,而不是騎在人民群眾頭上作威作福的老爺,這是我們必須警醒的。現在有的領導幹部把權力為民服務隻是做做樣子、過過場,而將權力為己牟利作為實招,挖空心思撈好處。有些貪官借為民辦事之機大肆揩油、巧取豪奪之嘴臉最終暴露在光天化日之下,原形畢露,就是明證。為此,黨員幹部要從根本上思考和弄清楚權力是從哪裏來的,任

何一個領導幹部,不管是由選舉產生的,還是由上級委任的,都是受人民委托或授權的,決不單純是上級領導的欣賞與恩賜,也不完全是因為個人有能力、有才幹。

在怎樣掌權和用權的問題上,有少數領導幹部還或多或少存在權力的多與寡、大與小,直接關係到個人地位和威望的高低、直接影響到“政績”和“功勞”的大小、直接關聯著官運和“錢途”的興衰的錯誤認識。因此,在他們的詞典裏,權力就等於權利,是同義詞。毋庸置疑,權力越大,獲利越多。於是,越權行事、亂權壞事和濫權毀事的現象層出不窮。大大小小的貪官都熱心當“收款員”,此中暗藏的玄機,昭然若揭。他們膽大妄為收票子,違反規定批條子,籠絡人心發“帽子”,最終還是枉費心機戴銬子。共產黨人的權力是由人民群眾賦予的,少數人熱衷於“跑官”、“要官”,“不怕群眾不滿意,就怕領導不滿意”,熱衷於搞花架子,樹“政績工程”、“形象工程”,都是因為在權力來源的理解上產生了偏差。

堅持用權於民,就是要求廣大領導幹部在工作中樹立民本意識和民權思想。鄧小平曾說,“領導就是服務”,形象地表明權力隻是為人民服務的工具,掌權隻是提供了為人民服務的機會,用權就是要為國家為人民謀利益。“新時期領導幹部的優秀代表”鄭培民同誌之所以得到人民群眾的頌揚與懷念,就是因為他始終把“做官先做人,萬事民為先”作為行為準則,廉潔從政,艱苦奮鬥,盡職盡責,鞠躬盡瘁,真心誠意為人民謀利益。要做到真心實意地為人民群眾著想,做他們的好朋友和貼心人,要把群眾高興不高興、擁護不擁護、讚成不讚成、滿意不滿意作為檢驗我們工作成敗得失的重要標準,長期堅持下去,抓出成效。當然我們說堅持服務於民的民本意識和民權思想,並不否認黨員幹部擁有合法、合理的個人利益。但是執政為民、與民興利,絕不是以假公濟私為前提的以權謀私,“君子求財,取之有道”,講的也是這個道理。

堅持用權為民,就是要求廣大領導幹部擁有一顆平常心,坦然看待進退升降。當幹部、做領導都會碰到這個問題,一定要正確加以對待。在幹部隊

伍中有一個很不好的現象,就是少數領導幹部不能夠正確對待個人職務升遷,好高騖遠,心理浮躁,有心思做官,無心思做事,盲目攀比之風抬頭,迫切“晉位”之心嚴重。有的在抓好本職工作、推動科學發展上不思進取、等待觀望,在解決個人職級待遇上卻迫不及待,一門心思上“台階”,總是不想慢半拍。“兩年不提拔,就得要說法;三年不挪動,就想去活動”。有的對個人職級待遇稍不如意就心態失衡、心灰意冷、滿腹牢騷,怨組織不公平,怨領導不關心,怨同事不推薦,怨體製不合理。責任心在盲目攀比之中退化,事業心在心理不平衡之中衰減,進取心在埋怨抱怨情緒中喪失,這不僅對事業不利,同時對幹部身心健康乃至個人成長也不利。

非淡泊無以明誌,非寧靜無以致遠,做官做人貴在有一顆平常心。如果得到提拔重用首先感到的應該是肩上的擔子更重了,責任更大了,因為權力就是職責;暗地竊喜或喜形於色,飄飄然、欣欣然,都是不成熟的表現,更是十分危險的信號。如果因組織需要換到次要崗位,更要相信組織、相信群眾,在新的崗位上安心工作,爭取更大進步;切不可怨天尤人,無端發泄。如果因自然規律而退出領導崗位,更要順其自然,心態平和,做到功成身退、保持晚節;切不可心態失衡,心存僥幸,“搭上最後一班車”、“抓住最後一次機會”,不該得到的也想得到,所謂“59歲現象”就是如此,殷鑒不遠,不可不記。官不分大小,有位就有責。從政不圖地位高低,才能事業有成;當官計較個人得失,往往事業難成。領導幹部要能夠在任期內幹出一番事業,贏得群眾的信任和認可,就要調整狀態,擺正心態,以一顆平常心對待職務升遷,以一顆責任心對待分內工作,坦然接受組織的安排和群眾的選擇,在想幹事、能幹事、會幹事上較真較勁,不能在個人得失上斤斤計較,導致心理失衡、言行失度、黨性失規。更不能碰跑官要官、拉票賄選的高壓線。堅持用權於民,坦然看待進退升降,對職務升遷始終保持神情自若、從容淡定的平常之心,在幹部隊伍中實現“進”者奮發有為,“退”者心情愉快,“留”者意誌不衰,“轉”者迎接挑戰。

(本章完)